甦仙區檢察院成功監督收監一名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湘檢網訊(通訊員 雷建環 李冰玉)甦仙區檢察院開展了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高度重視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未收監執行人員的收監監督工作。5月23日,郴州市甦仙區人民檢察院訴訟監督局通過努力成功監督收監一名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罪犯廖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年2月因身患多種疾病被暫予監外執刑。甦仙區檢察院訴訟監督局在清理判決實刑未執行刑罰罪犯工作中發現:廖某的保證人無經濟來源,無力履行擔保義務,並於4月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再履行擔保義務,而廖某也未在15日內重新指定新的擔保人。

為防止罪犯逃避刑事處罰,甦仙區檢察院及時向甦仙區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甦仙區司法局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此事,依法向原批准機關提出了收監執行建議。5月21日,原批准機關湖南省監獄管理局作出收監決定,5月23日,甦仙區檢察院訴訟監督局與甦仙區司法局、監獄一同將廖某進行收監。在收監過程中,廖某一直以其有病為由不肯回監獄,並叫其親屬阻礙公務人員執法。甦仙區檢察院訴訟監督局的幹警積極主動的做好了廖某及親屬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終將廖某順利收監。

甦仙區檢察院此次成功監督對廖某執行收監,不僅積極發揮了檢察院的監督職責,也是該院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所取得得重大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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