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困難職工符合什麼標準算是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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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龍江省發佈的《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家庭人均收入連續半年超當地低保視為脫困。

《意見》的目標任務是,2018—2020年,每年完成1/3以上建檔立卡困難職工的解困脫困任務,對於新產生的困難職工要按照相關標準同步建檔立卡,實施幫扶救助。到2020年,現有建檔立卡困難職工中,通過精準幫扶,能脫困的困難職工全部實現脫困;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納入工會常態化幫扶範圍,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確保解困脫困任務全面完成。

脫困標準: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後,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

解困標準: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後,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

《方案》要求,要精準識別,規範建檔立卡。對工會組織提供的困難職工情況,各級民政部門應利用困難群眾社會救助信息核對系統配合做好信息查詢工作,保證困難職工的精準識別。各級總工會與同級民政部門要密切合作,切實做好睏難職工家庭基本信息數據比對和社會救助信息共享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一戶一檔、動態管理”原則,全面準確掌握困難職工規模、數量、分佈等情況。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準解困脫困措施,戶策對接,建檔立卡,做到一戶一檔案、一戶一計劃、一戶一措施,為因戶施策、分類幫扶打好基礎。


生活報

關於黑龍江困難職工符合什麼標準算是脫貧的問題,我想在《實施意見》中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關鍵是消除了致困因素後,在精準的幫扶下,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貧困標準,還需送一程。況且貧困標準應該是一個動態指標,而且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我們不能以暫時的脫貧,而在下一個指標出來時,仍又將之納入貧困線下,容易給人一個永遠在貧困線上掙扎的感覺。另外一個就是防止返貧,對已脫貧的要建立跟蹤管理檔案。沒有更好的回答,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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