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在拘留所打人 因企圖獲取短期刑罰而逃避強制戒毒

  正義網襄陽5月26日電(通訊員 馮漳輝)本想以短期刑罰逃避強制戒毒,不料被檢察官識破。5月24日,湖北省宜城市檢察院以無社會危害性為由,對正在強制戒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想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建議公安機關在其強制戒毒到期後再重新提請逮捕。   嫌疑人李想系宜城市鄭集鎮人,2018年1月5日因第三次吸食毒品被宜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  本被關在拘留所內本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李想得知自己會被強制戒毒後,李想卻打起了歪主意,企圖以獲取短期刑罰的方式而逃避兩年的強制戒毒。   2018年1月6日下午18時許,關在拘留所的李想因吃完飯後讓同監室的王某幫其洗碗,但是王某不從,二人發生爭吵。李想隨即打向王某的胸腹部和臉部,還將王某的頭部打至流血,隨後被拘留所的幹部拉開。   2018年1月8日,李想下午被宜城市公安局送往襄州區戒毒所強制戒毒。經法醫鑑定,王某的傷情為輕傷。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李想。   檢察官查閱後卷宗後,對李想的犯罪動機存在疑問。李想與王某以前沒有矛盾,而且人被關在拘留所中,正常人不可能在這裡鬧事,其中必有隱情。於是,檢察官決定到戒毒所提訊李想。   當檢察官訊問李想為什麼要打王某時,李想還是在公安機關的那套說辭,稱王某不給他洗碗,自己心中有氣,於是打了王某。檢察官表達了自己的疑問,要求李想說出真正的原因,李想終於說出想借短期刑罰逃避強制戒毒的原因。   鑑於李想已被強制戒毒,不逮捕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同時為了防止借短期刑罰逃避強制戒毒,該院對李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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