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奏响维权最强音

“中国黄金CHINA GOLD”系列商标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出资设立的中央企业,“中国黄金CHINA GOLD”系列商标系重大国有无形资产,珠宝公司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经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使用“中国黄金”系列商标。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在全国的“中国黄金”系列品牌投资金条及黄金珠宝营销网点达2000多家,遍布全国大中城市。


本次入选海南省高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经典案例中,乐东利国诚正禄珠宝店侵犯“中国黄金”商标权,其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店面装饰、商品包装、商品标签等显著位置,标注“中国黄金”等字样,珠宝公司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理,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处乐东乐城鑫华珠宝店停止侵害珠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珠宝公司经济损失。

本次入选湖南省高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经典案例的珠宝公司诉资兴市治安金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治安金行销售的商品及标签上有“中国黄金珠宝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黄金珠宝”等字样。经过法院一、二审,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在境内使用企业名称“中国黄金珠宝投资有限公司”,攀附“中国黄金”系列商标知名度和商誉,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判处治安金行停止侵害中国黄金珠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中国黄金珠宝投资有限公司”字样并赔偿珠宝公司经济损失。

未来,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将会更有信心也更有底气地加大维权力度,我们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加大品牌建设,时刻将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品牌推广和市场维权中,将品牌优势发挥到极致,奏响维权最强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