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能通公司起死回生中的操刀者

法人下落不明,債務危機當頭,企業陷入寒冬,走投無路之際似乎只能宣告破產。當企業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時,法院在審理中除做好債權清償工作外,還能做些什麼?事實上,法院若能利用好法治化、市場化破產審判工作,也許就能讓一傢俱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於危局之中重獲新生。

發展與危機

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通公司)是一家非上市、自然人控股的股份公司,它成立於2002年,業務領域涵蓋IT運維及IT基礎設施服務、智慧城市諮詢和項目實施、數據中心基礎環境建設等相關服務。通過多年的研發及應用積累,能通公司曾推出很多應用於金融和公共安全領域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曾向包括一些省市公安機關在內的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等提供技術服務,是具有一定領先水平的IT服務提供商,而且還具備工信部認證的系統集成二級資質。因經營狀況良好,2015年前曾成為多家上市公司的收購目標。

就是這樣一家發展得順風順水的公司,卻在一夕之間陷入了困局。

2014年9月,能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下落不明,債務危機迅速爆發,公司銀行賬戶和部分應收款被多家法院陸續查封,員工紛紛離職。最終陷入經營和財務困境的能通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出了破產清算申請。

海淀法院於2015年6月裁定受理能通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並隨機搖號指定北京中潤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此案前後共召開了6次債權人會議,通過清查工作發現,能通公司面對著職工債權人103人,債權金額820餘萬元,稅收債權220餘萬元,普通債權人近100人以及債權金額2.1億餘元。它的債務主要由民間借貸、業務經營負債和職工欠薪構成,如不能按期還債可能引發糾紛,容易導致較大的維穩風險。

“治病”與“救人”

面對處於四面楚歌之中的能通公司,法院採取的策略是“先治病,再救人”。能通公司的債權結構看似比較簡單,但普通債權中的相當一部分債權人是原職工,職工在欠薪、欠債雙重因素影響下,容易產生悲觀和激動情緒,給問題的解決帶來諸多不穩定因素。為了“治病”,海淀區法院積極引導先行分配債務人財產以提前清償職工債權,最終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職工提前拿到欠薪,並切身感受到破產程序對於職工利益的保護和救濟。目前,職工債權已基本清償完畢。

第二步是積極“救人”。

能通公司在申請破產時,尚有一些合同未履行完畢,而且它本身也具備繼續履行的能力。因此,海淀區法院許可能通公司繼續營業,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另一方面,海淀區法院經過對能通公司資產的全盤分析發現,能通公司的核心資產包括兩項:一是坐落於北京市房山區閻村鎮的能通數據中心項目,該項目已獲建設工程規劃審批,佔地3.2萬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築面積9671.44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築面積30054.04平方米;二是數據中心經營資質,根據《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除PUE值(電能利用效率值)在1.5以下的雲計算數據中心之外,新建和擴建數據中心的行為已被禁止,此後北京市數據中心的新增將會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在此情況下,能通公司數據中心經營資質的市場價值就具有了較大提升空間。

綜合這兩項優質資產以及原有的經營基礎,海淀區法院充分重視能通公司的重整意願和能力。如果實現成功重整,不僅原有的土地和業務資源將被盤活,相比於清算,能通公司所經營事業的市場價值也將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和提升。尤其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的大背景下,如能招募到合適的投資人對能通公司原有資產進行有效的開發利用,將助力房山區產業結構的調整,為當地的稅收與就業做出貢獻,這不失為一種各方多贏的局面。

在聽取了債權人關於重整的意見並爭取到了債權人的支持後,海淀區法院開始鼓勵各方利用手中資源,積極招募投資人。能通公司利用自身的行業信息資源優勢,引進業內投資人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正式向海澱區法院申請重整,海淀區法院於2016年8月31日裁定能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根據利益最大化原則,第五次債權人會議最終表決選定由北京森華易騰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和萍鄉東方金鼎企業諮詢中心(有限合夥)組成聯合重整方。

重整與重生

重整涉及工商稅務等多方頭緒,並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工作。管理人在溝通協調過程中面對了諸多不解和猜疑,至今為止共寄發文件548份,總字數54萬字,形成會議記錄162份,總字數21.8萬字,參與訴訟仲裁案件44起。為保證重整工作的有序進行,兩年間,重整計劃草案經歷了多次修改完善。海淀區法院多次與重整方、能通公司、出資人談話溝通草案內容,時間最長的一次從下午2點開始,連續耗時10個小時。為了保證重整計劃的可操作性,海淀區法院又多次協調稅務機關討論溝通重整計劃的涉稅問題;針對重整計劃未來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各類變更登記事項,積極爭取工商管理部門的支持。

最終敲定的能通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是債務人的經營方案,讓資金和人才資源到位。重整方前期投入5500萬元,後期擬增資約1.5億元,繼續建設能通公司數據中心項目,返聘部分技術人員,在堅持原有業務方向的基礎上進行拓展升級。

其次是債務清償方案。保證職工債權、稅收債權獲全額清償,併為普通債權人提供了兩種可選的受償方案,一是債轉股,全體普通債權人以扣除清算費用及職工債權後的約4087萬元能通公司資產,持有重整後公司的44.5037%股權,重整方投入5500萬元持有55.4963%股權,按照重整方後續對債權人股份的回購安排,清償率預計可達60%;二是現金清償,清償率為30.73%(清算條件下清償率為19.9008%)。同時,方案為職工的小額普通債權設計了更優惠的清償方案:債權金額小於(含)50萬元的,重整方可以一次性買斷,其中小於(含)10萬元的部分按60%買斷,大於10萬元小於50萬元(含)的部分按25%買斷。

第三,出資人股權調整為零,但在重整後保留部分權益及或有利益。重整計劃預留150萬元專項資金推進能通公司資金涉嫌被挪用刑事案件,如債權人在出售所持有的股權以前,追收回來的款項已經可以清償全部負債,則債權人將所持有的重整後的能通公司股權無償交付給原出資人;重整投資人或其他第三方提出回購股份邀約時,通過該回購對價計算的回購金額除以對應債權金額等於清償率,當清償率達到60%時,超過部分加上追收款項的總額,債權人自願與原出資人按照6∶4的比例分配;重整投資人擬對重整後的能通公司增資約1.5億元,其中5%的增資額由原出資人自願認購。此外,在裁定批准計劃草案前,能通公司作為重整方,需要向法院交納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2018年3月29日,第六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上述草案,管理人於2018年4月向海澱區法院申請強制批准。此時,海淀區法院並未忽視任何反對的聲音,雖然草案為出資人設置了相對於清算條件下更優的權益保障方案,對出資人的權益調整符合公平合理的要求,但本著審慎適用強制批准權的原則,海淀區法院還是專門召集了投反對票的出資人座談,充分聽取其意見,對其質疑做出詳細解釋,並進行安撫。

4月28日,海淀區法院裁定批准能通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並終結此案重整程序。後續將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計劃,指導管理人做好後續財產追收、補充分配、監督等工作。據重整方萍鄉東方金鼎企業諮詢中心(有限合夥)介紹,未來將基於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的IT基礎設施,努力打造以“雲計算大數據”為基礎平臺的房山數據智慧雲基地項目,對大中型互聯網及高科技企業、金融企業提供雲計算服務,並結合清潔能源綜合利用體系對周邊企業、住宅、農田的供暖、熱水、供冷等形式,打造區域循環經濟示範點。

重整後重獲新生的能通公司,正準備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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