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委常委会研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4月2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第67次市委常委会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无锡市委常委会研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这个《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发挥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在完善监督形式、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领导等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无锡市委常委会研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政协组织和各政协参加单位要根据市委《实施意见》,细化制定阶段性、分领域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紧紧围绕产业强市、改革开放、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有组织、有重点、分层次地引导政协委员认真进行民主监督,切实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领导水平、落实成效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统一领导作用,一方面将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机制,协调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改进作风,积极吸收采纳意见建议,确保民主监督真开展、有实效。各级政协党组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原则,把握监督节奏和力度,主动做好各类联系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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