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外地,男方經濟不錯,問對方在自己家本地要一套房子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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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嫁外地,男方經濟不錯,所以想讓男方在女方家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男方首付,女方月供。表面上來看,這個沒有什麼問題的,畢竟現在結婚流行買房買車!

只是,遠嫁外地,說明你們兩個是自由戀愛吧?你是因為愛這個人,才準備結婚的吧?你這麼要求,不怕傷了愛人的心嗎?如果,婚後在女方本地生活的話,這個算正常!如果,婚後去男方家生活,你買這個房子,真的住得上嗎?

在我看來,你執意在老家買房子,只有兩個原因!第一:你害怕婚姻走不到最後,所以要給自己留一條後路。萬一離婚了,你還有一套房子,不至於太吃虧!第二:你的房子,其實不是給自己準備的,是給父母準備的。遠嫁的你,總覺得對不去父母,留一套房子在老家,也算對父母的一種補償。

不管是哪一種原因,你這樣做的話,更像一種交易,或者說,對男方的不信任。房子,畢竟是買來住的,如果只是放著,有什麼意思呢?如果兩家離得不遠的話,我覺得也還行。距離那麼遠,一年未必能回去幾次,你買個房子不是一種浪費嗎?

反正,如果是我的話,要麼在生活地買,要麼直接要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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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點都不過分。

在這個資本的社會,玫瑰和麵包都是需要花錢買的,所以根本不存在物化的問題,別說物化女性,男性不也是在自我物化給自己貼標籤,學歷、房產、職位。我們社會評判一個男性是否優秀,考慮的不也是這些能夠物化的指標?

人被物化是資本時代和消費時代必然出現的規律誰都擺脫不了,因此關鍵不在如何,在如何物化,要公平交易,要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女性要正大光明的去追求自己的玫瑰和麵包,本來就是物化的世界,憑本事掙來的,就是光榮。

那好,如何獲取才是問題的關鍵,先說現金流,謀求職業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良好的現金流,遇到過一些女性,家庭出身不錯,老公家也挺有錢,但就是不肯給錢花,可以給你買個幾萬的包包,但不會給你幾萬現金,可以幫你的消費還信用卡,但不會允許你個人有很多存款,富人懂一個道理,經濟自由之後必然伴隨人格和思想的自由,錦衣玉食養著可以,錢多了想法就多了,所以要自己有賺錢的能力,就可以不看別人臉色,想花錢就花錢,花自己的錢,誰敢多說,唯有不停提升自我能力,才能確保現金流不斷,由奢入儉難,時刻要有危機意識,別人給的終究是別人的。

在存量時代,個人能力確保的是良好的現金流,那存量比如說房子,要正大光明的在家靠父母問父母去要錢婚前買房,一些離婚案子中遇到過一些劣質父母,生女兒瀟灑啊,想想反正將來男方買房,錢全部用於吃喝旅遊,結果男方都買到限購,又不肯加名字,資本紅利與女兒徹底無關,名下無資產那更寄人籬下,離婚都不敢離,現金流是確保平時生活水平,而資本是自身最後的屏障。如果家境一般,那出嫁的時候更是要理直氣壯的要名字,這年頭不加名字等於沒夫妻共同財產,世俗的普通人婚姻本來就是一筆長期交易,做生意要求公平合理沒啥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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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不過分,別人說了不算,出錢的人說算!愛情當道時沒有什麼過不過分,他愛你金山銀山都會給,而且覺得給的不夠,何況是一套房子的首付?而當他不愛你的時候,他會覺得就是個貪財的女人,給一分都是多的。

香港富商劉鑾雄堪稱“女星狙擊手”,以出手闊綽著名,獵豔無數,關之琳,李嘉欣,蔡少芬等等。原配被氣出癌症退出歷史舞臺,十餘年的拉鋸戰後甘比中獲正宮地位,呂麗君被掃地出門。同為女友不同命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而甘比只是一娛記出身,劉鑾雄對甘比的評價:甘比不在乎錢,其實很單純。他在我心裡,超過100分。在甘比上位成正宮之後劉鑾雄跟媒體坦言:我的這些女人之中最不在意錢的是她,她從來沒有主動要求我什麼。這16年來,不管我脾氣多大。或者身體不適,甘比一直都陪在我身邊,照顧很周到,讓我很感動。所以我才會娶她,他肯定是我生命中最後一個女人。


所以,我想說的是戀人之間物質的東西有可能就是檢驗感情的標尺,過不過分在於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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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不僅僅是過分而且是十分過分,首先你是打算嫁還沒嫁,如果已經嫁過去了再提這樣的條件反而不算過分了。如果你已經嫁過去了以夫妻雙方的名義給自己的父母買一套房子那是女婿的孝敬,也是對你們家庭的尊重。

現在是你還沒有嫁過去就要求男方給你的父母買一套房子,而且還是寫你的名字不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說的好聽是要的彩禮錢,說的不好聽就是騙婚。誰能保證你們一輩子不離婚啊!結婚一年或者兩年你們離婚了房子算誰的?寫的很清楚是你一個人的名字而且是婚前買的房子就是說即使你們結婚半年因為各種原因離婚了這套房子也跟男方沒有任何關係了,你說不是騙婚是什麼?

現在很多女人就是以結婚為手段進行詐騙,去年的翟欣欣都還知道吧!還不是跟每個人都結婚了,幾段婚姻詐騙了幾千萬,每一次婚姻都不超過一年時間。當然這個事件不是針對你說的,但是,男方的家人肯定會這樣想,如果換作你是男方的親人難道不會這麼想嗎?

如果你的家庭在小縣城還沒有感覺有多大差別,如果你家在大省城住即使是首付恐怕也要幾十萬,男方就是再有錢也不會不考慮一下你們的關係究竟能持續多久?

所以說,你可以跟男朋友提,如果他認為你們的關係牢靠的比山還堅固他肯定會買,有些人為了女朋友連生命都可以不要更不會在乎幾個小錢,如果你不能讓他甘心情願付出所有也說明你們的關係真的沒有到達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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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男方經濟不錯那是人家父母辛辛苦苦掙來的家產,就算是結婚要彩禮是理所應當的,可是男方有絕對的理由沒有給女方父母房產的道理。

不知道這女方是怎麼想的,怎麼好意思張口給男方要一套房子,如今的房價是高不可攀,更別說一套房子了。你父母生你養你,你孝順是你自己的事情,何必要求男方反而丟了自己的臉。再者,男方家裡條件殷實,如果你男朋友自己提出贈與女方房產,那是男方對你好對你大度,你自己提出反而落人話柄。

女人,有時候活的要有尊嚴,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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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呢,過分不過分主要還是對方的感覺。這個問題的關鍵還是安全感的問題。這個問題和鳳凰男的問題是類似的。你遠嫁外地,對方經濟條件不錯,想必是婚前房子啥的都準備好了。在現在的婚姻法的範疇,如果你們的婚姻出現問題,最終導致分手。那麼你一個外地人,註定是沒有人幫助你說話,房子也沒有你的份。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結婚幾年,除了婚姻之傷,一無所有。那麼你的安全感的缺失是非常正常的。在老家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作為最後的避風港是很好的辦法。兩個建議,一個是把自己的顧慮完整真實的表達給對方,如果對方覺得不過分,皆大歡喜。一個是如果對方覺得過分,那麼採取曲線救國。婚前要點彩禮,婚後掌管財政大權。把一部分錢轉成自己的私房錢,足夠滿足自己的安全感。當然,最好還是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最後的後手用不上才是最好的。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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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不過分要看你倆的感情。

既然這個首付和還款對你倆來講不存在什麼壓力,那買不買就是感情因素決定了。

感情好的話這個不是問題,感情一般的那就不好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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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份!一點不過份!前題是你長得貌若天仙!學歷高!素質高!能力強!別說要一套房子,要N套都行!參考章澤天,清華畢業,全國健美操亞軍,國家一級運動員,扎格伯格的妻子是他哈佛同學,克林頓的妻子希拉里是他耶魯同學……不說了,太多了!你自己上網查查吧。只要你足夠優秀,男方也是這麼認為的,那麼你啥要求也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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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過分,人家憑啥要給你買房子算你的婚前財產?人家條件再好那也是人家自己掙的,人家爹媽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不是隻有一家付出,你覺得遠嫁委屈自己了,你可以選擇不嫁嘛,婚姻是自己選擇的,這成不了你索要錢財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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