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忙於工作,遭公婆起訴未盡贍養義務,這事你怎麼看?

東友律師事務所

荒唐無理取鬧父母,這讓我想起張韶涵的父母,在她最火勢頭最旺的時候,不僅捲走她所有錢,還造謠她棄養父母,那會兒她父母才40多,棄養,真是呵呵了。

見棄養造謠不成,乾脆直接造謠張韶涵作風放蕩不羈私生活混亂,吸毒等等,直接把張韶涵搞的焦頭爛額。那可是親爹親媽啊。

現在,張韶涵重新火了,又出來,說她棄養父母。答應好的給兩套房,每月12萬,幾個月沒給了。

這哪是父母,就是吸血鬼啊。

問主的公婆跟張韶涵父母比,好十倍啊。讓他們起訴胡鬧,再有贍養義務,人也得賺錢養家。


董江波

【事件】

李璇(化名)家境殷實,雖自幼受父母寵愛,但從小就立志要成為女強人。李璇在國內某一流大學商學院畢業後,選擇留學日本,繼續深造。留學期間,李璇與工學院同學吳巖(化名)相識相戀。

畢業後,二人回國登記結婚。吳巖的父母是普通工薪階層,與坐賈行商的李璇父母有著不同的家庭觀念。但儘管如此,在與吳巖的婚事上,李璇還是取得了父母的支持。

婚後的李璇在職場上依舊風風火火,事業上順風順水,絲毫不遜色於作為上市公司高管的丈夫吳巖。吳巖的父母退休後,認為僅靠退休金不足以維持生活,兒子吳巖需要每月給付贍養費。經過與妻子李璇協商,吳巖每月定期給父母足夠維持高水平生活的贍養費。

醉翁之意不在酒,吳巖父母的真實意思是讓李璇辭去工作,回到家中勤於家務,生火做飯,生養孩子,奉養公婆。這遭到了李璇的強烈抵制,而吳巖則以即便自己一人掙錢也足夠家人開支為由勸說李璇,遭到抵制的公婆則指責李璇不盡孝道,不贍養公婆,故意冷落李璇。隨著家庭矛盾的激化,公婆打算起訴兒媳李璇,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


【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因此可知,吳巖對其父母具有當然的贍養義務,李璇對其父母也具有當然的贍養義務。在吳巖與李璇結婚後,亦即當李璇成為吳家的兒媳婦以後,李璇是否對吳巖的父母、對自己的公婆有贍養義務呢?法律上的意見是否定的。

法律上的贍養義務,只存在於父母子女之間,在公婆與兒媳之間、岳父母與女婿之間是沒有贍養義務的。這其中的法律原則是人人平等和婚姻自由。李璇選擇與吳巖結婚,在法律上並不意味著李璇加入吳巖父母的家庭,成為吳巖家庭的成員,而是意味著吳巖脫離其父母的家庭,與李璇組成新的家庭,同樣地,李璇也脫離了其父母的家庭。之所以吳巖的父母會認為李璇不孝,大多數人認為是傳統的家長制觀念和大家族觀念作祟。

儘管李璇在稱呼上會稱吳巖的父母為父母,但現代家庭的內核已經抽掉了倫理的作用,成為建基於愛情與合意的基礎上的契約組成的身份關係。因此,吳巖的父母對李璇的要求,在倫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絕對行不通。


東友律師事務所

如果屬實,公婆起訴媳婦,要求媳婦對自己盡贍養義務,請問,還能要點老臉不!

媳婦因為你們兒子,嫁給你兒子,才會尊稱你們一聲“父母”! 請問,你兒子你付出是什麼代價!你媳婦,你們付出的代價是什麼!總不能一句“她嫁了你兒子” 就能替代你所付出的代價!

多少倚老賣老,是非混淆的公婆,就這麼胡攪蠻纏!為老不尊!死不要臉!

如果不是你兒子的面子,你們走在大街上,人家姑娘看都不看你們一眼!請問,誰家大姑娘走在大街上,去盯著一對老頭老太看啊!

這根深蒂固的原因,就是骨子裡養兒防老,重男輕女在作祟!

人家姑娘十年苦讀,父母花盡心血,供女兒讀書,受高等教育,為的是讓女兒未來的人生更美好,更快樂,更自由,更獨立自主自尊,不是給別人家培養一個三從四德低眉順眼的好媳婦!

所有公婆,幾乎都有一個通病,好像和他們兒子結婚的女孩,必須是無所不能的!

會做飯,會做家務,會伺候他們,會伺候他們兒孫,會待客,會伺候好他們的其他兒女,會讓他們時時有面子,會掙錢,還必須不會花錢!我如果沒說完,有過這種體驗的姐妹可以補充!

比如,他們會囑咐兒子下班累了多休息,卻安排媳婦幹不完的家務活,生怕一個不小心,媳婦歇那去了!他們讓兒子吃好喝好,卻安排媳婦端碗盛飯盛湯洗鍋刷碗掃地一連串活,兒子幹一點,他們都認為是媳婦的過失!是媳婦不會當!是媳婦霸道!

很多這種例子!舉不勝舉!不要說以前的社會,還是現在的社會!

只是以前的社會,是比較明顯!現在的社會,比較不明顯!性質是一樣的!

婆婆不是生來就是婆婆!她也是小媳婦熬成了婆!她是她婆婆把她熬成了婆!但有幾個婆婆認為她在她婆婆那裡受了辛苦,一定不要自己兒媳婦再去受她的那個辛苦!她反而會神奇的把她受過的辛苦,照搬過來,希望媳婦也受受!

比如媳婦坐月子,她就會說“我那時候,都是一個人做飯看娃,誰管你啊!哪有那麼嬌氣!現在身體不是照樣好!”

婆媳自古是天敵!幾乎不假!

他們渴望兒子有個美滿婚姻,有個好媳婦!但他們潛意識裡,敵視這個進家門的女人!尤其是婆婆!婆婆總會認為,媳婦,就是婆婆的丫鬟!必須得把公婆擺在第一位!必須的把公婆家裡所有人擺在第一位!必須聽命公婆,唯公婆命是從!

文中的公婆,準備去起訴媳婦未對自己盡贍養義務!請問一下,媳婦是個獨立的人,和你們毫無法律關係,她完全獨立自主,可以隨時離開你們兒子,和你們更是沒一毛錢關係!你去起訴誰!誰來給你們盡贍養義務!不如直接起訴你們兒子才對!

公婆去起訴自己兒子不盡贍養義務,才是正確!

我是女性情感代言人——衛傾城! 姐妹們遇到什麼難事兒,可以諮詢我,盡我所能,給以情感幫助!請關注我,謝謝!



衛傾城

這個公婆太過分,這個官司太荒唐,這個兒子很失職,這個兒媳做的對。

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兒子兒媳事業有成,這本來應該是公公婆婆開心的事情,作為公公婆婆拿著兒女的養老錢,安安心心享受幸福生活就可以了,他們不應該不著調,沒事找事,弄不好最後就會雞飛蛋打,這樣的公婆純屬有病。

我們看新聞,公婆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讓兒媳婦辭去工作,

回到家中勤於家務,生火做飯,生養孩子,奉養公婆。這是極其自私的想法,這個兒媳是萬萬不能答應的,這個公婆如此自私不講理,那麼如果兒媳沒有經濟來源,那麼未來的日子是沒法過的了,這是用腳跟都能想明白的事情。

現在一家人都在給兒媳婦施加壓力,兒子以自己一人掙錢也足夠家人開支為由勸說兒媳,遭到抵制的公婆則指責兒媳不盡孝道,不贍養公婆,故意冷落她。這就是激化矛盾,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不作不死。

隨著家庭矛盾的激化,公婆打算起訴兒媳,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這個老太太這就打錯了算盤,在法律上,兒媳婦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的,所謂的兒媳的責任主要是來自兒子,因為有兒子的存在才有兒媳的存在,沒有兒子,兒媳婦認識公婆是誰呀!所以這個老太太這麼一折騰,除了擾亂了兒子兒媳正常的夫妻生活外,實在撈不到什麼好處,反而讓一家人日子都沒法過了。

作為兒媳婦,一定要記住一句話,經濟獨立才有人格獨立,沒有獨立的人格,就沒有在社會和在家庭的地位,這就是非常簡單的生存法則,這個兒媳可以溫柔的懟一句,你去告吧,我沒有法定的贍養公婆義務,讓你兒子辭職伺候你吧。


韓東言

這婆婆是典型的封建社會時期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有嚴重的男尊女卑的意識,並且極度自私愚昧,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自己獨大,只要是自己認為對的那就是全世界都應該是這樣,事情的本身就應該是這樣。

很多人理所當然的認為兒媳婦聽話孝順是理所當然的,婚後生兒育女是理所當然的,做家務伺侯夫家長輩教好兒女是理所當然的,甚至結婚後所有收入歸夫家歸自己小家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婚後還常常給自己父母錢還會被公婆老公指則,在頭條裡看到過很多婚後給自己父母錢而被夫家一家責怪而不知所措求助的,我就奇怪了,自己父母生自己養自己這麼大憑什麼嫁人之後就不能理直氣壯的去孝順了。

其實兒媳是沒有義務孝順公婆的,在和你們的兒子相愛並結婚之前兒媳和你們是陌生人,你們不曾生她不曾養過她,在認識你兒子之後她是因為欣賞你們兒子愛你們兒子才來的你們家,她不是帶著債來你們家的,也不是來還債的,相反兒媳婦是帶著愛和恩賜來的,帶著對你們兒子的愛和為你們家生兒育女開枝散葉的愛來的。她沒有義務孝順你是因為你不曾生過她養過她,不沒有資格去罵她求求她孝順你,因為她只是一個愛你兒子才來和你做家人的曾經的陌生人,她那麼勇敢的離開生她養她愛她的父母,帶著愛賭上自己下半生的幸福來到你們家,如果你們不愛她她於你也只不過是個陌生人。

對於媳婦孝順公婆這事我覺得媳婦孝順公婆是人情是道義,不孝順也是道理。

說到底媳婦最開始對你教敬是愛屋及屋,是對你兒子足夠愛足夠敬才會順敬你,其後就要看你對媳婦如何了,感情是雙向的,再壞的人面對笑臉和善意心都是柔軟的,人是感性動物,你對他好他也會回以你好,反之亦然。

再說女人也是個獨立個體,有自己的個性獨立的思維,也能自己經濟獨立了,憑什麼要為你家放棄自我,放棄自己辛辛苦苦拼博來的自我體現價值而只圍著你家人轉,做家務孝順孝人生兒育女,首先不部值不值得,重要的是你們憑什麼如此要求,人家成長成才是人家父母陪養自己努力打拼而來的,憑什麼嫁到你們家後就要放棄父母多年努力陪養的心血,自己多年打拼的成果,我就問憑什麼?

就憑人家姑娘愛你兒子,賭上半生嫁給你兒子,你兒子是潘安美貌宋玉才華沈萬三之財富,能給人家無限榮耀,享受不盡的榮華富貴,享不盡的他人豔羨,還是你家有皇位繼承,你兒子是九五至尊,任在天下,媳婦生孫子是對天下負責,醒醒吧,封建王朝早結束了,現在是社會主義時代,是人權時代,是人人平等的時代了。


小小師太7


這個公婆也太離譜了,就是起訴也只能起訴你兒子,憑什麼起訴你兒媳?就是法律也是支持贍養的是自己的父母,你又沒有養育媳婦,況且媳婦是忙於工作,有什麼錯啊!


其實,公婆的這種自私做法,除了將事情變得越來越糟外,沒有一點可取的地方。試想想,既然兒媳忙於工作,說明是個能力不差,自強自尊的人;從另一面說你兒子的收入也不咋地,要不早就給你請高級保姆了,還用你來打官司?


那麼問題來了,你這樣做的結果是:就是官司贏了,兒媳會心不甘情不願的去照顧你,那麼肯定是臉難看,事難辦;還有一種可能是:你直接毀了你兒子的婚姻,離婚總可以吧。況且官司也不一定贏啊,法律也不可能強制你兒媳丟掉工作去照顧你吧。


這位婆婆應該要做的是找自己兒子,而不是媳婦,另外自己可以找保姆啊,都什麼年代了,還指望年輕的媳婦丟掉工作照顧自己?其實,婆婆這樣做的結果,只能在給自己找堵。



好媽媽好女兒和好妻子

公婆起訴兒媳婦未盡贍養義務,在當前的現實環境下,不可能實現。不管兒子是否在世,法院都不會立案審理。因為訴訟對象不成立。我國婚姻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年老失去生活能力的父母的義務。但沒有規定兒媳,女婿有贍養公婆,岳父岳母的義務。對明顯不成立的訴訟,法院沒必要浪費有限的司法資源。

以上是從法律層面梳理了下這個問題的不合理性。

這個問題即使從道德範疇分析也有可商確之處。我們假設這個兒媳婦的老公在外地工作無法照顧自己的父母,妻子有替丈夫分憂解難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從邏輯上推裡,兒媳婦還在上班,而且很忙,可以推算出兒媳婦的年齡在四十歲上下(當然也有例外,這裡只按正常情況分析),那麼公婆不過六十左右,在現在的生話條件下,不可能兩人同時失去自理能力。完全沒必要指責兒媳婦。如果兒子就在身邊生活,知理的父母只會指責自己的兒子。不應當在兒媳婦那裡討沒趣。


有愛有故事卜羅密

兒子兒媳是一家。說難聽點,兒子是你們老夫妻生的,兒媳沒有受你們的養育之恩,也沒有法律上的贍養義務。

1.這對老夫妻本身心術不正。憑什麼不讓自己兒子回來照顧他們?兒子女兒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不以婚姻存續作為法律基礎。說難聽點,要是兒子兒媳離婚了,你還讓人家兒媳贍養你?這個責任就是你兒子的!

2.這對老夫妻重男輕女思想嚴重,應該說有一定文化,或者說在外見得比較多的。但是優越感很重,覺得兒媳就是應該在家相夫教子,贍養老人。有一點自以為是的法律常識,覺得這件事通過打官司可以威脅逼迫兒媳就範。為啥不讓你的親生兒子回來服侍你們?

3.這對老夫妻真的很不值得尊重!在當今社會,年輕人都在為自己的生活奔波,兒媳很努力的工作,不僅僅實現了自身價值,更為自己的小家庭積累了財富。

4.這對老夫妻品質真的不讓人認可。在他們心目中,兒媳是低人一等的,心目中的定位就是兒媳就是洗衣做飯生孩子!請問這對老夫妻,你們真的到了需要人照顧飲食起居的時候了嗎?

5.試想,要是這個兒媳真的要是沒有能力,在家做著黃臉婆的事,那這個兒媳還能受到這對老夫妻的平等對待嗎?估計可能早就讓兒子離婚了!

6.打官司能挽回親情和兒子兒媳的感情嗎?做父母的不在年輕人的角度為年輕人考慮,而是破壞一家人幸福和諧的根基。你徵求了兒子兒媳意見嗎?有沒有捫心自問,你們兩老的自私自利是不是損毀了兒子兒媳的幸福影響兒子兒媳的感情?就假想官司贏了,兒媳就範了,真的還能讓兒媳真心的侍奉你們?

作為老人,應該是關心支持孩子對家庭的責任。承擔起老人力所能及的事,為孩子建立完美幸福的家庭而努力!


JasonYuan68921596

對二老有贍養義務的不是兒媳婦,而是你們的兒子,你們怎麼不讓自己的兒子辭職在家侍奉自己呢?

這種老人也是極度自私的,以為自己家的兒子供養長大不易,別人家的姑娘就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立在牆角長大的?

以為自己的兒子就是優秀的,好像人家姑娘配不上自己兒子,比自己家兒子差什麼似的,其實,如果你們認為自己的兒子優秀,那人家姑娘也差不到哪兒去,有句話說“你是誰,你就會嫁給(娶了)誰?”。這話說的在理,能碰上的並且擦出愛情花火的,那都是相當層次的,誰也別瞧不上誰,瞧不上也到不了一起。

將心比心,不要為難人家的姑娘,那也是人家媽媽十月懷胎所生,也是人家爸媽的寶貝,到你們家來是為了你的兒子,為啥非得要人家放棄工作。人家父母培養一個優秀人才也不易。讓一個海歸的優秀人才去擦桌子掃地那是大材小用,豈不是人才浪費?


若如我心

起訴兒媳婦,原因是兒媳婦忙工作?我真想說一句:讓這對老人的兒子娶個啃老的兒媳婦好了,那樣她就不用工作,但也別指望她盡贍養義務,整天抱著手機玩,他們能怎樣?敢怎樣?

現在的衣服可真難當,不工作,婆婆說就知道花錢,遊手好閒。忙工作又被起訴,真想問問這對夫妻,你們就算癱瘓了,也是起訴兒子,還起訴媳婦?以為生活在古代呀!

要是換一個犟的兒媳婦,直接跟他們兒子離婚,我看他們還起訴誰?

這要是他們女兒忙工作,說不定他們反過來照顧女兒,就怕拖女兒後腿。

現在是怎麼了,怎麼會現在這麼多奇怪的老人?坐女孩腿,摔倒了誰扶就訛詐誰,想起了古代的一個傳說,有時候覺得有些老人真得那麼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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