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弃我恋上富家女,30年后一个日记本,揭开让我当场昏倒的真相

初恋弃我恋上富家女,30年后一个日记本,揭开让我当场昏倒的真相

楔子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小姑娘,按提纲问完一串问题后,咬着笔头,有些拘谨地问:“沈小姐,最后这个问题是我自己想问的。您演绎了那么多故事,每段感情都真真切切,像确实存在过一般,恕我冒昧,您心里是不是也住了一个人?”

沈蕴愣了愣,随即毫不避讳地笑道:“是。”

那已经是1978年的春天了,暖风微醺,黄浦江水波再起。

沈蕴眼前迅速浮现出一张脸,一张好看得有些过分的脸,湖水浇灌的眼,春花点染的唇,微微一笑,就像十里雪原上开出了桃花。她曾看着这张脸久久失神,也曾看着这张脸迷惘,最后,她也是看着这张脸说:“江渭,往后世事艰辛,我就不随你走了。”

1

沈蕴初见阮江渭还是在1948年。

那时国内形式还不太稳定,众多国人都拖家带口地往外跑,唯有她逆着潮流,随父母一起回到国内。

她实则不算地道的中国人,十几年前日军攻入南京,沈父沈母侥幸逃脱,一路颠沛流离到了越南,他们定居于此,随后有了她。她出生在芽庄,越南南部海岸线最东的地方,会一口流利的越南语,从小听着海风和浪潮长大。初到国内时,她十分不适应,秦淮河的水太柔了,潺潺流着,只能流入人的眼里,无法流入心里。

遇到阮江渭是在她回国后的第十一天,也是她失眠的第十一天。

南京的夏天很热,夜晚更是闷得人心慌,她轻手轻脚绕过父母的床,来到走道上吹风。

他们住的那片衖堂,密密麻麻建着火柴盒似的小楼,风其实也不大吹进来。沈蕴爬上扶栏,任双腿在半空中晃着,当风拂上脚踝时终于感受到一阵凉意。

“喂,你在干什么?”就在她舒服得叹出声时,一道稚嫩嗓音传来。

大晚上突然听到陌生的声音总让人心惊,沈蕴身子一歪,差点栽了下去。

“啧,你怎么那么笨呐?”还是那道声音,这次染了些嘲笑。

沈蕴侧头,不期然间就看见楼道口站着一个小男孩,年纪与她相仿,穿着雪白衬衫,面容在月光照射下显得莹润白皙。见她这副呆愣模样,他又笑了,“你就是新来的那个怪小孩吧?”

沈蕴只听得懂一点国语,偏偏“怪小孩”这三个字她刚好明白,一愣,恶狠狠瞪向他,“你才是怪小孩!”她是用越南语说的,语速极快,小男孩眼里闪过一阵迷糊,很短暂,但还是被她捕捉到。她心里一阵畅快,旋身从栏杆上跳下来,清脆笑出声。

那时的沈蕴肤色偏黑,在暗里笑起来时,堪堪露出一口大白牙,看着确乎有几分吓人。

小男孩摸摸肩头,“难怪其他小孩都不喜欢你,你笑起来真难看。”

这么长一串中文,沈蕴有些懵,但她想决计不是什么好话,倏地窜到他面前,握起拳头,“揍你了我要,说话你再!”

这次说的是国语,吐词不清,主谓宾颠倒。

小男孩虚虚一躲,大笑着往楼上跑去。

小男孩便是阮江渭了,十岁的阮江渭,同样十岁的沈蕴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这个家伙真令人讨厌。

2

而沈蕴再见阮江渭是在学校。

其实也不算学校,不过是一个先生自己开辟了一间院子,给他们这些穷孩子讲课。

沈蕴的爸妈这次回国是来寻亲的,白天一半时间工作一半时间找人.他们知道沈蕴语言不通,怕她乱跑走丢,便备了点吃的,白日就将她锁在家里。直到有一天他们回家时,看到楼下小孩往他们屋子扔石子,还一边骂“不会说话的怪物”,他们这才意识到,或许应该让沈蕴多出去认识人,学学国语。

沈蕴去先生家那天,母亲特地给她换了身湖绿纱裙,将黑发编成了两条顺贴的辫子。焕然一新的打扮,瞧着比以往好看许多,但一踏进院门,还是听到了一声讥笑。

沈蕴循声望去,便又看到了那晚在走道上见过的小男孩。

别的人都穿灰褐色粗布衣裳,只他依然一身白衫,孤零零坐在最后。

先生对他显然很包容,笑着说:“江渭,沈蕴坐你旁边吧,你多帮助帮助她。”

他起身应“是”,沈蕴听不懂长句,母亲在她耳边翻译,“那是你的新伙伴,江渭。”

沈蕴哼了声,什么江渭,才不是新伙伴,她眄视,猛然撞上一个只有她能发现的顽劣眼神。

真的,只有她能看到。

他待旁人都彬彬有礼,只对她,从初见开始就莫名其妙地施与着明里暗里的恶意。

他会在她背后贴画着猪头的小纸条,然后故意在人多的地方,像突然发现般撕下递到她面前,“沈蕴同学,你真是太不小心了。”

他也会在写字课时,装作不小心地将墨水甩到她崭新的衣服上。

沈蕴同他吵过,两人各说各的,鸡同鸭讲,但最终爆发还是在一节古文课上。

先生点阮江渭起来背诵诗词,他略作思索,竟然大义凛然地说:“先生,方才我看到沈蕴在很用心地记这首词,不如请她背一下。”

那已是沈蕴入学的第四年春天,窗外柳枝抽了新叶,她的中文水平好了不少,但那日的作业是白居易的《长恨歌》,篇幅极长,连阮江渭都背了许久。

她满心忐忑,可最终只能在先生欣慰的眼神中硬着头皮起身。

初初两句还是好的,随后越来越艰难,到“玉楼宴罢醉和春”时便再也背不出了。

先生知道她的底子,让她坐下,沈蕴却始终沉默站着,在众人都不知所云时,忽地将桌上书本劈头盖脸地扔向了旁桌,“阮江渭,你有毛病是不是?”

他就住在她楼上,夜里,他分明听到了她蹩脚的背书声,他还特地跑下来像看杂耍般看了她许久。他都知道,可为什么他非要让她一次次出丑?非要让她的努力化作笑谈?

人的劣性如果是一座久攻不下的城池,沈蕴想,那阮江渭的城里一定伏尸千万,臭名昭著。

3

她当场离去。

入春时天依然黑得早,沈蕴跑回家来到楼顶天台,远眺暮光笼罩的南京城,四年来初次那么想念芽庄。

几乎是疯狂地想念,她梦见绵长的海岸线,成群飞起的海鸥,第二日起床时就病了。

一场来势汹汹的伤寒,头痛,鼻酸,眼前昏花。

阮江渭是在她病后第三天的傍晚来的。

沈父沈母上班还未回来,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看夕阳,远远就听到一阵脚步声。阮江渭上下楼从来都是两级两级走,脚步声也特别清晰明显。

沈蕴阴着脸,正要回屋,就听到他在身后喊:“喂,先生让我给你辅导辅导这几天的功课。”

她“哦”了声,“不需要。”

随即搬起凳子往回走,才走出两步,发丝便被人牵住,扯着头皮,一阵疼痛。

“阮江渭!”她忍不住回头怒瞪着他,“你一定有病!”

其实,沈蕴的中文发音还不圆润,阮发成“远”,江发成“酱”,阮江渭听了,恬不知耻地笑,“我说,你这么生气,该不会是因为学不会博大精深的中文,恼羞成怒了吧?”

这是激将法,多年前诸葛孔明用此计智激周瑜孙权决计破曹操,多年后,阮江渭用此计逼得沈蕴转身。

她没好气地将他领进屋。

阮江渭这次却鲜有的没有刁难她,不缓不慢将课本摊开,一点一滴倾囊相授。他还教她念诗词,从《忆江南》到《玉簟秋》,一字一字抑扬归音。他脾气不大好,若念得次数多了,直接摔书起身,“真笨啊,真笨啊,简直笨死了!”

沈蕴也摔书,“你走你走!”

于是阮江渭又坐下,“来,同我念,‘闲梦远,南国正清秋’,记住,是‘闲梦远’,不是‘闲门远’。”

楼上似乎有人唤他名字,阮江渭跑出去应了一声,半晌后,两步作一步跑回来,从一堆书里扒拉出一本笔记本,“今天先到这里。呐,这是我随手画的一个发音图,你闲来无事可以对着练练。”他抱着书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沈蕴,那天的事我不会道歉的,除非,”他眯着眼笑,“除非,你哪天能将我的名字念对。”

那是十四岁的阮江渭了,稚嫩清澈的嗓音在不觉间掺上了沙哑。

沈蕴下意识抬头,只见他站在光影交界处,比四年前高了许多,快齐门沿了,总是上挑的眼里藏了春光花色,藏了秦淮河水才能染就的风情。

那是合该所有人都追寻向往的风情。

4

后来沈蕴时常想,便是从那时起到二十岁吧。

是到二十岁,她才终于学会了一口流利的国语,可以自如地念“千里江山寒色远”,偶尔晨起买菜时,还能操着半生不熟的南京腔还价。

那些年,没有海风吹,她的肤色渐渐白皙,眉眼长开,明眸皓齿,靡颜腻理,岁月似乎让她真真正正地出落成了一个南京人。越来越多的人同她做伴,但偶尔想起来,自少年时代起,从始至终针对她的,也只有阮江渭。

是的,阮江渭。

恍然想起这个名字,她不由得呆了呆。

说来也奇怪,自他送了她那本笔记本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只知道晨光初起时,他家已人去楼空。

隔壁有爱嚼舌根的妇人说:“江渭可不是寻常人,他是一个富商的私生子,这不家里那位断了香火,现在把这母子俩接回去好好供着呢嘛。”

沈蕴听着,觉得这跟演电影似的,有些可笑,但她又想起他的白衣,在一室昏暗里灼伤人眼。

是了,如此别具一格的人,又怎能拥有跟他们同样的命运?

沈蕴从回忆里醒神,哂笑一声,把头发随意一扎准备去上工。

沈父沈母寻人久久无果,已然放弃,但他们积蓄微薄,她也不再读书,年前就开始在一间纺织厂工作。

天天听着机器的轰鸣,重复着一样的动作,还不到半年,沈蕴已经麻木。

可那天却似乎有些不同。

她一到工厂,便听到其他人在讨论什么,一见沈蕴来,忙招呼她过去,“现在新生产的这批布好像要做成什么季度主推,新来的经理是从国外回来的,说要想一句宣传语,把主管折磨得够呛。”

沈蕴想了想,印象中,他们前些天是赶出了一批布。布的底色很好看,像冬春之交时燃起的第一抹花色,妩媚鲜活,她当时还多看了两眼。

现下一听,她不由得笑开:“这不好想?我猜这布多是卖给年轻的小姐,现在的女子最重容貌,再来想嫁个好人家,《诗经》里有首《桃夭》,再合适不过的。”

她说得起兴,完全没注意身后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直到发现周边的人噤了声,才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她说得不错,你怎么就想不到呢?”

有巴掌拍在人头顶,主管唯唯诺诺地回:“阮少莫怪,我一粗人,哪懂这些心思?”

沈蕴身子一颤,犹豫着回头,隔着人群,她果真又看到了阮江渭。

六年不见的阮江渭,或许又不是阮江渭。他不穿白衫了,一身西装马甲,唯有那双眼,睁开瞧人时,仍然有万千光华摇落,春色逼人。

5

沈蕴同人说:“我认识阮少,小时候,他还教过我念字。”

旁人笑,“你莫不是痴呆了吧?”

他们都清清楚楚地记得,白日里阮少说完那么一句话,拍拍衣领就走了,没有多看谁一眼。

那可是阮少啊,阮氏纺织业的少东家。

见他们笑得开心,沈蕴也怅然若失地笑,“是吧,痴了。”

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很少做梦了,可那晚,她梦到阮江渭走后,她成天对着镜子,一个字一个字练习中文发音。

她也梦到六年前,阮江渭坐在她身侧,吊儿郎当地对她说:“来,同我念。”她心里不知从哪儿冒出一顿怒气,拿起书一把盖到他脸上,“谁要跟你念!”

梦境反复无常,翌日起床时眼下是挡不住的青黑。

然而,厂里还是要去的。

她到时,主管竟在那里等她,“往后你就不要来这里了。”沈蕴心下一咯噔,想问句为什么,主管又往上指了指,“阮少让你上十二楼给他做助理,负责这批布的宣传。多好的事儿,日后也不用做这些苦活,工资还翻了几倍。”

沈蕴一愣,咧着嘴笑:“真是顶好的事。”

主管欣慰地点头,意思传达到位,正要走,却见沈蕴突然变了脸色,“再好的事我也不去,除非,阮少他亲自来请我!”

“嘿,这小丫头片子。”

主管气冲冲起身,沈蕴丝毫不给面子,扭头就走。

当初他一声不吭就走了,好,走就走,若来告别,她必然也不会挽留。如今他又悄无声息地出现,不施与一个眼神,只当全然不识,她猜他或许在等她先行跟他打招呼,可当下不过派人传句话就想让她眼巴巴走到他跟前,也真是太会白日做梦了。

沈蕴愤怒地想,只不过,得罪了主管,她以后怕是真的不能再来这里了。

她本就没休息好,身体疲倦,如今又心绪不定,到晚些时候,索性早退回家。

这片衖堂,十年如一日地拥挤,也十年如一日地热闹,永远沉淀着红尘俗世味。

她上楼打开门,把以前用过的课本全部整理了一遍,又去市场买了些菜,做了一顿晚餐。

是到黄昏,光影落拓,满面尘世烟火里,竟听到年少时最熟悉的脚步声在她身后响起,“听说,你要我亲自来请你?”

他正经做事说话时,还是不喊她的名字。

沈蕴没想到他真会来,一时反应不及,“啪”地一声将门合上落锁。

阮江渭在外面挠门,“给本少把门打开。”

沈蕴摸着胸口,“您请回。”

“哟,中文说得这么好了。”

“还行,多谢阮少当年栽培。”

“我说,你该不会是近乡情怯,看见我欢喜得紧,又怕我看见了,觉得丢脸吧?”

五年前,他用这招激不懂国语精粹的沈蕴,五年后,他还是用这招。沈蕴冷哼,在心中背了一遍《长恨歌》,最终还是悠悠然将门打开。

桌上放着一桌菜,正宗的南京菜,盐水鸭、素炒芦蒿、红梅鱼肚。

阮江渭两眼放光,不请自进,不过他也没有多吃,夹了几筷子,仰躺在椅子上感叹:“你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亏都不肯吃,不过又好像不大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沈蕴慢条斯理从门口走进来,随即一脚踢在椅子上,阮江渭“啪嗒”一声摔落在地,“不一样吗?”

一身新衣沾了尘,阮江渭坐在地上龇牙咧嘴,“算本少看走眼!”

6

什么叫一打泯恩仇,或许就是说的沈蕴与阮江渭。

沈蕴舒心了,翌日清晨,便收拾东西上了十二楼。

那是一个全然不一样的地方,男士西装革履,女士穿时髦裙装,沈蕴一身洗得发黄的白色工装,格格不入。她又是被阮江渭破格提上来的,众人对她的非议难免又多了几分。

不过,沈蕴能面不改色踢翻阮少的椅子,又岂会惧怕这些流言蜚语?

她每日该吃吃该喝喝。十二楼的日子实在清闲,虽然正好赶上发货期,那些男士女士每天还是能抽出一段时间来打马吊。沈蕴第一次听到王姝的名字,便是在一阵清脆的马吊碰撞声里。

王者,家传乌巷,百年簪缨。姝者,容貌皎艳,世无其二。她是阮老爷钦点的儿媳妇人选,阮氏未来的老板娘。阮江渭被接回去的这几年,他俩一起远渡重洋,沉沦在康桥脆薄的阳光里。

她和阮少啊,一个人间倾城色,一个公子世无双,一对妙人。

沈蕴知道,这些都是他们故意说给自己听的。

她忽略心中攒动的不快,装作无所谓地笑笑,去茶水间泡茶醒神。

可是没想到,不久后,她竟真的遇见了王姝。

在上海的美华大酒店。

这次这批布的主要买家是上海的一家服装公司,阮江渭负责洽谈,她是他名义上的助理,自然要跟着一起去。

他们这个圈子的人,把洋人风气学了个十足十,洽谈便洽谈,偏偏还要办个舞会。

阮江渭带她去买裙子,又请人为她化了一个淡妆。等到酒店时,大厅里音乐流淌,早已热闹得不得了。

在门口候着的服务员领他们去窗口桌椅旁,对方在等着签合同。但还来不及走过去,萨克斯节奏蓦然加快,一片红衣悠然出现在舞池。

沈蕴后来细想,到底要怎样形容看见那片红色的感受呢?

像一片霞光落入凡尘,像花朵在夜里开出了声音,像白日惊雷,像一切能惊人心魄的东西。

一舞完毕,众人如梦初醒,唯有阮江渭目光清明,“你们这些人啊,真是俗!”

他将手掌盖在她头顶,沈蕴像触电般,一下把他拍开,“对对对,就阮少清新脱俗。”

“嘿,你还是不会说国语来得可爱。”

沈蕴作势要踢过去,被他一下闪开。

随后,她见到王姝。

她不知道那是王姝,只知道那倾城红衣站在不远处,沉静地看着阮江渭,“伯父让我来帮你。”

阮江渭一愣,脸上的笑容倏然收住,“哦,王小姐,您挡路了,麻烦让让。”

王小姐,王姝,沈蕴一颗心沉入谷底。

这样的女子,大抵世间所有的风月情长,在她的容颜面前都够不成威胁吧。

人间艳色,万人瞻仰。

然而,沈蕴总觉得,阮江渭似乎格外讨厌王姝。

有多讨厌呢?为了贬低王姝,他不惜歼敌一万,自损三千。

那场舞会的最后,服装公司的秦三爷笑道:“这批布制成成衣后应还需拍个画报,但纵观现在那些明星,虽燕瘦环肥俱有,可没人比王小姐更合适了。”

这是真话,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能有谁比她更合适?

只是,王姝还未说话,阮江渭的脸却先黑了,“哪能啊,就她那模样!”

秦三爷满脸惊奇,“旁人都说阮少您和王小姐可是郎才女貌。”

阮江渭笑,“我也不过是万丈红尘里一位庸人。”说完,他转身将沈蕴推到前面,“三爷,您看她如何?”

那夜的沈蕴也是美的,荼白长裙,亭亭而立,她垂眸看向抓住自己手臂的那双手,眉头微挑,瞬时活色生香。

秦三爷赞叹:“一个是朱砂痣,一个是白月光,极好极好。”

沈蕴实则不大喜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但她感觉覆在她手上的手指紧了紧,又紧了紧,像握着一丝光线,她欲言又止,最后默然无语。

于是,她就这样在上海留了下来。

裁缝要为她量身定做衣服,她不能走。

但阮江渭却不能久待,偌大的阮氏在等着他。

他先行回了南京,同王姝一起。

时光仿佛便是从那时起成了一道分水岭。

7

经年后,沈蕴再回想起来,只觉得这一年格外漫长,格外动荡,也格外可笑。

她在上海待了半个月,画报一经拍摄完成就引起了不俗的反响。她从来不是最美的,可当她穿着开襟旗袍,手握一枝桃花,侧躺在米白色欧式沙发上时,所有人的眸光都被点亮。上海的大街小巷,连外滩的巨型广告墙上都贴满了她的照片,她几乎一炮而红。

秦三爷赚了个盆丰钵满。他也做影视方面的生意,连忙向沈蕴抛出橄榄枝,“沈小姐,你愿不愿意做明星?我可以把你捧成全上海,乃至全中国,最炙手可热的新星。”

他眼里有异常炙热的光,沈蕴笑着拒绝:“承蒙三爷看得起,但做明星太苦了。”

千方百计要让自己活在万千人心上。

她当天便回了南京。

阮江渭来接她,估计是家里安排,同来的还有王姝。

只要有王姝在,他的脸色总不大好。

衣服卖得很好,布料更是供不应求,他们本说好去金陵饭店吃一顿,算作庆功宴,走到门口了,阮江渭突然“哎哟”了一声,“这里真是忒贵了,本少今儿没带够钱。”

他睁着眼睛说瞎话,沈蕴张嘴想拆台,被他一把拉到旁边,“我不想和她吃饭,只想同你一起。”他语调懒洋洋的,温热的呼吸喷薄在她脸侧,烫得她不禁往旁边一闪,“男女授受不亲,你懂不懂?”

“不懂。”阮江渭风霁月朗地回,说完,一本正经看向王姝,“王小姐,我们要去的地方兴许不大适合你,车子开不进去,污水会打湿你的裙摆。”

胡言乱语他随性捏来,但王姝这样的女子聪明,也得体,只笑笑,坐进车里,“你们玩得开心。”

随即绝尘而去。

阮江渭眼里终于升起了笑意。

晦涩难懂、明明灭灭的笑意,沈蕴看着,心里莫名不安。

那天的最后,他们一起去夫子庙吃赤豆小元宵,还有蜜糕。阮江渭似乎兴致不高,买了一小坛梅子酒,边走边喝。

那酒其实也不大醉人,但后劲大,走了一段路,他头昏眼花,坐在路边耍酒疯。

“我走不动了。”

“那你以地为床天为盖,好好睡一觉。”

“不行,我得送你回家,你看你走路都在晃。”他摇摇晃晃起身,无比准确地拉住她的衣袖。他固执地要扶着她,实则是将整个身子搭在沈蕴身上。

那样咫尺的相处,沈蕴脸色青了青,最后化为欲盖弥彰的红。

阮江渭迷迷糊糊地说:“你还记得吗,以前从先生家回去,也是走这条路。”

沈蕴推推他越靠越近的头,“记得,阮少您在这里往我身上扔过不少东西。”纸条,虫子,无奇不有。

他笑:“可是,后来去伦敦,我再也没有走过这么热闹的街道。”

“伦敦不热闹?”

“热闹,哪能不热闹,但那都不是南京。”

她幼时从越南来到南京有多苦,他从南京去到伦敦就有多苦。他知道她懂,所以酒后絮言,慢慢说给她听。这是内心被同化的表现。

沈蕴指尖狠狠一颤。她看着那越靠越近的脸,这次竟没有推开,任他吻上了自己的脖颈。

8

她想向命运屈服。

可她没等来命运,只等来无数转折

是一周后,阮氏纺织厂出事的消息传遍了南京。

那些天她没有去上班,阮江渭说这是画报拍摄成功后的福利。她成天在家里待着,某一天清晨,隐约听见报童的吆喝。

沈蕴急忙赶去厂里,工人聚在门口。从他们的谈论中,沈蕴才知道是布出了问题。那批布卖得太好了,有一个大商户要的数量又多又急,工人夜以继日地赶,却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漏子,新印的布色泽全部不均匀,有的甚至出现了白色的斑纹。

这样的货是万万交不出手的,然而如此一来,高昂的违约金足以让阮氏破产。

沈蕴随意抓起一个人来问:“那王家呢?”两家若有联姻的打算,难道王家不会助一臂之力?

那人见是沈蕴,一脸鄙夷:“报纸上都说阮少深夜与神秘女子幽会,阮王联姻怕是不了了之了。”

便是那夜了,阮江渭喝醉那一夜。

沈蕴眸光一抖。说她见识短浅也好,有勇无谋也好,她这一生确实没面对过这么混乱的场面。

她只想去找阮江渭,甫一走出人群,一辆车却拦在她面前。

是秦三爷。

他们在一间咖啡馆坐下。

秦三爷开门见山:“沈小姐,这次我为你而来。”他为她的杯里添了一勺糖,“秦某这一生见过很多人,还是觉得沈小姐是最适合做明星的。”她有东方传统审美里最受宠的五官,可她的眼里住着一阵风,让人忍不住想抓住。

沈蕴心思混乱,言语少之又少:“我无心于此,三爷还是……”

“是为了阮少?想留在他身边?”三爷打断,“那张报纸我看见了,沈小姐,有些东西藏不住的。”

沈蕴猛然抬头。

两年前,沈蕴最后一次去夫子家,夫子教她念《妾薄命》,中间有一句是“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念完,夫子说:“中国有个成语叫泾渭分明,江渭,同你,同我们,一个是泾河,一个渭河,一清一浊,注定无法相融。”

她装作不懂,“您在说什么?”

夫子瞥了她一眼,没有拆穿她,没有拆穿她在笔记本上,一笔一画描摹了无数遍“江渭”二字。

是从什么时候起呢?或许是初见,或许是十四岁那年黄昏,他垂眸教她念诗,目光所到之处燃起星火,将她的心烧得滚烫。她那时还未读过很多诗,直到后来看《牡丹亭》,那一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让她恍然大悟。

但沈蕴记得邻里说的“江渭可不是寻常人”,也记得夫子说的“泾渭分明”,更记得那些男男女女说的“人间倾城色和公子世无双”,所以,她克制,重逢时她克制自己没有去抱他,而是一脚踢在他的凳子上;遇见王姝时,她克制自己嫉妒的目光,她嫉妒她从始至终就被看做阮江渭的绝配。她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原来不相干的人都已看透。

沈蕴脸色转白,秦三爷没有再多说,只将一张名片递到她手里:“这几天我都在南京,沈小姐有事可以找我。”

沈蕴胡乱应了一声。

她起身离开咖啡馆。那是南京最荒凉的一段路,多年后沈蕴依然觉得奇怪,那么荒凉的地方,她竟然会遇见王姝和阮江渭。

他们吵得难解难分,王姝那样的名媛都鲜有地红了脸,“阮江渭,你记得在康桥时老师给我们讲的故事吗?帕里斯为了海伦,十年一战,最终失去了整座特洛伊城。”

阮江渭靠在树上,眼里全是怒气,“王姝,你把我比作帕里斯,那谁是海伦,沈蕴吗?”

说来,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从十岁相识至今,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在与另外一个女人的对峙中。

王姝凄然一笑,“你难道要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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