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方陣,拿騷莫里斯方陣,古斯塔夫方陣,歐洲大陸通用方陣之間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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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陣戰術的歷史

人類使用方陣作戰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古典時代的希臘城邦普遍以全身鎧甲、手持長矛和盾牌的重裝步兵為軍隊主力,為使這些重裝步兵發揮其優勢,古希臘統帥們通常會將他們組成縱深不等的方陣進行作戰,由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大帝所使用的“馬其頓方陣”則是古希臘方陣的典型代表,馬其頓方陣縱深達16排,以256名手持6米長矛和盾牌的步兵組成16*16的陣型。馬其頓方陣(如下圖所示)雖然正面毫無破綻、攻擊力極為強大,但其側面較為脆弱、機動性也差,不適合複雜地形條件下的戰鬥。當羅馬共和國崛起、贏得地中海霸權後,馬其頓方陣便被更為靈活的羅馬方陣所取代。

共和國和帝國時代的羅馬軍團則普遍採用更加靈活的“三線陣列”進行作戰。共和國前期,羅馬軍團的陣列圖如下。在戰鬥時,由青年兵組成的第一橫列首先推進,向敵軍投擲重標槍。同時,軍團在標槍擲出之後完成疏散,第一橫隊的士兵開始衝鋒,前兩列士兵與敵人用短劍進行格鬥。後面6-7列士兵繼續投擲標槍。隨後,由壯年兵組成的第二橫列替換第一橫列作戰,由少年兵組成的輕步兵負責掩護軍團的兩翼與背後,同時為第一橫列補充標槍。若兩線部隊仍然無法擊退敵軍,作為後備隊的第三線老兵才會投入戰鬥。

馬略改革後,重新修改了軍團編制,規定一個軍團由6000人組成,6000人又分為10個大隊,每個大隊則由6個百人隊組成。後期羅馬軍團的戰鬥方式比較彈性化,但大多數情況下仍然使用三列陣。與此前有所不同的是,作戰時的部署如下:第一列四個大隊、第二列、第三列各有三個大隊,以便戰場上保持輪換,始終能讓士兵以飽滿的體力進行戰鬥,部隊之間的輪換更為機動靈活。

到了中世紀後期,步兵方陣戰術又重新得到復興,其中的典型代表是瑞士人。

瑞士方陣(見下圖)的核心是長槍兵,瑞士方陣的正面為4到5排長槍兵,以間隔1米的距離橫向排開,隊列寬度視地形而定。戟兵和弩兵在攻擊狀態和防禦狀態下采用不同的配置方式:在攻擊狀態時,戟兵和弩兵作為散兵配置在方陣前方或側翼;防禦狀態時則配製在方陣中央。這種配置方法既能適應複雜地形,也使得戰鬥中各個方陣的側翼都得到保護。不過,瑞士方陣最大的弱點是遠程火力不足、且缺少騎兵。


二、三類方陣的區別

簡單來說,西班牙大方陣、莫里斯方陣和古斯塔夫方陣都採用了將火槍手和長矛手混合編隊的戰術,但三類方陣中,火槍手和長矛手的比例不同、其佈陣的縱深情況也不相同。

西班牙方陣(下圖)是長槍手和火槍手的混編單位,一個方陣人數固定為3000人,下轄10個300人的方陣連,每個方陣連裡有100名重火槍手、50名輕火槍手和150名長槍手,其中重火槍手和長槍手作為主戰部隊,輕火槍手負責騷擾和掩護。西班牙方陣中火槍手的比例達到50%,而且配備了威力強大的重型火繩槍,反騎兵能力和近戰能力都很強,其缺點在於陣型機動性較差、且射擊覆蓋範圍較窄,不利於與己方炮兵進行協同作戰。

莫里斯方陣則是拿騷親王莫里斯(下圖)針對西班牙方陣改進的產物。西班牙大方陣是全方位防禦性的,過於笨重、機動性差,且火槍手的覆蓋範圍較窄,四角佈置輕火槍手的方法雖加強了全方位戰鬥能力,但容易造成火力浪費。莫里斯為了加強方陣機動性和擴大火力覆蓋面積,借鑑羅馬軍團的作戰方式,將西班牙方陣縮小為僅由250名長槍兵和300名火槍手組成的“營”,將其作為作戰的基本單位。營的行列數更少,這就使得運行起來更加靈活。在戰鬥中,荷蘭軍隊通常把營部署成三個作戰陣線,有助於互相支援和掩護。這一設置有效地強化了射擊強度和火力覆蓋範圍,莫里斯改良的方陣也使長槍手和火槍手真正成為協同作戰的整體。

古斯塔夫方陣則是在莫里斯方陣的基礎上進行改良的成果。古斯塔夫二世(下圖)是莫里斯的忠實追隨者,他結合自己的戰爭經驗,認為莫里斯方陣仍有改進必要。相較於莫里斯方陣,古斯塔夫方陣更加重視機動性和火力因素。古斯塔夫方陣的基本單位由504人的“團”組成,作戰時分為三線佈置:第一線為216名長槍手、第二線為192名火槍手,第三線的96名火槍手則作為預備隊。火槍手的陣形可以推進到長槍兵的任意一側,或者細分為兩組,以保護長槍兵的兩側。此外,古斯塔夫大量使用野戰炮兵支援步兵,這進一步增強了遠程射擊火力,因此古斯塔夫繼續減少長槍手的比重,瑞典方陣中火槍手的比例也達到了57%。

從師從關係來看,古斯塔夫方陣學自莫里斯方陣,莫里斯方陣學自西班牙大方陣。對比一下三類方陣我們還可以發現,古斯塔夫方陣的射擊能力最強、火力覆蓋面積最大,莫里斯方陣的機動性最強,西班牙方陣的反騎兵能力和近戰能力最強。不過,這三類方陣出現的歷史時期不同、且都經過多次改良,因此不能簡單地僅僅依據其陣型構成判斷其戰力強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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