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惹事,男子劃車洩憤被判刑

常言道:“小酒怡情,大酒傷身。”這酒喝多了,有些人就控制不住自己,容易惹事。近日,天台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案。

去年12月30日晚,徐某某喝完朋友小孩的滿月酒後,坐上由許某某駕駛的汽車準備去天台萬亞廣場的KTV裡唱歌,同行的還有陳某某。當車開至KTV附近的巷子裡時,發現一輛奧迪車停在巷子中間,把大半的路佔去了,車子不好開。徐某某下車打電話,許某某繼續慢慢地向裡面開,結果把奧迪車給刮擦了。經過協商陳某某賠了200元錢給奧迪車主了結此事。

隨後,三人就去KTV唱歌了。到了當晚9點左右,徐某某酒喝不下了想先回家,走到樓下,看到那輛被刮擦的奧迪車還在那裡,想到晚上刮擦的事情,徐某某心裡很不爽,於是,他拿出隨身的鑰匙將奧迪車身前後劃了兩圈,將車劃了個“大花臉”洩憤,最後想想還不解氣,又用腳將汽車尾燈踹了幾下,把車尾燈踹碎了才停下來打車離開。

“我以為賠幾個錢就行了。”庭審中,徐某某對自己酒後的所作所為非常後悔,悔恨自己不應該衝動,不僅要賠錢還要接受刑事處罰。鑑於徐某某在案發後對劃車的行為供認不諱,同時也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最後,天台法院認定徐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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