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宽甸法院公布一波老赖名单!大家快来看看都有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以下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全社会公布。

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丹东宽甸法院公布一波老赖名单!大家快来看看都有谁

失信被执行人:孙玉国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485号

身份证号:210624197911264416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振江镇西江村三组13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辽0624民初95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玉国、付国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偿还原告吕良20 000元;二、二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二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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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王奇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恢12号

身份证号:210624196409190015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宽甸镇东关街道13组29-1号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3877号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王奇自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谭志成16510元;二、驳回原告谭志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40元,保全费1330元,合计3370元。由原告谭志成负担2749元,由被告王奇负担6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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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李秋霞

性别:女

执行案号:(2018)辽0624执148号

身份证号:210624196304120061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宽甸镇西关街道36组12261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一初字第05106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李秋霞、李文良给付原告李培深7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给付5000元,余款65000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与原告李培深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二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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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汪和利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恢25号

身份证号:210624197210021059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大川头镇大川头村范家堡组84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2)宽民一初字第01529号

执行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告汪和利偿还原告程显春借款135,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元,由被告汪和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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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吴永金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083号

身份证号:210624197902025114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镇大牛沟村二组1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4489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凤明、张聪于2016年2月5日前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扣除已支付部分);二、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凤明、张聪追偿。 案件受理费5430元,减半收取2715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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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孙凤明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083号

身份证号:210624198708201932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青椅山镇碱厂沟9组23号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4489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凤明、张聪于2016年2月5日前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扣除已支付部分);二、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凤明、张聪追偿。 案件受理费5430元,减半收取2715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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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张田利

性别:男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083号

身份证号:210624198411153212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长甸镇上河口村6组18号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4489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凤明、张聪于2016年2月5日前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扣除已支付部分);二、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凤明、张聪追偿。 案件受理费5430元,减半收取2715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丹东宽甸法院公布一波老赖名单!大家快来看看都有谁

失信被执行人:王晓玲

性别:女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083号

身份证号:210624198901113221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长甸镇上河口村6组18号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4489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凤明、张聪于2016年2月5日前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扣除已支付部分);二、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凤明、张聪追偿。 案件受理费5430元,减半收取2715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丹东宽甸法院公布一波老赖名单!大家快来看看都有谁

失信被执行人:张聪

性别:女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083号

身份证号:210624198710221422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红石镇雁脖子沟村2组10号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宽民二初字第04489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告孙凤明、张聪于2016年2月5日前偿还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扣除已支付部分);二、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田利、王晓玲、吴永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凤明、张聪追偿。 案件受理费5430元,减半收取2715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丹东宽甸法院公布一波老赖名单!大家快来看看都有谁

失信被执行人:张娟

性别:女

执行案号:(2017)辽0624执1314号

身份证号:210624196710090064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宽甸县宽甸镇东关街道8组011150

失信行为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辽0624民初848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告张娟、穆玉臣共同偿还原告徐秀红借款40000元,于2017年5月24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415-5137070;0415-5122008;0415-512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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