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和微信是否属于法院被执行对象?

保温节能建材

悟空问答,我来回答,目前看21家银行属于法院联网强制执行对象,但是随第三方支付都接入“网联”也应该属于被法院判决以后的强制执行对象。

估计很多人看了这个问题还是一头雾水,先来看看问题的背景。

银行网络冻结和划转的背景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通知》(法[2018]64号),

  1. 21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银行)在2018年3月31日前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

  2. 21家银行以外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8年4月30日前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

  3. 人民法院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时,应当提供相关《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人员工作证件及联系方式;现场扣划的,参照执行。

  4. 人民法院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应先采取网络冻结措施;网络扣划款项应当划至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人民法院在网络冻结被执行人款项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

可以看出此举主要针对被法院已经判决而不执行的“老赖”进行银行联网的网络冻结和划转让老赖们无法再赖皮,此举是我国对“老赖”的失信惩戒机制升级。

关注科技、分享价值。如果觉得回答有帮助请点赞关注我:科技之春

科技之春

只有你债不还,人家起诉你了,法院又判了,你应该还债,而你还不债,那你就属于法院被执行对象了。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谁,个人也好,单位也罢,只要法院判了你应该还债,而你应然不还,那都属于法院被执行对象。什么宝宝贝贝无一例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