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經開區這5名村幹截留、挪用、優親厚友……被處分

近日,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仁灣街道龍江橋村原村支書嚴興軍侵佔生態公益林補償款的問題。

嚴興軍任龍江橋村支書期間,嚴興軍與兩名村幹部協商,私自將村集體80畝的生態公益林以嚴興軍家人的名義造表,每人20畝上報,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徵求群眾同意,在2014年至2016年公益林補償款分配中,共扣留公益林補償款3320元,用於村裡日常開支1870元。

2017年7月20日,仁灣街道黨工委給予嚴興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仁灣街道胡家嶺村支書謝滿生、胡家嶺村主幹兼秘書劉鑄華扣留公益林補償款的問題。

2014年至2016年期間,胡家嶺村支書謝滿生、村主幹兼秘書劉鑄華在公益林補償款分配中違規操作,沒按標準發放補償款,截留挪用公益林補償款共16147元,用於村裡日常開支11637元,村截留資金4510元。

2017年9月22日,仁灣街道黨工委分別給予謝滿生、劉鑄華黨內警告處分。

仁灣街道原黃甸村支書王四一在原黃甸村生態公益林分配過程中優親厚友的問題。

2014年至2016年,原黃甸村村支書王四一、原黃甸村主幹郭宏吉在仁灣街道原黃甸村生態公益林分配過程中存在優親厚友現象,分配表由各組組長自行分配造表上報,王四一沒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生態公益林方案,也沒將分配方案公開公示,隱瞞生態公益林分配情況,郭宏吉趁機侵佔生態補償款1150.75元。

2017年11月30日,仁灣街道黨工委分別給予王四一、郭宏吉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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