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风暴」夜间执行 亮剑欠钱“包租婆”

「晋江风暴」夜间执行 亮剑欠钱“包租婆”

5月22日晚,按照“晋江风暴”的安排部署,晋江法院出动2队执行人员,重点攻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启动新一轮财产核查和处置。通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调查房产线索5条,查封房产4处,发现拒执犯罪线索1条,效果显著。

“唯一住房”年收租过万,却拖欠老人5万元不还

王大妈生于1950年,今年已68岁。2015年2月份,被执行人林某向王大妈借了5万元。到期后,王大妈多次向林某讨要本金及利息,但林某一直不还。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与林某联系,但林某一直避而不见,下落不明。经查,林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林某名下位于青阳街道某小区住房。经调查,林某本人并不住在里面,而是将住房以每月千余元的租金租给他人。最终,执行干警们现场查封该套住房。下一步该住房将被移送评估、拍卖,以尽快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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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村民调查房产情况

法官释法

现在很多人认为:“如果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住房,这是他生活必需用房,法院不能拍卖。”这是对“唯一住房”的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作出必要的安置,留出一定的宽限期以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就是说,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所抚养的家属生存所必须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本案中,林某将名下唯一的住房出租,可见其日常的居住权是有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该房屋一个不可分割的财产,法院在为林某预留一定年限的租金后,依法可以对该住房进行整体处置。最终成交拍卖款多于执行标的款的部分,法院将返还被执行人。

旺铺装修豪华出高租,却拖欠上百万的装修款

晋江某公司名下有一幢多层楼房,地段上佳,装修得更是富丽堂皇,吸引多户商家进驻。光是其中几家的租金,就达100多万,足以让该公司赚得盆满钵满。可是,谁能想到,该公司竟然连当初的装修款都拖欠至今,拒不支付。执行过程中,经查该公司名下除了该套房产,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立即档案查封该房产,限制转让交易。当天,执行干警来到现场,对房产展开调查。租户反映,与他们签订租约的虽然是该公司,但交纳租金时却被告知要转到另一个人的账户。经调查和取证,执行干警初步确认该公司涉嫌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的事实。下一步,法院会将调查到的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该公司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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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租户调查缴纳租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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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封房产

法官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相关的拒执内容和受到的相应惩治。“情节严重的拒执罪,会受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隐藏租金收入拒不申报,且故意将该收入转移至案外人账户的行为,符合上述司法解释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情形,涉嫌构成拒执罪。

目前,全国法院正在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被执行人应诚实守信,主动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执行,积极主动履行。如果心存侥幸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到被判处刑罚时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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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陈瑜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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