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49 一条短信三万块

最近,老张出名了。为啥?上榜了呗!啥榜?欠钱不还,老赖榜!可老张大呼冤枉:不就是发了一条短信吗,欠钱的又不是我?!事情是这样的。老张有个好基友,两人从小玩到大。好基友生意难做,向人提出借三万块。这人口头答应得好好的,可就是不给钱。老张觉得这人真墨迹,不义气,就给人发了一条短信:到时候他要还不了你,你找我要。咱老张面子真大,这三万借款第二天就到了好基友手里。可老张你就不想想,吃今没明的,你哪有钱给人家?但老张觉得都是多年的弟兄,不至于那啥。可世上事就怕万一啊。果不其然,该还钱了,好基友不见了。没办法,那人把老张两人一块给告了。法官说,你这个短信构成了担保,你哥们下落不明,你替你哥们还钱吧。老张很生气,钱又没给我,凭啥让我还?一拖再拖,最终把自己拖上了“老赖榜”。无奈,东挪西凑,老张凑够了三万块。老张冤吗?一点也不冤。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是为保证担保。老张的短信承诺,就构成了保证担保,所以老张不欠钱也要还钱。不过,老张这个钱属于垫付性质,还可以找好基友要,前提是如果能找到人的话。这真是:讲义气老张发豪言,要掏钱却是万般难;老赖榜专治耍赖人,多学法才能保平安。

文:贺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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