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講政績更要講政德

政績與政德是緊密聯繫的。政績是政德的社會實踐和客觀體現,政德是政績的道義評價和價值目標。領導幹部的政績離不開政德的保障和支撐,脫離政德講政績,就有可能背離我們黨的初心和使命,容易滋生一些勞民傷財的“學費工程”、有始無終的“爛尾工程”、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同樣,領導幹部的政德也離不開政績的體現與表達,脫離了政績講政德,就會成為流於形式的空洞說教,容易出現一些冠冕堂皇的“紙面道德”、坐而論道的“表面文章”、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領導幹部避免出現這些問題,必須始終把政績與政德統一起來,既追求符合政德的政績,又修煉彰顯政績的政德。

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領導幹部往往重政績、輕政德,使得二者不能很好的相統一。在他們看來,政績是“硬指標”,為官一任,政績顯赫,提拔有希望,群眾看得見,還能留個好名聲。而政德是“軟指標”,考評不好量化,群眾不太計較,政績突出自然“一俊遮百醜”,政德上只要不出大的問題就行了。這種看法是片面的,也是十分有害的。重政績、輕政德會滋生“政績衝動”,導致“政德出軌”,進而引發“蝴蝶效應”,帶來嚴重後果。這於黨於國、於人於己有百害而無一益,必須堅決反對,始終把政德放在首位。

重績又重德、選賢任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三國時期,劉備三顧茅廬,方得“曠世奇才”諸葛亮,繼而“三分天下有其一”。在這選與被選中,既有劉備的“德”,也有諸葛亮的“能”。求賢之道,古今一理。我們黨的幹部政策,歷來是既重視考績又重視考德。毛澤東同志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選用和考核幹部的標準,主要看其能否言行一致地堅決擁護黨的綱領、執行黨的路線、完成黨的任務。這也是綜合考量幹部政績與政德的問題,考績考察的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效果,考德考察的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態度。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好乾部標準,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褒獎和重用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不提拔“清茶報紙二郎腿,閒聊旁觀混光陰”之人,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公認和稱讚。

歷史和實踐證明,從政者“常修為政之德”,才可能有突出而鞏固的政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做官先做人,從政德為先”。領導幹部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三位一體”缺一不可。“政去人聲後,民意閒談中”。革命烈士方誌敏“官”很大,卻身無分文、一生清貧,讓國民黨軍隊的高官感到無法理解。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裕祿一生簡樸,從不公權私用。他的女兒中學畢業後,跟其他人一樣被安排到食品廠醃鹹菜。像方誌敏、焦裕祿等一大批優秀領導幹部,一直是黨員、幹部學習的楷模。他們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的故事,一直為人們津津樂道,將流芳萬代。

政績事關民生福祉,人民群眾最有發言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功成不必在我並不是消極、怠政、不作為,而是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後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不計較個人功名,追求人民群眾的好口碑、歷史沉澱之後真正的評價。這充分詮釋了樹立正確政績觀的價值所在。而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離不開高尚的政德觀。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領導幹部是為自己的“官帽”幹活,還是為人民的“腰包”幹事,絕對逃不脫人民群眾的“火眼金睛”。領導幹部只有常修個人之“德”,自覺擺正個人政績與黨的事業、自己升遷與人民利益之間的關係,為黨和人民多做工作、多作貢獻,才能取得無愧於新時代、無愧於歷史、無愧於人民的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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