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委員會成員脫產後,還能享受補貼嗎?

辮子小叔

不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有別於政府公務員以及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它的組成人員有相當部分不脫離生產,不能從國家領取工資。本款規定,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對村民委員會成員,不但可以調動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積極性,而且可以減輕村民負擔。一般來說,要根據村民委員會成員辦理村民委員會的事務實際佔用的工作時間,本村的經濟狀況和村民委員會成員所承擔的任務結合起來考慮。

但村民委員會成員從事村民委員會的工作,要為村民辦事,要協助鄉鎮政府工作,國家為了解決“三農”問題,特別是近年來,採取“多予少取”的方針,先後實施了新農村建設、取消農業稅、“費改稅”、種糧補貼等多項政策,村民委員會的工作量大大增加,逐步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所以應當根據工作情況,必然會影響村民委員會成員自身的收入,給予適當的補貼。

總之,補貼的問題要從實際出發,不應“一刀切”,也不應互相攀比。


農學谷

筆者來自農村,由於工作原因,經常穿梭於縣城和農村之間,對農村的情況比較瞭解,對題主有關於農村委員會成員脫產的問題很感興趣,願意與你分享個人看法。



當然不能夠享受補貼

脫產是脫離工作崗位,全日制在學校學習的一種學習形式。既然已經脫離了工作崗位,自然不能夠享受工作上的補貼。

不知道題主是哪裡的,筆者所在的地方,村民委員會成員工作收入包括工資收入+補貼。

一、工資收入

工資收入:由於現在扶貧任務艱鉅,所以筆者所在地的村委員會成員,工資普遍提高了,主任:2100元/月,副主任1900元/月,一般委員1300元/月。

工資提高了,相應的工作也增加了。現在的村兩委成員,不在像以前那樣,平時待在家裡務農,有事情了,才出來跟鄉鎮幹部開展工作。而是以工作為主,務農為輔了。每天都有人在村部值班,每週都要上報各種週報,每月還有月報。忙的時候更是加班加點,什麼農普,土地確權,扶貧,住房保障認定等等都是工作量很大的項目。



二、補貼收入

村兩委成員的補貼,主要是來自於參加會議,入戶開展工作的補貼。比如,鄉鎮召開會議,要求每個村的村兩委成員到會,那麼開完會議之後就會給予每位村幹10-15元的補貼,相當於路費,畢竟很多村幹所在的村距離較遠,出來一趟不容易。有時候,需要開展工作量很大的項目,需要全村每戶都要進去開展工作,採集信息等等,由於工作量大,每天都會加班加點,所以也會給予幾十塊的補貼。其實,村乾的補貼很少的。



好了,以上是筆者個人看法,如果有不同看法或者對本人觀點有疑問,,歡迎評論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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