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送外卖出车祸,点外卖的那个人要不要负责任?

山贼王路飞

对于这个问题问得还是比较让人害怕的哟,如果送外卖的人出现交通事故,点外卖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我想没有人改点外卖了吧?

对于这个问题,从一般的常理出发,我们也能推测出一二,点外卖的人在这里面不应承担责任,当然除非是点外卖的人导致送外卖的人出现交通事故,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通常情况下,送外卖的人都是基于某一个送外卖的平台在进行工作,具体这送外卖的人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送外卖的人与外卖平台之间存在是属于劳动关系,当送外卖的人外出进行送餐时,出现交通事故,而且交通事故并不是送外卖的主要责任,那么对此伤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而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送外卖平台是需要对该工伤承担责任的。



但是有些送外卖人员可能跟送外卖平台存在的事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是劳务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其雇主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该事故是因为第三人或者送外卖人自行故意造成的,雇主可以免责。

总之一般情况下送外卖人在送外卖过程,当中出现交通事故都是属于一种职务行为,也是在工作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事故,一般都是有送外卖的管理公司或者雇主承担责任,一般是不会轮到点外卖人头上的。所以大家尽可以大可放心的点外卖。


北京任丽丽律师

不用担心,当然无需负责。

有人可能会说:不是法律有规定,受委托人遭遇意外时,可以找委托人要求赔偿吗?确实没错。

如果不是外卖,而是在支付宝的“到位”上的委托跑腿,那你就得赔钱了。

按照我国《合同法》407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比如说你委托朋友帮你去办事,结果在路上出车祸了,朋友可以起诉车祸肇事方,也可以要你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合理合法的。


但是在这里有所不同。

虽然看似是“你点的外卖,然后外卖小哥接单,之后外卖小哥给你配送”,

但实际上委托外卖小哥的主体并非你,而是其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存续的公司主体。

实际上在你在外卖平台点单之后,相对应的是平台派单给外卖小哥的公司,公司再派发给小哥,小哥视情况来接单抢单,然后到店家拿外卖给你送去。你跟外卖小哥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所以遇到餐品不一致,你也只能联系平台或者商铺解决。

在这一段关系中,你只不过是一个“接受”东西的人,

虽然是你下单点的菜,但实际上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你无关,你只与卖家(店主)之间建立了买卖关系,平台在其中提供服务。

所以说,若是外卖小哥在配送外卖途中遭遇车祸,其赔偿主体是谁呢?

  • 第一,当然是车祸肇事方,若是机动车肇事,还包括其保险公司需要一并列为被告;

  • 第二,当保险不足/车主赔偿不足部分,若是建立的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若非劳动关系,为雇佣关系,那么就是雇主(管理外卖小哥的公司)进行赔偿了。

  • 与外卖点餐人、外卖店家商铺、外卖平台均无任何关系。

当然,目前外卖平台和劳务公司基本达成一致,会建议外卖小哥在每天接单的首单进行保险投保,目前饿了么每天为1元,美团每天2.5元,达达每天3元。这也是为了保障外卖小哥的安全,以免其遭受意外时无力承担。

当然,这个保险也有不足之处,承保周期为接单之后到送完单确定之时。也在这里提醒各位从事外卖配送行业的小哥们,没事不要着急点配送到,否则最后这一分钟若是出了事故,即使买了保险,那也是不理赔的。

要去和雇佣单位、和肇事方诉讼的话,不仅吃力还花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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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热点

1、外卖员出车祸,点外卖的人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就点外卖来说,造成外卖人员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外卖人员的车辆或车辆行驶过程以及碰撞对方的车辆及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引发的,与点外卖人员没有法律关系。

2、外卖员送外卖途中发生车祸,谁来承担责任?

首先,现实可能存在外卖平台管理的外卖员,为该平台下的各种商家提供外送服务;也存在平台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由第三方公司派遣劳动者为平台提供外送服务。

所以对于外卖员与外卖平台或第三公司的法律关系存在争议,有些认定为劳动关系,也有的认定为雇佣关系,也有认定为承揽关系。

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进行索赔。

如果形成雇佣关系,雇主需要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如果形成承揽关系,那外卖员就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其次,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

交通事故则由交警部分进行责任认定,双方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部分处理起来相对简单。特别是针对有保险的车辆,一般最后都能得到理赔。

希望外卖员在送外卖中也要注意人身安全,尽可能遵守交通规则。


叶律师

外卖员送餐受伤点外卖的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几天合肥正下暴雪,点外卖的人特别多,路滑也容易发生事故,要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没人敢点外卖了。下边来简单分析一下。

一、送外卖时自己滑倒

网络平台上接单送外卖的送餐员与平台有两种关系,一种是自己的设备,各家平台餐点都接,然后自己送餐。这种情况送餐员与平台公司之间是一种承揽关系,送餐员自负盈亏,责任自担,摔伤的话没法追究别人的责任。

如果是与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比如那种用平台统一提供的车辆,服装,由平台公司统一管理的人员。他们与平台公司就是劳动关系,送餐就属于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摔伤属于工伤,应当由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二、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送餐员与各平台之间是承揽关系的,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由肇事罪和送餐员按照责任划分共同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如果送餐员与平台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的,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这种情况不同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要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认定工伤。这种情况只要受伤不管责任大小都是工伤。

先处理交通事故,同上,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双方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责任。肇事罪赔偿之后,未赔偿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点外卖的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这样的暴雪天,大家还是对送餐员包容一些,让他们不要着急赶时间送餐,迟到一点也别苛责。这个天气出来挣钱太不容易了。


丁大龙律师

原因分析:

1.考虑路况和交通问题,为了送餐时方便快捷,外卖送餐员的交通工具,多为摩托车和电动车,安全性能低,任意变道,穿插走机动车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3.客户点的基本都是快餐,对时间要求相对严格,这就需要外卖员送餐速度要快!这就出现了超速和闯红灯等违章现象!


4.因为接单多,天气状况,某些商家取餐慢等原因,大大压缩了每单送餐的时间,只能高速高频率工作,客户对送餐员的效率要求高,那送餐员也只能对摩托车的速度要求高了!

5.还有最致命的一点,那就是“差评”“差评”“差评”重要的事情说3遍!哎呀我去,外卖小哥估计听到这个词都肝颤!因为这就是钱,一天如果有两三个差评,赶上外卖平台处罚严重的,基本当天就等于白玩了,所以还是从速度上找,这就又加剧了交通风险!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送餐员自己的原因,也有诸多外在原因,为了生活他们也有太多无奈,没有几个人会真正以为“我命由我不由天”!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法院条款《关于审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至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者承担民事责任。外卖送餐人员送餐发生事故,组织者和用工者当然就是相关外卖平台,自然由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观点:点个外卖,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了,还想要客户负责!外卖客户买单,出事了还想要客户买单,“我”包了你得了!点外卖的完全不用负责。

能萌生出这种想法的人物,本人也真是佩服你脑洞大开啊,说开了就是你三观不正,走路摔了,你是不还怪鞋底不平了!只能说,你想多了!


青竹影耀

外卖员送外卖出车祸,点外卖的那个人要不要负责任?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你是正常订外卖,而且你的下单的时候,平台对你的地址进行同意配送后,这时候,就算外卖员送外卖出车祸,你也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但是假如你在下单后,不经过平台的同意,自己私下修改配送地址,也就是说你将配送地址选择在一些很危险的地方的时候,那么可能你就要附上一定的人情责任!

那么外卖员送外卖途中出现事故,究竟是谁负责任呢?

首先,目前的外卖员都是有一定的保险的,这种保险几乎都是意外险,都是在众包平台附带的,因为目前送外卖的都是基于众包平台的多,下面看看众包的解析:

众包指的是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网络的做法。

目前很多都是在众包平台上面进行配送外卖的!下面有一个外卖朋友的截图,可以明显看出,最高赔付20万,但是那起码都是超级残疾的了!

反正,外卖员出事,基本都是平台或者店家赔偿,跟顾客是没什么关系的!


路边小生

毋庸置疑,点外卖的人当然不用承担责任。

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你在外卖平台上下单,在本质上是和外卖商家订立了一个餐饮合同。而根据这个餐饮合同,你负有支付餐食费、打包费和配送费等义务,而外卖商家则负有制作你订购的餐食并打包好送到你手上的义务。

因此,将你点的外卖送到你手上是商家的义务,换句话说,委托外卖小哥送餐的是商家而不是你,你又为何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看工伤保险待遇。虽然在名义上和事实上外卖小哥都是替商家送餐,但其实他们并非受商家委托,也并非商家的工作人员。外卖小哥其实是外卖平台的工作人员,他们接受外卖平台的统一管理,完成外卖平台上的配送订单,并从中赚取收益,与此同时,外卖平台也正因为外卖小哥的辛勤工作而进行营利。

所以,不论外卖平台和外卖小哥有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他们之间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履行工作的过程中遭受损害,自然属于工伤事故,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双份求偿问题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除了医疗费用以外,其他费用比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是可以享受双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冰焰

说实话,看到这个问题我想骂街,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责任关系都会有人出来提问?这到底是提问的人格局小,还是有些人纯为了制造话题?


点外卖的人不需要负责任,更不应负责任。

其实,外卖小哥很辛苦的,当然辛苦也有收获。

不过,很多私家车主都非常讨厌这些骑手,因为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穿红灯、乱并道、逆行简直是家常便饭。说实话,他们很急,他们必须要抓紧时间把外卖送到,但是并不意味着着急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上几个动图大家看看。

对此,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打。我们虽然支持外卖小哥以劳动获取收入,即使外卖小哥晚送来一会,我们也不会给差评。但是,决不能纵容他们如此行径。

而外卖小哥的雇用公司,也应该考虑到交通安全问题,可以把送餐时间延长,亦或者在派单的时候有效考虑距离问题。

有时候一场交通事故,要的不只是一条命。


小言詹詹

一个有价值的问题,但却是一个无聊的问题。

这个问题答不答好呢?答吧,会被认为无所事事才会答这个问题;不答吧,手指又闲的慌。最后还是忍不住敲这几个字,所以我归根结底还是无业游民一个,暴露了,因为实在太闲了,闲得嘴巴都想爆粗。

即便很多人答得很认真、正儿八经的答,有条有理的答,多半也是装模作样,我都不忍心用“装逼”这个词了。

然而悟空问答毕竟是一掷千金的大平台,即便是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也一样会有各色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专家”前来解答。这是红包的诱惑。

不必说什么“以小见大”的大道理,也不必指责我“看不起小问题”。咱今天就只看这个问题:我TM就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永久删除。

今天,当所有人都在一边埋怨时间不够用的时候,另一边又在无聊的地方浪费时间。

试问成年人,一加一等于几?这是一个有价值的问题,然而却很无聊。因为我们在拿我们与生俱来的认知来浪费时间。

吃瓜群众的闲聊是正常的,然而在这样一个平台讨论无聊问题,一定是浪费时间的表现。就不要怪自己时间不够用了。


因为,今时今日,我们的新时代人类,除了未知,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一点与生俱来的认知呢?而关于这个快递员发生车祸要不要点外卖的人负责,就这个问题而言,我认为这一定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认知:不必负责!

倘若没有一点与生俱来的认知的人,其实除了天生傻子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冷笑画

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智商低了,叫外卖的人是和老板有协议,与配送人员没关系,外卖送到位,是消费人的需要,老板的责任。配送员出事是意外素质,与老板有合同关系,老板与消费者是服务关系,比如饭馆着火要向即将吃饭的人要赔偿吗?理由是你不吃饭我就不会生火,对吗?所以问题是有病的,社会就这样没公德问题搞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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