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税务基础:餐饮行业可以抵扣的9大进项,财务必须学习!

会计税务基础:餐饮行业可以抵扣的9大进项,财务必须学习!

餐饮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有哪些?

1、食材的购货发票。

2、调味品的进项发票。

3、酒水饮料的进项发票。

4、水、电、燃气的进项发票。

5、房屋的租金的进项发票。

6、自用房产的进项发票。

7、交通工具的进项发票。

8、装修店面取得的进项。

9、期间费用中的进项。

1、食材的购货发票。

(一)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

(二)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发票升级版)范围的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未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领用无抵扣联《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

(三)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且未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领用五联版增值税

普通发票,其中第三联作为抵扣凭证联;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其他纳税人可申请领用两联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2017年财税37号文规定,农产品抵扣有以下情况:

1.农产品收购发票,免税,抵价格×13%。(仅针对个人)

2.合作社自产品发票,免税,抵价格×13%。

3.增值税专用发票。征10%,抵10%,抵发票上的金额。

4.增值税专用发票,征3%,抵价税合计×10%。

5.增值税普通发票,征3%,不能抵扣。

6.免税普通发票,生产免税,抵价格×10%。

7.免税普通发票,流通免税,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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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可抵扣的进项计算公式:

1.农产品收购发票,免税,抵价格×13%。(仅针对个人)2.合作社自产品发票,免税,抵价格×13%。

进项税额=发票金额×13%

例如:发票是1000元的。

进项税额=1000 ×13%=130元

食材成本=1000-130=870元

3.增值税专用发票。征10%,抵10%,抵发票上的金额。

进项税额=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0%)×10%

例如: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是1000元的。

进项税额=1000÷(1+10%)×10%=90.9元

食材成本=1000-90.9=909.1元

4.增值税专用发票,征3%,抵价税合计×10%。

进项税额=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3%)×10%

例如:发票的价税合计是1000元。

进项税额=1000 ÷(1+3%)×10%=97.08元

食材成本=1000-97.08=902.92元

5.免税普通发票,生产免税,抵价格×10%。

进项税额 =发票金额×10%

例如,免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元

进项税额=1000×10%=100元

食材成本=1000-100=900元

本文中还要注意一个问题:

37文对农产品抵扣的税率采取了双轨制,按农产品的用途,抵扣被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农产品用于生产16%税率的货物。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继续按《条例》规定的方式扣除,核心是:其计算扣除率依然是13%。

第二类是农产品用于生产其它货物或者服务。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生产其他货物或服务的,它们的计算扣除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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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

税额扣除与税项扣除不同,前者从应纳税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税款,后者是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因此,在数额相同的情况下,税额抵扣要比税项扣除少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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