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社旗县一高中考生王建涛和刘晓的数学科成绩均被记为零分,他们都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王建涛同学平时做数学题时,爱用手机做计算,久之,他竟然不习惯笔算了。高考考数学科时,他偷偷将手机带入考场,做题时隐藏在答卷下面偷偷使用。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后收缴。
他觉得无所谓,只是带个“计算器”,有又没有接听电话,不让用就不用呗!
而刘晓同学在考数学时,遇到个选择题挡住了车,他趁监考老师不注意时,就给坐在他后面的同学伸两个指头,意思是问问第二道题选择哪个答案,结果被前来考场巡视的主考碰了个正着,他的过错立刻被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上。
高考成绩揭晓,王建涛和刘晓成绩均为零分,他们不服,找到县招办讨要说法。
县招办主任让他们去看《关于普通高招考生违犯考试管理行为的处理规定》第三条的内容。
上面说,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3、在答卷中做其它标记的;
4、自行传递文具、物品的;
5、携带无线通信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很显然,王建涛带了电子词典,违犯了第五条之规定;刘晓打暗号、手势违犯了第一条之规定。
他们两人最后感慨地说:
“起初我们觉得这不算违纪作弊,结果大意失荆州。高考真是个高压线,谁违犯了规则就处罚谁,我们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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