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鑫无更有力证据基本败诉,这回连“零花钱”都没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不知者不罪”,这说的是国安。还有句老话,叫“无知者无畏”,这说的是申鑫。

今天,上海申鑫诉延边富德和北京国安有关池忠国转会的仲裁庭审在中国足协举行。有媒体披露,上海申鑫并没有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在这桩转会案中基本败诉。

上海申鑫无更有力证据基本败诉,这回连“零花钱”都没了

今天出版的《足球》报,用一篇深度报道,将案件从开始到一审再到二审前的过程严谨详细的进行了报道,从报道可以看出来,在这个事件中,上海申鑫有多么的无知。

上海申鑫的无知有以下三点:

第一,申鑫一直强调的回购条款合同根本不成立。在《足球》的报道中说的很清楚,根据国际足联对于类似回购条款的要求,申鑫应该在回购条款中详细的注明回购时给与池忠国的工资待遇、合同年限等各方面条款,而且必须征得球员池忠国本人的同意。

但是显然,池忠国并不同意转会申鑫,因为他当时就是为了踢中超才离开申鑫,后来也是为了踢中超离开延边,无论申鑫和延边两支球队的回购条款怎么写,只要池忠国不同意,这都是个无效条款,球员本人的意愿是受到国际足联保护的。

第二,延边根本就没必要告知申鑫出售池忠国。

根据《足球》的报道,申鑫与延边的所谓回购条款中,清晰的标明,只有当延边出售池忠国的价格在1000万元以下的时候,才需要询问申鑫是否进行比价。而国安引进池忠国的转会费达到了2000万元,延边根本就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告知申鑫自己出售池忠国。

上海申鑫无更有力证据基本败诉,这回连“零花钱”都没了

第三,申鑫完全根本不知道什么可以作为证据。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申鑫在第一次仲裁的时候,向中国足协提交的有关池忠国转会费达到一亿元的证据,是一沓子媒体报道。事实上,最高法早在十几年前就明确了媒体报道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而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包括录音资料也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而只能作为佐证。从这个角度说,即便二审申鑫方面能够提供池忠国本人在闲聊时的录音,也无法威胁到国安和延边有关池忠国转会的事实。

其实,通过以上三点就会发现,申鑫方面根本就不懂法,他们对于此案完全就是凭空想象。而且,申鑫方面的还表现出了令人作呕的一面。

上海申鑫无更有力证据基本败诉,这回连“零花钱”都没了

池忠国跟随国安训练是在冬天的时候就开始了,当时很多媒体都做出过报道。那个时候即便延边没有告知申鑫,但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申鑫可能看不见吗?其实申鑫心里比谁都明白:第一,延边不告诉他卖池忠国,延边根本就没错,他知道自己没权利要求延边告知。第二,延边只是少给了申鑫几百万的转会分成。不过申鑫看到了有些媒体捕风捉影的报道池忠国的转会费不止2000万,于是掉到“钱眼”里的申鑫“心眼”就动起来了。反正申鑫要跟足协告状讨要延边的转会分成,那不如把国安拖下水,万一真查出来点什么端倪,申鑫这一年的温饱就解决了,查不出来自己也不亏,好歹还能从延边要来点零花钱。

“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这个案子备受关注,《足球》的报道拿出了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则,这一下,申鑫与延边的回购条款变成了废纸,申鑫别说“温饱”了,连“零花钱”怕是都拿不到手。

所以,不以恶小而为之,多行不义必自毙,古话说的还是没错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