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延迟放学,教师有参与放学后学生托管工作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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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害怕社会舆论用“教师是阳光底下最高尚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类的帽子来做道德绑架,教师在放学后还有批改作业、家访之类的工作,放学后让教师参与学生托管其实就是加班,理应给教师加班工资。如果老师不愿意留下来参加放学后的托管也完全可以理解。政府可以拨付专门的经费,在社会上招募有特长的人参加到学校托管,可以教孩子画画、手工、唱歌之类的。

其实从事教师这个职业的都是普通人,他们同样肩负着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同样面对着晋升、房价、通胀的社会压力,如果只要求他们奉献,不为他们的生计解决问题,那老师这个职业越是有舆论唱高调越是会遭遇用脚投票,如果年轻聪明的一代不再青睐教师这个职业,那孩子们的前途才是真的堪忧的。,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无忧精英网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我来谈谈我的看法,仅是一家之言,如有不对之处,请留言指正。

在今年春季开学季,从头条的若干教师朋友得来的消息还有舆论风向,我预告判定,校内的课后服务即将卷土重来,面向全国大范围的展开,只不过在等大会议结束之后,即将开始。文章发表,有点令人耸听之感,但是到了4月份,果不其然,全国的中小学延迟了放学时间,但不叫校内补课,美其名曰:课后托管服务

坦率的讲,学校延迟放学时间,即方便了家长工作时间接送孩子,又避免了中小学生在校外被逼上托管与辅导班,还减轻了家长们的经济压力,这不能不说一件一举数得的惠民政策。但是,这项惠民政策是建立在牺牲教师的休息时间与经济利益基础之上的。如果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恐怕也只能让教师去多多付出!

据了解,大多数地区的学校的托管工作的费用采取的是使用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承担向家长们收费的方式,用来补贴托管教师的费用。也不多,月生均100-400元左右;教师收益基本在一节课80-120元之间。学校采取排班政策,让所有任课教师都轮流参与课后服务。一名教师一周也就一两次的任务。学生采取的是自愿参加的方式参与课后托管。

这样的方式几乎全体教师也能理解。毕竟增加的课程任务不算太多,一名教师一个月还能多出一千多元来,还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增加的这一两节时间后,到家时间也不算太晚,抢一抢时间,基本不会影响个人生活。

但是,还有头条好友透露:有些学校的方式,不仅要说是不作为,甚至可以说是不要脸了!

这类学校的方式是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通知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全体教师免费义务的参与课后托管工作。同时,把教师的绩效工资单独拿出来一部分,给参与课后托管的教师发放课时费!简直无耻至极!

教师们都知道,绩效工资本就是教师工资的一部分,理应专款专用,全额如数的发放给教师们。学校私自把绩效进行二次再分配,这实属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还望这类学校的领导加以注意吧。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

对于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是否有义务,回答很简单:没有。如果有个人身体、家庭需要及事务缠身,可以向学校申请拒绝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不过,你懂的,只有教这个班的课,才会去参加课后托管服务,这个服务不参加,这个课还能上吗?

那么,教师是不是有参加托管服务的责任呢?我看从教师的职业良心来讲,就需要重重的思考一番了。


世纪晨陽

教师有放寒暑假的权利吗?教师凭什么四五点就放学?随学生享有权利,就要随学生尽义务,所以,托管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讨论的必要,这就是工作所需,教师要适应职业需要,而不能让职业适应教师需要,双向选择,接受不了这样的职业需要,就不要选择当教师


鸾凤和鸣72531577

现在,教育部、各省市的教育厅、局,对于中小学生的减负问题特别重视,都提出了一些切实的要求;尤其对中小学生的到校时间、在校时间、离校时间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措施,对于中小学生的减负,无疑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中小学生离校时间的变更,必然会牵涉到家长接送孩子时间的安排,甚至会产生一定的时间使用上的冲突。

因此,如何妥善安排中小学生在下午放学后的接送,成为了学校和家长必须切实面对的问题。

一个很普遍、也最受家长欢迎的模式,当然是学生继续留在学校,完成家庭作业也好,活动也罢,起码有相对可靠的安全保障。

作为老师,在当天下午学校按规定放学后,理论上,老师是没有义务继续给家长看管孩子的;放学后,托管孩子也不是学校的职责。

那么,怎样做才能两全其美呢?我的建议是,由学校和家长一起开会讨论,得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学校出老师或者非教师职工,家长适当出些钱款,作为托管老师或职工的适当补助。但钱款的多少,必须由双方绝大多数同意,并秉持家长和孩子完全自愿的原则。

我认为,这个方案是可以达到目的的。欢迎大家一起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感动时代

我们先来分析放学后如果没有学生托管会是什么情况:

1、家长不能安心工作

很多小学下午放学时间相对下班时间早。问题来了,到放学时,年轻的爸爸妈妈还没下班。家里有老人带孩子的好点,没老人带孩子的,一到孩子放学时间就担心孩子,很多时候却因为工作却脱不开身。所以,如果没有学校托管,家长是不可能安心地工作的,更谈不上孩子、工作两不误。很多女性朋友会因为孩子辞职当全职妈妈。

2、家长经济负担会变重

很多年轻的爸爸妈妈都是工薪阶层,如果让孩子去上补习班,价格太昂贵了。如果学校不托管,还是有家长迫于无奈或的确想让孩子进步,不得不选择补习班。那里面很多是按小时计价,这势必会增加家里的经济负担。

3、补课盲目,还不一定有效果

外面的补习班很多是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当老师,他们刚出踏入社会,有的甚至不是师范类学校的老师,教学经验毕竟还需要在实践中积累,对孩子的学习情况缺乏了解,对孩子的个性,性格也比较陌生,这势必会影响到学习效果。


我们再来看看有如果有学生托管会有哪些弊端:

1、社会舆论会加大对老师的负面影响

老师近年来在网上频频曝光,有偿补课的风声还没过,再来个放学后托管,老师的名誉必将继续受损。

2、为个别老师师德败坏提供了温床

老师也是凡夫俗子,有的迫于经济压力,有的品行不正,有的东施效颦……各种不良现象可能又会如雨后春笋一般疯狂生长。

最后,我们看老师有没有义务,我觉得老师完全没有义务。孩子要休息,老师也需要休息。牺牲休息时间为孩子托管,拿着比补习少了不知多少倍的报酬,做着跟补习班一样的事,甚至还要多的事,结果还会招来骂名,冒着风险,甚至挨处分、丢饭碗。老师又何苦呢?


我是语文教育杨柳依依1977,下班太晚了,现在才更新。


语文教育杨柳依依

1.什么叫“托管”?所谓托管,就是委托管理。放学后学生的托管,就是家长把孩子委托给学校来管理。教师如果接受委托,就等于加班。劳动法对工人加班是有规定的。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显然,教师接受家长托管不属于“不得拒绝的加班”。因此,教师对放学后的学生托管工作没有法律义务,甚至,也没有道德义务。

2.如果学校不征得教师同意,就要求教师加班,就属于强迫劳动,是公然地违反国家法律。只要教师不同意,给加班费也是不行的。

3.教师如果同意加班,学校必须付给加班费。这个加班费是多少,从哪里来,政府必须事先依法解决。

4.放学后接受家长委托管理学生,是一件好事,但一定要把责、权、利厘清,因为在托管期间学生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处理上要有法可依。


松涛盛语

教师都是害群之马,教师都是万能背锅侠,教师都是累不死打不怕的小强~~我嘞个去呗,补塔玛的课??就是家长给我叫爹我都不干!!自己休息时间费那脑子?累出病来,那点补课费够不??本来上课就够累了,每天面对五六十个孩子的唧唧歪歪,没干过的不知道~~你家有一两个孩子放放暑假就烦得你够呛,何况老师天天面对了?所以有人说为什么放假?担心老师疯掉,孩子傻掉;为什么开学?担心家长上吊!!最讨厌那种两面三刀的主儿,既担心孩子不受老师重视,又觉得为孩子付出时间~精力~乃至金钱冤得慌;既担心自己孩子被落下,又不盯紧自己的孩子,不肯为孩子做自身改变,要知道~~要想孩子天天向上,家长必须好好儿学习~可有些家长怎么做的?自己去跳广场舞或去胡吃海塞,回家孩子没完成作业,又挖苦又损,孩子能喜欢学习?能喜欢老师?能有快乐?不会教育孩子,就别图一时之快,生他出来!!


做最好的自己369

小学实行弹性放学,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这和义务教育不同,学校教师参与托管服务,不属于“义务”,必须一要尊重教师意愿,二要给参与教师报酬(加班费,或折算工作量)。

学生放学后的托管服务,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如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所有学生都必须强制参加。由于是给有需要的学生选择性参加,所以托管服务,是学校另外提供的服务。

有专家认为托管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应该建立成本分摊机制,向选择托管的家长收取部分费用。但从避免托管服务又变为乱收费(以前托管服务取消就因一直遭遇乱收费质疑),以及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托管服务,培养学生的兴趣等)出发,学校提供托管服务,相关费用应该由政府买单,即不向家长收取费用。

但教师参与托管,是付出劳动的,不能让教师无偿付出。因此,政府拨付的经费应该用于支付教师的报酬以及兴趣课程建设费。另外,教师是否参与托管,这要由教师自主选择。

那么,如果教师都不愿意参与托管服务呢?托管师资从何而来?这可以向社会招聘,以及提高托管服务费解决。在有的发达国家,学校的托管服务,是购买第三方服务,使用的完全是另外的师资,有专业的团队,本校任课教师很少参与。学校也可用财政拨款,聘请已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参与托管服务,给学生开设兴趣活动。依靠现有学校师资,也无法满足开设众多兴趣活动、项目的需要。

总之,学校的办学,教师的管理和使用,都必须遵循基本的规律和规则。让教师义务参与托管服务,只会是一厢情愿,难以推进落实,也不可能长久。


熊丙奇看教育

延迟放学的目的是缓解家长上班的危机,遏制托管班的发展,减少事故的发生。但家长轻松了,对灰色托管机构也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学校和老师的负担却加重了不少。我个人认为老师没有义务参与放学后学生的托管工作。应该另想办法,或是学校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托管工作。

学生家长要上班,工作忙会耽误接孩子。老师也是人,他们也有孩子,他们的孩子也要人照顾。老师的工作不比任何人的工作轻松。备课、上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试卷、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等等等等,整日忙得焦头烂额。女老师回家后还要洗衣服、做饭、操持家务。要是再延迟放学他们的孩子谁来辅导?谁来陪伴?

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想延迟放学,减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压力,可以抽调那些不上课的老师或是另外再招聘人员来负责,不能无端加大科任教师的工作量。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



春日苍穹

大家好!我是一个二年级学生家长。

我们小学孩子4点10分放学,对于我们上班族的家长来说很不方便。学校为了解决这个事情,和各班级家委会成员商量,星期一有班会,星期二到星期五可以加一节课,让学校老师给同学们上兴趣文化课。有些课程比较专业的话,就请外面机构人员来上课。但是也请家长们给一点福利给老师(校长也说因为老师工资低,也给她们一点加班费),毕竟是老师课外时间。费用是我们家长都能接收的一节课60-80元。一个班级50多学生。每个家长都乐意。

后来我们学校有个家长强烈要求星期二到星期五的课程(下午最后一节加课的课程),要按家长的意见来,上什么内容,请外面哪个培训机构人员来校教学,他认为家长交钱了,有这个权利。

那校方就不同意了,你私自请外面培训老师的,在学校有个什么意外,学校不担责任,你规定上什么兴趣文化课,学校学生老师不可能围着你们一个班级来。就这个原因,家长打电话教育局把校长班主任给投诉了。

好好的事情就这么耽误了😹。

不知道这种情况你们家长会怎么处理?老师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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