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在行動」景縣法院 “一二三四”工作法助推精準執行

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之年、決勝之年,景縣法院認真落實 “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部署,強化執行措施,加大攻堅克難力度,形成了“一二三四”工作法,助推執行質效實現“質”的飛躍。

“一”指杜絕超期,第一時間結案。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快執快結;需要排查有無可供執行財產的,積極推進;終本案件發現財產的,第一時間恢復執行,儘快結案;杜絕超期辦案。

“二”指善用科技,每日反饋二查。每天查看數字法院系統流程審限預警,每天查看網絡財產查控反饋情況,對反饋到的財產及時啟動凍結、劃扣等措施,確保案件及時執結、當事人權益及時得到維護。

“三”指準確錄入,嚴格規範錄入、規範結案、規範措施。保證立案階段對生效裁判、當事人各種信息的錄入,以及辦理案件過程中執行措施的錄入,保證結案方式、結案信息、結案標的錄入均準確無誤。

“四”指即因案施策,緊盯四類案件。緊盯涉民生案件、被執行人是多人的案件、大標的額案件、反規避執行的案件,在提升實際執結率、執行完畢率、執行到位率上再下苦功,通過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活動、反規避、懲失信”專項執行活動等系列專項行動,形成解決執行難的不竭動力,從而提升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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