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宜居灞桥 打造最美城区

灞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宜居灞桥 打造最美城区

今年以来,在市统筹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市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王永康书记在全市第三期“追赶超越”擂台赛、蓝田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践行“五个美丽”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灞桥区建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五加二”区级领导联系包抓工作制度方案》;灞桥区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等5个文件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五个美丽”建设指标考核体系正在征求意见。通过这些工作,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为顺利完成全年新建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村的污水处理工程等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1. 3月15日,召开了“灞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五个美丽’建设座谈会”,区级领导苗志忠、黄可、李海林、朱列、肖晓宁参加,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9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红旗、狄寨、席王3个街道办9个村村主任等60余人参加座谈会。

2. 3月19日,我办给各成员单位起草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本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五个美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对此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

3. 3月20-25日,按照市统筹办的安排,由区委常区、副区长李海林,区人大副主任朱列带队,我办组织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供销联社、白鹿原管委会、国土资源灞桥分局、规划灞桥分局的主要领导或分管副职,狄寨、席王、洪庆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或分管副职及4个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一行19人到无锡市、绍兴市、宁波市、丽水市等地考察学习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经验,并撰写了学习考察报告。

4. 4月17日,我办组织召开了灞桥区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海林,区人大副主任朱列,区政府办(法制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研室、区建住局、区农林局、区司法局、狄寨街道等十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熟悉此项业务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对拟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

5. 4月19日,我办起草了《西安市灞桥区建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五加二”区级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呈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和联系包抓此项工作的区政府相关领导征求了意见,并向市统筹办报送了《灞桥区“五加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领导联系包抓安排表》。

6. 4月23日,我办下发了《灞桥区“五加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各相关单位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通知,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已印发各相关单位。

7. 4月24日,我办起草完成了《灞桥区“五个美丽”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8. 5月9日,我办起草的《灞桥区建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五加二”区级领导联系包抓工作制度方案》以两办名义正式下发。

二、目前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一是全区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落后,特别是上下水建设和改厕工作欠账较多,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卫生条件相对较差。

二是农村规划和建设水平总体上不高,仅对重点区域及个别亮点村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设计,缺乏系统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与全域景区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是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还不够快,农业生产经营、农村面貌提升等借力生态优势的路子不宽,生态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工作力度不大,优质资源的价值兑现仍需加快。

四是按照职能设置,统筹办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协调能力、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尽快出台灞桥区“五个美丽”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让“五个美丽”建设能够具体量化,便于操作,更有指导性。

二是全面实施“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激活计划”,借鉴浙江莫干山、上虞等地的经验,政府搭桥,加大流转力度,将投资方和农民利益捆绑经营,加快推进闲置农宅公司化、高水平、精品化运营,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有效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是结合洪庆山、白鹿原独特资源,建设洪庆山康养小镇、白鹿原游客集散摆渡中心、自行车绿道、白鹿原西麓万亩林带树梢漫步栈道,以及鲸鱼沟旅游景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标准、独具魅力的旅游休闲体验旗舰项目。

四是强化服务,当好“店小二。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打造白鹿原净水厂+村级小型污水处理工程的全域农村污水处理体系;以景区标准完善农村骨干道路建设,加快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

五是按照市统筹办的安排,全力做好农村改革项目协调、农村片区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最美乡村”宣传等工作,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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