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精准执行”在行动 “积极调解”效果好

(李忠勇 胡方毅)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精准执行”行动中,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依法惩戒不手软,而对于家境困难的被执行人,则采用“积极调解法”促使和解,收到良好的效果。


该局的“积极调解法”是选择有调解可能的案件,主动出击,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达到和解执行,案结事了的目的。具体做法是:首先调查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对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和赔付能力做到心中有数。接着,对双方当事人“背靠背”分别做工作,局领导、办案法官和其他干警同心协力,轮番说服。同时,借力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帮助做工作。工作中,注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让被执行人考虑自己给对方造成的不幸及痛苦,应积极履行赔付,让申请执行人理解对方的实际困难,做出适当让步。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细致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到都能承受的范围。最后,办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达成执行和解,签定协议,一次性赔付,将案办结。

今年4月下旬“精准执行”行动开始后,该局将此案作为重点调解案件之一。局领导和办案法官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闫某的父亲瘫痪,母亲是家庭妇女,全家就靠其打工维生,家境的确困难,但再赔付一些的能力还是有的。经过给闫某做工作,该筹借了12万元来到法院,办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除闫某已赔付许某5万元外,再一次赔付13.5万元。日前,此款已赔付到位,将此案办结。

还有一起也是交通事故案件,被执行人刘某于2016年9月14日22时55分许,驾驶一辆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沿衡井线由东向西行至井陉吴家窑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过公路的行人吴某相撞,造成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井陉法院判决刘某赔付吴某61267元。今年2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外打工,工资较低,如果分期赔付需用三四年才能付清,拖的时间太长,便做工作动员其亲友帮助。近日,经过主持双方调解,刘某的

舅舅替其一次性给付吴某5万元,将此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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