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济南调控再升级!禁止全款优先!优先满足无购房记录的刚需

刚刚!济南调控再升级!禁止全款优先!优先满足无购房记录的刚需

前几天,内参接连写了两篇文章,《鲁能泰山7号还没开盘,有人倒卖认筹名额?买房多花5万!房住不炒,监管在哪里?》、《济南新房均价走高,高首付+利率上浮苦了刚需,上班族仅凭自己很难买房!》,直指济南楼市的一些乱象,其中列举了一些楼盘例子,现在的一些楼盘搞全款优先和要求全款,捆绑车位地下室,买房前先买车位,种种政策,歧视刚需型购房者,让很多真正的购房者购房无门。

刚刚!济南调控再升级!禁止全款优先!优先满足无购房记录的刚需

昨天,内参在济南楼市参考的知识星球里分析到,针对最近不少项目首付比例问题,建委很可能开展一系列动作!

果不其然,今天济南加码楼市调控!调控更加严密!

刚刚!济南调控再升级!禁止全款优先!优先满足无购房记录的刚需

市城乡建设委明确表示,市民反映的这些问题,其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市城乡建设委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济南市2016年9月以来已出台限购政策,向济南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以及承销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二、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四、销售商品房时,

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市城乡建设委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自此,济南楼市前段时间的乱象应该能够得到一定的整治。

明令禁止开发商要求客户全款购房和全款优先选房,严禁对刚需购房者的歧视政策,严禁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和地下室,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需购房需求,这些措施希望可以给真正的购房者一个公平买房的机会。

普通刚需终于迎来了一丝丝曙光,尽管房价已经不低,但是首付比例歧视的门槛终于破除,也算是一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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