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體算不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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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體算不算工齡?


國家未實行“職工社保”前(1992施行,1996全國實行職工社保),我國的企業性質分: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大集體企業(也稱地方所有制集體企業);新辦集體企業(所在系統局,國有企業,街道合作社);大多數全民企業將這“三類身份”工人混編,混崗;也有的獨立核算。以上所有人員參加工作包括:大、中、專學校分配,企業招工,退伍(復員)軍人安置,知青回城安置;企業內招,頂替父母職;及系統局解決用工難,向勞動局申請的招工指標;等等都是勞動局的招工批文,招工計劃,工作調令(函);其本人檔案都有勞動局的分配函,批覆文件……統統稱著為“工人階級”,只不過工人身份稱戶有區別:

全民所有制工人,

大集體工人;

新辦集體工人,

合同制工人。

以上1996年前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社保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想獲得這年限,有一個最重要的前提;必須參加社保繳費達十五年以上,方可退休時一併核算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請注意,社保以個人檔案中勞動局原工作批覆(函、令)為準;請保存好個人檔案。

這裡特別要提醒一下,改革開放八十年代時的村辦企業;農業戶人口宜工宜農的人員,未經勞動部門正式批覆的人員;不視為正式工人,也沒“視同繳費”年限;鄉鎮企業招工,有勞動局招工指標的“鄉鎮大集體企業”工人,算!

以上供參考


樹下酒仙

大集體職工,是在國家文革剛剛結束,百廢待興,在國家計劃經濟體制的限制下出現的特殊用工形式,國家全民企業(現在叫國企),招工指標非常嚴格,而社會上急待解決就業的又非常多,尤其是東北地區,下鄉知青返城工作無法安排,只好由各全民單位成立集體企業,獨立核算,招入為集體企業職工,這就是所謂的大集體,還有各縣市,也成立大集體,招收職工,但這些職工,都是和全民所有制職工一樣,履行了招工手續,經勞動局批准,建立檔案管理,這部分職工,是計算工齡的,(現在叫視同繳費年限)。

而在這個大形勢下,很多鄉鎮,街道,也成立了很多集體企業,職工沒有經過勞動局批准錄用,叫作小集體。

凡是沒有經過勞動局審批錄用的,都不計算工齡,當然也不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實行勞動合同制之後,建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打破了用工限制,勞動局也不再審批用人招工指標,只要單位錄用,簽定勞動合同,在勞動局備案簽證就可以,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就可以認定繳費年限,和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一蓑煙雨103284895

當然算了。

我國的工齡分為兩類,一種是一般工齡,也就是總工齡,在全國工會是認可的。另一種是本單位工齡,指在本單位從事工作的工齡,在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工會認可。


其一,工齡是指從事該工作的年限時間,與用工類型沒有關係,即使是集體工,也同樣是會計算工齡的。其實現在的企業,包括國企,央企,私企都一樣,都是合同制用工。

其二,在以前,我國的工齡是按照人事檔案記錄的最早日期計算工齡,但是現在一般都按照社保繳納時間來計算。因為只要單位用你了,他就得給你買保險,買社保,當然工齡自然就應該計算了!


其三,只要存在用工合同,你就可以按照工齡時間享受公休假啦!單位如果不認可,你可以到相關的公會反應情況,讓工會給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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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令是工作的年限,無論國有集體鄉鎮企業均稱工令,關健是工令的價值有什麼待遇問題。現在無論企業集體國有機關事業它的工令己轉換成了價值是視同交費年限或交費年限為將來退休而用。大集體企業也同樣在轉換的過程中肯定不會否定前期工令。就交費而言大集體企業執行的晚,有的將前期工令印證衍接基本都己納入了社保認可的視同交費年限。


博樂橘

大集體戶屬於當時戶口落在公司集團裡。如果連續工作就會連續計算,按照個人檔案記載的工作時間開始。

因為現在大集體戶的工齡認定勞動保障部門有明確的批文。我在網上查詢到如果正式錄用其1995年底以前按國家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不過為了瞭解詳細情況,建議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諮詢。


元小圓

集體企業也是我國經濟體制的一部分,1992年以前工作的工齡(包含知青下鄉階段、參軍階段)算工齡,也算視同繳費年限,92年以後,在單位實際工作時間或下崗靈活就業,都以實際繳納養老費時間,為工齡。


老萬268993591

謝謝🙏應該算工齡,職工和國企私企一樣,都是分配或應招進入的,是時代的產物。隨著時代的發展,新員工多是通過社會招考或招聘進入的,學歷學識能力要求有一定門檻,比如菸草公司,供銷社,信用社等,其身份地位,薪酬待遇等多參照國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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