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应该让孩子和前夫亲密交往吗?

555鸟语花香

这个问题涉及到孩子父亲的探视权问题。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孩子随父或母哪一方生活,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或母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很清楚。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第36条规定)。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


3.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

4.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

5.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强制执行(婚姻法第32条规定)。

6.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7.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见解释〈一〉第25条的规定)。

如果题主可以满足以上第4和6条的条件,就可以不让你的前夫探望孩子。希望以上回答能给你点帮助,欲知详情就到正规的法律服务单位,找专业律师咨询。


言劝

离婚后,可以依照法律让前夫行使对共同子女探视权利,但是能少则少,能减则减。一直到孩子成人,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止!

离婚没有几个是好合好散的,俗称打离婚。离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痛苦的体验,也是一段婚姻失败的收场。离婚的女人,前夫还让你带出了孩子,一是你哺乳期,二是他养不起,三是他自私。抛出去第一点,这个男人有多糟糕,多无能啊。但是又有几个男人承认自己的无能呢?又有几个不把麻烦送给女人呢?又有几个不对女人进行道德绑架呢?你不带孩子,他说你狠心,你带孩子,他自己找下家方便,却嘲笑你没人要,证明他抛弃你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所以不让孩子和前夫过于密切接触。前夫若是很优秀比你强太多,孩子会产生心理落差,你说话会很没分量。而且优秀的男人最不缺的是年轻漂亮的女人,那个女人会有的是办法,不露痕迹的在心灵上伤害你的孩子。若是前夫很渣那种,他们既不能养孩子的身,又不能育孩子的魂,给孩子的基本都是负能量,亲密接触更没必要。

在渣男那里,你要过得不如他好,他会告诉孩子你罪有应得,你要过得风生水起,他会告诉孩子女人变坏才有钱。尤其孩子童年和青年时,特有的叛逆期,最容易受挑拨,对天天叮嘱他管教他的你烦不胜烦,这时渣男编排你几句不是,很容易引起孩子的共鸣。结果就是,孩子吃你的用你的,耗尽你的年华和精力,却不认为你好!这还是其次,孩子把旺盛的精力全用在和妈妈做对上,学习成绩会受影响。很多单亲孩子的学习不如人意,毛病都出在这上面!



综上,要在法律层面争取和保护孩子的利益。而在孩子和前夫的关系中,要适度把握。既不能利用孩子,也不能让孩子被别人利用!

最后,向勇敢的选择和孩子在一起的母亲致敬!


十月红楼不下雪1

儿子不仅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儿子的身体上的血液里还有前夫血缘。这是无法回避的,更是无法割断的。作为前妻在离婚以后,在孩子面前,真的,要保持一种冷静的态度。不要在孩子面前经常妄加评论,孩子父亲的不是。不要把仇恨的怒火牵扯到下一代。在父子的关系上, 离婚以后真的不应该有让儿子与父亲杜绝有亲密接触的机会。这样父子会生分的。作为明智的一个母亲,要处理好这种感情不要用不让孩子与父亲来往,作为砝码。还处处为难前夫,这样对孩子的牺牲是最大的。因为父母之间的战争,往往会让孩子左右为难。甚至开始仇恨父亲, 这样使孩子的性格会发生改变。 孩子一旦叛逆的青春期开始焦躁不安时,那么会很容易让孩子走上人生的下坡路。所以说,作为前妻要在离婚以后,不要阻隔父子的亲密接触。让父子的感情,不进不定期的,生生温,见见面。这才是最明智的。



伊春美食美客

你好,亲子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彻底最崇高也是最牢固的关系,它不因任何宣判而中断和结束。


离婚,是夫妻二人结束婚姻关系的形式。孩子却与两人有着共同的亲子关系。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止这种关系结束,包括法律。

看得出你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事情一定要从你这里化解。孩子也是自然人,也有自己的权利,父亲也是。所以,要不要亲密交往,主要还是看他们二人的缘分和愿望了。其他人都无权也不能干涉。


老碗哥说事儿

夫妻离婚后,无论那一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家庭虽然解体了,但父母给予孩子的爱不应该失去。

离婚后,让孩子和前夫保持来往,即是对前夫的尊重,在前夫值得尊重的前提下,前夫毕竟是孩子的生身父亲,夫妻离异的恶果不应该由孩子承担,让孩子感受到有一份亲情仍在延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有好处。

尤其是男孩子,男孩过多依赖母亲,会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自觉得受母亲影响,沾染上女人气。夫妻离异已经给孩子带来了伤害,孩子如果再不能得到父亲的关爱,心灵上,精神上的渴望得不到满足,孩子养成孤僻的性格,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孩子的问题是大难点,父母尽力为孩子着想,给予孩子更多关爱,是为人父母最起码的责任。

顺带说点题外的,我工作的学校,问题多的孩子,大部分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有问题的时候,有的父亲不闻不问,有的母亲百般推卸,孩子特别可怜。干万别那样做。


伊莲758

这个问题是问女人的,我是男的,但可以说说自己感觉!我离婚协议书上有每月至少允许她来看孩子一次!离婚后一个月左右她就来过一次!!!离婚时小儿子一岁半,现在两岁多了,不知道妈妈是什么概念!对于那样心狠的女人,我只想说让她去祸害别人家吧!我们过得很好!非常好!


青之魅1

对于这个问题,我很明确。大人的事不关小朋友事。钱可以不给,可以不理不问儿子。那怕我做乞丐我也不与他来往,也把儿子养大,培养成才。我儿问过我,如果他爷爷,奶奶差不多要断气想见他一面,问我给不给他回去。我就回答老死不往来。生时无功,死时何用。伤到我儿佛都无情讲。风流时害青苗,中风时盼儿回。那到凉快去那到自己埋。


静心86454

如果是你和前夫的孩子,我的个人观点是应该让孩子和前夫亲密交往。理由是亲生父亲没有人能够代替,无论是亲情还是血缘都是孩子最亲近的人。


福哥新视点

离婚是两个成年人的事,再说离婚后双方还是孩子的最亲的人,血液的亲情永远割不断。我和小孩离婚十几年,孩子跟我,他爸一分钱都没给过,我从不给孩子讲,后来他爸有病住院想起还有个儿子了,打电话让回,儿子问我叫他回去不回去,我说叫你回去,不管过去如何,他,永远是你的父亲!我给儿子五千块钱让他去看他爸,不要因为两人离婚,去敌灰对方,造成孩子的心里压力


三月的细雨3

要是自己还是单身,你有对前夫的人品很认可,那就看孩子的意愿来决定吧,不依大人的恩怨来决定孩子的精神自由。孩子愿意跟他怎么处就怎么处吧,要是自己再婚了。而且孩子父亲,对孩子还有别的心思,就会威胁到现在婚姻的幸福度的,因为这样很容易让自己的再婚对象,没安全感,感觉生活很复杂,那就应该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时间让他见孩子,而且让他不要影响到现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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