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村肖建生借款1.2萬元不還,速來圍觀!

案情介紹:原告鄭曉訴被告肖建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7)豫0581民初2820號民事判決:被告肖建生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鄭曉借款12000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肖建生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鄭曉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肖建生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西街村肖建生借款1.2萬元不還,速來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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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肖建生

性別:男

年齡:59歲

身份證號:4105211959****0612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城關鎮西街村

立案時間:2017年8月7日

執行案號:(2017)豫0581執2075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581民初2820號民事判決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12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135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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