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脫離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個體了?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如今,很多人可以大聲宣告“我想一個人生活”。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宣言也是前輩不斷爭取的結果——就如同每一次取得社會共識都不容易,關於單身的權利,也是無數女性爭取和發聲的結果。

單身狀態為何可能遭遇非議?其背後隱含的問題是:難道脫離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個體了?

當第一位打破“成長-結婚-生子”這種發展局限的女性行動起來時,就發現不管是男權主導的社會道德規則還是政策制度都在聯合起來阻止她們。今天,選擇單身的女性擁有比先人們更自由的環境,但是並不表明這種選擇已經得到社會與家人的認可,同時單身的新問題:經濟貧困、性自由、歧視、孤獨等也一一顯現。

我們並非鼓吹單身,很多時候單身(或因晚婚、或因離異等原因導致單身)是一種中間狀態和常態,是女性在追求獲得兩性(伴侶)平等關係權力的必經階段。婚姻、家庭、丈夫、子女並不能完全代表女性的成熟,對於有著“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嗎?”類似疑問的女性,我們希望給予這樣的思考真正的選擇機會。我們想知道,對於那些認真想要選擇單身生活的人來說,可能會面臨哪些困境,以及如何去面對它們,以使得高質量的單身生活成為可能?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整理撰文|蛀牙

哥倫比亞大學的錢嶽博士不久前在一次演講中提到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四十年間30-34歲女性中未婚單身比例,比如中國臺灣地區從1970年的2%升至近40%,韓國從1%增加到接近30%,中國大陸好像沒有那麼驚人,大約從1%升到5%。另有數據顯示,在美國單身女性的數量(包括無婚史的、喪夫的、離異的和分居的)在美國曆史上第一次超過了已婚女性。更令人吃驚的是,34歲以下無婚史的成年人的數量佔到了46%。

不管未來中國單身女性數量是否超過想象,單身或者晚婚在全世界已經不是單一現象。波伏娃所總結的女性類型,即女性分為結了婚的、結過婚的、打算結婚的、因結不了婚而痛苦的,或許在長久的未來裡還會繼續存在。但這種成長小說式(18世紀起源於德國的一種文體,男性成長小說一般以男主人公走向社會結尾,女性成長小說一般主人公最終命運是脫離社會融於家庭)的結局,已經被越來越多女性改寫。下面幾則故事裡的女性,就是做出抗爭與探索的例子,透過她們的掙扎與困惑,我們才敢于思考更多的可能性。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每一次進步都讓女性更靠近自由

埃莉諾·羅斯的故事

埃莉諾·羅斯生於1916年,她從小喜歡動物、熱愛大自然、對科學抱有極大熱忱,夢想成為一名醫生。但是家庭經濟條件不允許她讀醫學系,在成功申到獎學金後她去愛荷華大學讀了生物學專業,畢業後成為一名生物老師。

在她教課時,社會上風靡一場關於“單身女學士”的討論,主要內容是女性對工作抱有與男性同等的熱情和忠誠,這些志向觸犯了她們賢妻良母的身份。26歲的時候,她和同事結婚了。二戰時丈夫參軍,她放棄了自己的工作,跟隨丈夫去阿肯色州。戰後,他們回鄉接管了父母的農場,丈夫認為女性不該外出工作,於是埃莉諾成為了勤儉持家的主婦。孩子們說“她總是病懨懨的,經常頭痛,肩背也出了毛病,每週有三天,她要跪在地上用手擦汙漬。”

在她獲得生物學學位的二十年後,有一天本地大學的會計員來找她臨時給一位去世的生物老師代課。埃莉諾向丈夫徵求許可,丈夫點頭說可以去幫忙幾個星期。後來埃莉諾在二十二年後退休,並被授予名譽博士學位。

這個故事是《我的孤單,我的自我:單身女性的時代》作者麗貝卡·特雷斯特的母親告訴她的,主角就是她的祖母。在告訴麗貝卡這個故事的時候,母親說:“每當工作的時候,她臉上憂鬱的神色就會消失不見,就是這個時候,我知道自己永遠不會選擇做家庭婦女。工作讓她重新定義自己,肯定了自己的價值和身份。我的意思是,我很愛當個祖母、當個母親、當個妻子等等--這些都很美妙。但首要的是,總得有個身份是代表我自己的,而這就是我的工作。

如果將麗貝卡一家三代女性的人生放置在歷史軌道里,我們會發現,掙脫舊式婚姻制度束縛的獨立女性在過去五十年裡深深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女性。今天能夠享受的歷史成果,很多是由那些先行者在更艱難的局勢下爭取而來的。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媒體人殳俏的一條微博。爭取單身權利和其它進步運動一樣,得益於先行者不斷努力。

世上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婚姻關係在一開始就充滿了男尊女卑的意味。以至於有學者認為從經濟層面而言,婚姻制度最初是一種主僕契約。對於社會和家庭來說,控制女人的婚姻生活和生育年齡是壓制她們最有效的辦法。

最初能夠選擇單身的女性基本來自富裕階層,最有名的就是16世紀英格蘭的“童貞女王”伊麗莎白·都鐸,多數情況下,未婚女性只能寄人籬下,被視為家庭的負擔、社會的負擔。無怪乎張愛玲《傾城之戀》裡離異的白流蘇在大家庭裡遭受的那些冷嘲熱諷。英文“大齡未婚女性”(spinster)一詞由紡紗工(spinner)演化而來,表示的是戰爭遺留下來靠紡紗維生的寡婦,這顯然不是個人選擇的結果。

從美國曆史來看,為了追求一種當時看來前衛的婚姻:開放、沒有子女、短暫、或是晚婚——在經濟或事業上站穩腳跟後,她們找到了更願意視她們為同伴而不是附庸的伴侶,女性首先爭取的是去工作的權力、擁有獨立財產的權力,而其中擁有土地財產是擁有政治選舉權的先決條件。這一願望經過19世紀社會改革運動初步實現。可是直到19世紀60年代末,女性依然沒有自由擇業的權力,她們只能被限制在那些要求無私奉獻、符合女性身份的崗位上,比如看護、保姆、接線員等。捍衛從業權利往往被社會上對女性預設的任務和使命(做妻子做母親的責任)駁斥。

爭取單身的權力,伴隨著覺醒的女性意識,科技的不斷髮展,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那時,不管是一盞路燈的架設(夜晚出行安全)還是一顆避孕丸的發明(掌握生育權利),不管是短髮短裙的流行(便於工作)還是女性單身公寓的建設,因為壓在女性身上的沉痾太多,以至於任何細節上的改變都對她們奔向自由世界大有助益。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謝耳朵在霍華德的婚禮上的致辭

這些進步從數據上可以窺得一二。在美國,20世紀70年代,女性初婚年齡是近21歲;20世紀90年代,已經升至24歲;今天,平均初婚年齡是27歲。在中國,《2015年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顯示,全國平均結婚年齡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

單身生活面臨困境,

可婚姻並不是唯一且必要的解決方式

艾達·李的故事

2001年,“911”之前30歲的艾達·李從中國移居到美國。生活在這裡的她發現“911”之後大家變得多疑,也找不到適合的工作。朋友要給她介紹對象,讓她有依靠,這樣生活好像會容易一點。但是艾達不想結婚,她堅持下來,繼續找工作。

之前她生活在廣州,19歲的時候認識了男朋友,交往一年後,他準備求婚,但是艾達覺得太早,她並沒有做好準備。結果,三個月後,男人和別人結婚了。三年之後,艾達遇到前男友,他說他婚姻不幸福。艾達問,為什麼這麼早結婚,他說當時所在的單位可以給已婚的人分房。隨著年齡增長,父母親朋都開始操心她的婚事,並且懷疑不想結婚的她不正常。可她只是想等一個喜歡的人。

來到紐約後,她通過縫紉廠同事認識了一個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的離異男人,她知道這是個好人,於是兩人開始約會,並且不顧男方母親八字不合的理由結婚了。現在已經十幾年了。

最近,艾達62歲的母親和68歲的父親搬來和他們一起住在皇后區,父母是包辦婚姻。父親不適應紐約的生活要回家,母親說,要回你自己回,然後她父親就回去了。而她媽媽在一段迷糊期後,還做起了家庭醫護助手的工作,每天都很開心,因為自己掙錢了。結果父親因為不適應沒有妻子的生活,又回到美國了。艾達說,時代已經變了。

拒絕婚姻必然要面臨來自家庭、社會的壓力,但今天我們更關注單身女性面臨的另一類困境——這些困境伴隨單身的選擇而來,對於女性而言,能否回答好這些問題是堅定自我選擇的關鍵。當然並不是說前一種壓力已經消失,只是,相比他人的勸阻,自我的堅定在這裡更為重要。

簡·奧斯汀感嘆:“單身女性極有可能貧窮。”這顯然是她悔婚之後的經驗之談。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經濟上的結合,數據和經驗都表明,兩個有經濟能力又相愛的人比缺乏經濟基礎而相愛的人有更大的可能獲得幸福。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理智與情感》

版本: 譯林出版社 2004年1月

單身女性一方面因工作選擇仍存限制、薪酬低於男性、職業天花板更低而產生經濟壓力;另一方面因現有社會制度和福利基本為婚姻家庭服務(比如未婚媽媽或單親媽媽的相關福利就很有限)而加重危機。在這些壓力下,女性單身貧困變成了一個不可避免的話題,保守人士往往會說,你結婚啊,結婚了就有人一起分攤經濟壓力。可是基於經濟原因而結婚,並不能保證婚後女性在家庭的平等話語權。今天大多數女性在婚姻依賴關係和一份工作之間,往往會選擇後者。沒有人想經歷婚姻失敗或者離婚帶來的痛苦,而嘗試獨立讓婚姻對於個人的意義發生改變——婚姻可以讓她們成為更好的自己,但她們不會僅僅因為社會要求而結婚。

從歷史的角度看,個人選擇的意義重大。女性反抗職場不公不僅是個人的訴求,同時也將影響社會。因為如果所有女性都只想著依賴婚姻,沒有人工作,人們關於性別分工的觀點就越牢固,關於性別的歧視也就越嚴重。

單身女性遭遇的另一個質疑是性方面。保守人士攻擊女性選擇單身就是想要自私地縱慾。可是公平地看,正是單身讓女性的性得以從婚姻的枷鎖裡釋放出來,而這件事情對男性而言從來就不是問題。性的解放從根本上是性別平等的表徵,據此懷疑女性會因此變得濫交更是無稽之談。相比這種擔心,因為單身身份而導致的性騷擾和性侵犯問題更值得關注。婚姻中的男女關係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合法的相互佔有,而單身女性在一些男性看來就是貼著“無人佔有”的標籤。有媒體在採訪調查中發現,單身女性更容易成為辦公室性騷擾的對象。同時,隨著約會交友App的流行,感情的過程因科技而加速,有男性甚至藉此像集郵一樣約會著不同的女性,“就像點外賣一樣,不過下單購買的是人罷了。”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是自我建構。脫離預定程序結婚代表脫離以往婚姻建構的妻子和母親身份,那麼現在的單身女性要如何認識自己、認識這種單身體驗?有一種“單身歧視”並不僅僅存在於非單身人士那裡,單身人士也存在,比如遇到一個大齡單身男士,有人會自我預警“你怎麼回事?我知道我也單身,那是因為我想追求自我價值。你得把你的情況解釋給我聽聽。”性別對調,同樣如此。

自由的近義詞是孤獨。沒有人想讓自己與世界脫節隔離,但是單身女性有時候就是會面臨這樣的“孤獨”,不管是因為一個人生活的疲憊、還是因為一個人生活的恐懼,都讓人產生一種“船駛過了,而我卻錯過了”的感覺。不過這種孤獨,有時候也是一件好事。有些單身女性就很享受這個孤獨的過程,她們將這段經歷當做可以好好思考,好好準備的時間。也正因為深思熟慮,有些人才更加慎重地進入婚姻。

可是,要明白這種“孤獨”並不是單身生活才有的,婚姻生活同樣也有。唯一需要承認的是:我們是一種需要依靠的動物,過去可能除了婚姻就沒有別的方式建立陪伴關係,但是現在可不一定。

單身生活新模式

幸福的形式與可能越來越多

薩拉的故事

薩拉和麗貝卡相識於1999年,雖然都是公司的小職員,但讓她們真正熟悉起來是一次分享失戀傷心故事的聚會。之後,相同的城市打拼經歷、相似的性格愛好,讓她們成為彼此生活中固定的女伴,工作上相互指導,生活上相互分享。

但是在相遇四年之後,薩拉在和波士頓男友異地戀一年後必須要做出選擇,對方不願意離開波士頓,儘管波士頓沒有適合的工作,薩拉最後決定去那嘗試和對方一起生活。送走薩拉的時候麗貝卡哭得很傷心,因為她被獨自一人留下。

薩拉在六個月後就回來了,不僅是因為戀愛關係出問題,更重要的是她為自己喜歡的城市和生活回來。薩拉40歲的時候依然單身,在選擇為自己凍卵後她遇到前任並且迅速陷入婚姻。但太久的獨立生活讓彼此都有點無措,這樣不真實的婚姻讓雙方都不太習慣。薩拉選擇主動離開這樣的婚姻,她明白自己也許渴望婚姻,但並不需要這樣子的。

單身女性越來越多的現象,也反映在文學及影視作品上。早些年流行的成長小說慢慢被雞仔文學(Chick lit,女性通俗讀物,從女性視角探討浪漫、同性情誼、職場等現代都市女性生活議題,詼諧幽默)所取代。我們今天所喜愛的《老友記》、《慾望都市》、《BJ單身日記》就是代表。《慾望都市》裡凱莉說:“如果人一生只有一個摯愛,那紐約大概就是我的那一個。”每一位在城市打拼的單身女性,都渴望擁有如同凱莉這樣一種在都市闖出一方天地的成熟、獨立和舒適。

選擇一個人打拼,但與此同時你可以擁有多種獲得陪伴的模式——可以是《慾望都市》裡四位單身女性的閨蜜模式,可以是同居不婚模式,也可以是最終可能會進入婚姻的晚婚模式。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美劇《慾望都市》劇照

如果你不打算找一個人以婚姻形式相伴終生,那可以找一個同伴。如果說,同伴構建的非血緣家庭關係和普通友誼有什麼區別的話,大概在於前者能夠賦予歸屬感、緩解經濟壓力和情感壓力。婚姻關係有時候就是一種選擇關係:一方喜歡南方一方喜歡北方,那麼他們就要協商去哪裡生活。這種選擇建構了我們的生活。但是,我們從來不會將友誼當做是建構生活的中心。同伴模式介於普通友誼和家庭關係之間,雙方會有未來的打算,但不會有一方單憑性別就自動享有更大的權利、更高的地位或更多的財富。有人會誤解這種關係等同於同性戀,但同伴關係未必有性的成分在。

同居不婚模式在國內貌似不常見,但它已經不是什麼新聞。婚姻關係意味著受法律約束的承諾,但有時候並不能滿足女性對於婚姻的需要,男性同樣如此。有人因此將同居不婚關係看作是第三種關係,這種關係能讓彼此在生理和情感上都得到滿足,兩個人可以親密無間,卻又並不走向婚姻。2006年至2007年,蓋洛普機構調查了136個國家,向人們提問“你昨天有沒有感受到很多的愛?”調查顯示已婚的人比單身的人感受到更多的愛,而同居未婚伴侶比已婚夫婦獲得更多的愛。然而,不能忽視的一點是,目前同伴關係和同居未婚關係並不受法律保護,甚至不具有在伴侶醫療同意書上簽字的權力。

正如開頭所言,單身不是錯過婚姻之後人生的停滯,而是一種中間狀態。對於想要追逐事業、沒有思考清楚婚姻之於自身意義的人而言,需要這樣的一段時間好好思考。獨立生活的體驗讓一個人成長,不管是生活技能還是面對困境,你不會因為一些生活小事去苛求婚姻中的另一半,也不會喪失自己在婚姻中的價值和平等話語。調查數據表明,經過單身狀態的人,雖然結婚晚,但是婚後離婚率更低。不管在什麼時候離婚對於女性而言都不算幸事(但是離婚常態化是一件好事)。

今天中國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越來越高,比例也越來越大。但這些幻想著未來生活可以保持獨立自信的女孩,在剛進入社會的20出頭年紀裡,要麼面臨來自父母的催婚,要麼面臨來自社會知心人士的經驗指導(“在大城市打拼,一定要先找男朋友,對方有房最好,不行也要付得起首付,這樣才不會太累”)。任誰在打算迎接人生新階段的時刻,遭到這樣偏狹的“好心勸解”都會失望。

“這世上你我認為完美無缺的那種人是有的,或許千人之中會有那麼一個,這個人風度和氣魄兼備,彬彬有禮又不失心智見識。但是這樣的人未必就能讓你遇見,就算讓你遇見了,他也未必就是有錢人的長子,你某位朋友的近親,而且不一定和你生活在同一個地方。”

這是簡·奧斯汀寫給侄女的一封信。誠然,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遇到合適的人,是人生最完美的情況——但是如果這樣不容易,我們也要保護自己免受不良婚姻的傷害,保證是否結婚、與誰結婚這一重大抉擇,是基於本人意志、對彼此負責的決定。

难道脱离家庭,女性就不是完整的个体了?

《單身女性時代》

譯者:賀夢菲 薛軻

版本: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理想國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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