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孩用偽造的“殘疾證”坐地鐵被抓獲 在警務室淡定玩手機表示不屑】5月21日,在地鐵八通線通州北苑車站,富某掏出殘疾人證向工作人員換領車票時,被地鐵工作人員和民警攔住。
殘疾證上寫著“視力殘疾”,可民警再三打量,女孩的眼睛根本毫無問題。
核對女孩的身份證號碼,也和殘疾人證上的號碼完全不同。擁有大學文憑、在某國企工作的富某承認,證件是自己花錢偽造的。
富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明文規定,等待她的將是“鐵窗5日遊”。
在警務室裡,富某竟然淡定地玩起手機,還發出“哼”的聲音,表示不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看看網友怎麼吐槽的:
@於是THEREFORE:應該記入個人徵信檔案!
@好人卡灰狼: 富某進去,窮某出來
@咷籽菋:鐵窗五日遊
@北京府右街後達裡:鼓勵北京民警正義執法,保護殘疾人權益
@GUSTAV_WANG:才5日麼?
@GR萌笑0131:大概殘疾部位寫錯了……是腦殘吧
@gao小兵:違反誠信的成本太低了,不然她不敢這麼不屑
@蛇我其誰de老窩:可以開除了,只要拘留國企就開除
@cwd918123:不許擋臉,這樣的還有很多
@LazioSalas:麻煩再查查學生卡吧,不要臉的逼更多~
@咸亨茶館掌櫃:姑娘,把角膜捐了吧。看,夢想就是這麼容易實現
@MSatSMTH:請務必通知她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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