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6年後就到期了,農民到時還有土地所有權嗎?

笑壓群芳

你這個問題牽扯到農村土地承包的相關問題,我來和大家作個討論交流,也希望大家在評論中發表你的意見和看法。

你提問的應該是農村土地承包期6年後到期,農民到時還有沒有土地的承包使用權,而不是還有沒有土地所有權。因為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土地僅有制,農村的土地屬於村集體,農戶是根本就沒有土地的所有權的,擁有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權和使用權。

那6年到期後農民還有沒有土地的承包權和使用權呢?這也要區分不同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也就是按照人口以戶為單位“分”得的土地。我們知道,我國已經進行了兩輪以家庭方式的土地承包,第一輪是上世紀80年代初期,承包期定為15年;第二輪大概是在90年代中期,承包期定為30年,並提出了土地的承包權長期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這種情況到期後農戶是還能繼續擁有承包權和使用權的。因為我們知道,去年國家就提出了二輪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土地承包政策,這也是為了保持土地穩定,鼓勵農民增加土地投入和土地流轉,給農民吃的一個“定心丸”。

第二種情況是不適合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比如以競拍、協商的方式從村委會承包的機動地、荒山、荒灘等土地,這部分土地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承包合同到期後,就要交出土地或簽訂合同繼續承包,但同樣情況下,上輪承包者是有優先承包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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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觀察員

農村土地6年後就到期了,農民到時還有土地所有權嗎?

提示:農村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是重新劃分還是繼續維持現有承包關係?

國家宣佈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再延長30年使用權。那麼,這個延長的30年,農村的土地又該怎麼分配,是打亂重新劃分做到農民人人有份,還是繼續鞏固給二輪簽訂承包合同的農村集體成員的農民呢?我想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

這個論斷或許會讓一部分農村人繼續沒有機會獲得村集體的土地承包權,但是相對於最大多數的農村人來講還是相對公平的,重新打亂平分,看似公平。其實帶來的才是絕對的不公平,絕對的會影響承包地農民的積極性,不利於農業的長期發展和穩定,也和國家提倡的生態農業精神相背離。比如,如果承包期過短或者重新劃分,農民就不會持續的投入更多的勞力和資源在耕地上而是簡單的使用化肥和農藥,種一年是一年,只種簡單的糧食作物,而像需要週期的果木花卉大棚等就會消失。

那麼,沒有承包地的農民咋辦?土地流轉。有地的不願種,沒地的種不成的解決辦法就是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既然政策已經定了下來,再多的爭論也沒有實際意義。目前的農村年輕人願意耕種的很少,那麼,土地流轉對於國家提倡的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是一種很好的機會。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農村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是有深遠的戰略意義的。

三權分置,最大程度上能做到讓每個農民都有機會獲得農村土地,使用權的分離,承包地的農民可以繼續以小農耕作的方式來經營,也可以承包權經營權分離,把經營權流給其他的農民或者種地大戶,併為承包地經營權抵押,入市,入股,合作,租賃找到了出路。


農民妹子一枝花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現在是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農民只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沒有獲得土地的所有權。

現在是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期限為30年,是從1997年左右開始,到2027年結束。按理來說,應該是還有8年左右時間。

不過,去年國家又宣佈農村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也就是農民最終大概可以承包到2057年前後。



因此,第三輪土地承包大概時間是2027年至2057年,而對於下一輪土地承包是續包還是打亂重新分配,現在國家給出的總體原則大概是,會尊重農民主體的意願,並會根據農村土地確權的情況作為下一輪承包分配的重要參考。


龍百曉生

沒有大家想的那樣亂,如你是農村人那麼你沒田,但你種的是父母的地,和你同年歲的人,一樣種的是父母的地,如果你看著示公,那絕對是看上人家生了三到四個女娃家的地了,但人家女兒嫁到婆家也沒地呀,所以還沒到鬥地主的時候,想鬥再過三十年。


用戶21439527124

是不是還得重新分配啊!我也是農村孩子,大學畢業了,戶口都遷到工作所在地了,對於土地還是很親的!國家政策好,在家鄉種地的發小們生活也都小康了,不管如何分配,我對我的國有信心!日子會越來越好!


伊人15531

農村土地不管承包多少年,就到期了,士地遲早是農民耕種,難道公務員回來耕種嗎?穿解放鞋遲早在穿,穿皮鞋的到底穿皮鞋,這是自然規律,所以農村人不管土地怎樣變,還是有士地耕種,就是承包方式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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