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有一小区300多户业主因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该如何维权?

手机用户56352739306

这是一个埋有地雷的问题,弄不好就会上当了。

我看前面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对物业的一片挞伐之声。

很多人一看到300多户就觉得数字大,其实这仅是个绝对数。那相对数是多少呢?

题主在描述中的字数也不少,可为什么不说一下小区总共多少户呢?还有题主描述的多是笼统模糊的概念“小区脏乱差无人管,树木枯萎长虫不打药,道路破损严重,”有数字指标吗?标准是谁说了算?

先说比例。如果该小区有3000住户,那么300户也仅是10%。如果是6000住户呢,那欠费的就是5%,这是什么概念呢?

反过来说,如果小区仅有500户,那300户就是60%了。既然这么大的比例不满意物业公司,这些人完全可以达到投票解聘物业公司了呢,那他们为什么却要一直欠着费用呢?

再有一点,一般物业公司是不会轻易把欠费业主起诉到法庭上呢,因为得不偿失。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催收,上门收取。是催收了多次后,欠了多年后,物业公司才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因为如今的法院对业主欠费,物业公司是不能集体立案的,须每户单独立案(至少云南是这样,不知道沈阳是怎样的),这样物业公司每起诉一家都要在法院立一起案件,律师出庭一次,事实上如果仅从经济收益来说,追诉回来的物业费还不足以支付律师费及投入成本的。因此,物业公司起诉欠费业主,是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步了。

我是高层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我要说的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起诉的业主基本上是对小区事务冷漠的,不关心小区事务建设的群体。如果站在小区的整体来看,假如这个群体占的是大部分比例,他们真正的想维权,不仅是维自己个体的,也维小区全体的,那他们为什么不将这些时间和精力抽出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进行严格而有效的监督管理呢?恐怕这才是根本之道吧。如果该小区是一个大型小区,即使是300户,但占的比例仍是少数,那么这些人不是成了寄生在交费业主身上的寄生虫了吗?由于他们的欠费导致小区的恶性循环,那不是严重侵害了交费业主的权益了吗?

因此,还是那句话,要想维权,得先赋权,花点时间和精力,把小区的“政权”——业主委员会组织起来了,小区的“政权”都没有,能怎样维权,维什么权?即使能维了,维得了一时,能维得了一世吗?


锐眼说小区


野鹰突击队员

1.如何断定物业没有履行合同?不仅仅是看园区环境等问题。而是把合同拿出来,逐条对照。比如:是否为24小时巡逻?垃圾清运频次,广告收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等等和合同上是否一致?如果物业按照合同上的做了。但是现场有问题,那物业在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比如:小区发生盗窃。但是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巡逻及门岗核实,那物业就没有问题。

2.既然这么多不交物业费的,那小区存在的问题肯定不小,不管是什么原因。可以由业主代表找到所在街道及社区,要求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重新签订物业合同。

3.想说一句,物业负责的是公共区域。家里的东西坏了,大白开裂了,房屋漏水了,自来水水质不好了,等等,真的和物业没关系。


Laple

1,如果有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硬性的物业服务严重问题,业主败诉的可能性大。

2,业主应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服务。才是长久之计。

3,业主有参与管理小区物业的义务,此种现象出现,表明业主都在放弃履行自己义务,这是必然结果。


刘律师a济南

个人经验:平时收集物业公司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的证据,在取证方面,建议业主采取投诉的方式(例如:www.sys12345.com或www.mxwz.com),让政府部门负责调查回复,这些证据留好,等物业起诉你的时候,反诉物业公司。

至于为啥采取投诉的方式,因为业主自己收集证据费心费力,而且在庭审的时候还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造成证据不被采信,但通过投诉的方式后,因为是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且在政府的投诉记录中可查,也就保证了证据的可信性。


消费维权志愿者

我真的不明白我国的物业行业为何会黑成这样!

在这里咱不说“物业公司是业主们花钱雇来的”这个观点,咱们就说物业公司和业主是所谓的平等关系。但在现实中二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吗?现实中却是物业公司可以肆意妄为,甚至不受监管,就算是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也仅仅是意思意思而已!从一开始的所谓“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者“物业合同”开始就把业主们套进了一个枷锁里……业主们从新房入住拿钥匙开始,假如不签那个通篇充斥着霸王条款的“物业合同”,你拿得到新房的钥匙吗?

如果你签了,好的!你就得无条件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平日里可以随意玩你!业主们有办法吗?没有!什么?你说“去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成立业委会”换掉物业公司?呵呵!你可以试试!

所以,很多业主到最后只能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向物业公司维权,但这么做的话,业主们就“犯法”了!而且最让人愤慨的一句话就是“只要物业公司为你提供了服务,你就没有理由不交物业费”,这句话是最流氓的!物业公司给业主们提供了什么服务?试问一下,如果你去酒店花了吃海鲜的钱,店家却给你上了一碗煮挂面的,你也得无条件的交海鲜的钱吗?

所以,在物业公司面前,业主们永远都是弱势群体,无理可讲,永远都是被物业公司宰割的份儿……而且对簿公堂的话,物业公司还有法律撑腰……😡


毕业于2005年

现在一部分物业公司,不靠服务靠攻关,取得小区物业管理权,然后万事大吉,弄个杆,大门一横,人车进来必须交钱,存车费想要多少他说算,至于服务卫生什么,哈,雇二个老头,你想炒他,谈何容易,他是怎么进来的,你懂的,成立业委会弹㱾他,做梦,你就是花钱请个爹,不交物业费,人家不怕,把你们统统告上法庭,不管你有啥证据,人家为你“服务”了,庭下和解交60%,判决80%,亲身经历,无语。


沧海一粟259984372

如果一个小区有三百多户业主不交物业费,那这个物业一定是在管理方面的确让业主特别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和我现在住的小区差不多,如果要想维权,一,必须有业委会出面与物业交涉,若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所在小区的社区或街道领导反应情况,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共同起诉物业,但必须有说服力的证据。二,由业委会带头罢免现在的物业,重新招聘新的物业公司。


平和心53574621135

物业服务不好,业主们不满意,物业还赖着不走,非要给这些业主继续服务,还得必须给他们钱,这不欺负人吗,你们谁家雇的保姆和阿姨敢这样对主人,干不好活,主人让走还不走,必须在你家干,你不让我干我就告你,物业不就是业主雇的管家和保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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