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执行:借力信息化,攻坚执行难

“阳光”执行:借力信息化,攻坚执行难

4月25日上午8时,大雨过后一片湿冷,双峰法院32名干警在前坪整装待命。随着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总指挥、双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一声令下,由副院长朱松玉带队强制执行八户房屋拒不腾退案件拉开了双峰法院“百日执行大会战”的帷幕。

“阳光”执行:借力信息化,攻坚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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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庭室负责人通过指挥中心屏幕观摩现场执行)

2012年2月22日,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与李某等八户签订了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租,后因该租用的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双峰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拆除改造,并限期各原承租户自行搬离。但是,李某等未自觉履行。2016年4月25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李某等将其占用的房屋腾空并搬迁。此后,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向双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等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被执行人仍然不予执行。2018年4月18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实行强制执行,发出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2018年4月22日前腾空并搬迁占用原告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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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报告谭院长,我们已经到达执行现场,各组成员已就位,请指示。”“请同志们按照预定方案开始行动!”

透过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可以清楚地看到到达现场后,各组干警迅速进入状态,抗法行动组拉起警戒线,对执行现场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执行车辆出入通畅,隔离围观群众,维持现场外围秩序。思想工作组入户与各原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沟通劝说,稳控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争取其配合执行工作。财物清理组会同思想工作组负责整个租赁店铺内物品的造册登记、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后,交付财物搬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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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外围秩序)

执行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突然被一阵嘈杂的声音打断。只见一名开锁师傅拿着一把大剪子站在卷闸门前。“报告谭院长,109号门面的租户经联系,拒不到场履行义务,我们请求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公证处同志的监督下,对房屋内所有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实施强制搬离!”“同意强制搬离的方案。请证据固定组的同志进行跟录。”

院长谭志强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连线各执行小组,了解执行进展情况,远程指挥执行。现场执行人员携带4G单兵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执行现场画面同步传输,达到“现场直播”效果。在此过程中,指挥中心人员可对执行人员的执行地点、方向等进行GPS定位监控,如遇到突发状况,可以快速反应,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制定应急方案,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运用现代高科技的新型执行手段,在双峰法院已逐渐成为常态。执行指挥中心的建立,实现了远程指挥、控制实施、实时监控,“单兵”系统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的快速反应力,强化执行威慑力,提高执行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执行透明度,使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确保执行的公正和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10点50分,现场执行完毕,在指挥中心观摩现场执行的院领导、庭室负责人会心一笑。大家纷纷建言,要把执行过程向社会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震慑的良好法治氛围。对于今年最高法院部署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大家满怀期待,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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