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随着”治本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和社会对监狱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即监狱管理不再只注重“收的下、看得住”,还要实现“改造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柳城监狱着眼提升监狱执法效能,加快推进监狱改革发展,围绕破解考评指标设定科学性不强、考核评价公正性不足、结果运用不够等难题,紧扣监狱工作特性,以指标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察访核验扣分为考评手段,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管理科学机制,使绩效管理工作既有利于监狱事业和谐发展,又体现以人为本、文明管理模式,最终又能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执法者所做出的贡献,柳城监狱在考核中注重“三个力求”,确保绩效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

一、科学设置指标,力求考核精准。一是充分考虑岗位、层级差异,从量化分值入手,合理设置指标,确保考评精准务实、客观公正。二是分层确定对象。监狱拆分为机关科室和监区两个层面,基层监区细分为押犯生产单位、押犯非生产单位、非押犯单位3个类别,做到考核对象不同、评价标准不同。三是分类设置指标。监狱分别制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在个性指标中,监狱深挖亮点,开拓创新,不断培育各项创新加分项目。

二、坚持多向考评,力求集聚效应。一是综合检查考评促落实。监狱绩效办每季度对监区和职能科室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评,将检查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形成压力传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动态管理提效能。结合绩效考评,定期、不定期的跟进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三、拓展结果运用,力求增进活力。坚持考用结合,进一步拓展结果运用,最大限度发挥激励导向功能。一是与个人绩效奖挂钩。二是与干部调整挂钩。三是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在绩效考核这个无形“指挥棒”的作用下,警察自觉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有效发挥了平时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

柳城监狱力求通过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导向引领作用,高效简便地实现了科室、监区工作实绩以及警察个人德才表现的精准科学考评,做到准确评价绩效,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部门及全体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了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了监狱执法效能提升和各项工作发展,确保了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地完成。

自2010年来,柳城监狱通过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 实现了2015-2017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区监狱系统绩效考评一等奖中的第一名成绩。同时,在监管改造方面,监狱连续十六年实现“四无”(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无狱内重大疫情、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管改造目标。在政治工作方面,监狱警察职工无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监狱先后荣获全区监狱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监狱系统先进单位、“五佳”学习型党委、党建带团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区监狱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 2017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20年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警察职工生活小区“锦华苑”被评为 “柳州市文明单位”;涌现出了一批全区监狱系统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如警察邓素云一家获得2016年广西“最美家庭”;派驻融安县桥板乡良老村担任第一书记陈上强获得区直机关“身边好人之敬业奉献好人”称号,并获得区直机关授予“文明家庭”称号;警察韦小荷获得区直机关“身边好人之孝老爱亲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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