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父子有6车1910万股权 拒还200万元外债被拘留 若构成拒执罪面临刑罚

名下6辆车、2家公司,手里还有1910万的股权,看似事业成功的叶某,却欠着他人200万元外债不还。更让人觉得稀奇的是,叶某和他的儿子都向对方借了钱,而且还互为担保人。近日,这对欠债不还的父子“老赖”被郑州管城法院司法拘留。

2014年7月,叶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此后一年的时间,叶某先后两次向张某借款共计200万元。

2016年3月5日,叶某与张某签订《借款还款合同》,对200万元借款的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其儿子叶伟(化名)以担保人名义签名,同时还签订《借款还款保证协议》,保证于还款期限内还清本金。叶某若不能按时归还全部本息,担保人叶伟自愿承担还本付息并支付违约金。

就在各种协议签完刚过5天,叶伟因做生意周转,也向张某借了20万元,并签订《借款还款合同》《借据》《借款还款保证协议》各一份,其父亲叶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并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叶某酒业公司、叶氏蜂业合作社均加盖印章。

很快,还款期到了,可父子俩均找各种理由推迟偿还,于是张某分别将两人以及两家公司起诉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法院分别判决叶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余万元及利息,叶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叶伟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叶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父子俩仍拒不履行义务。于是,张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2日上午,叶某被带回法院后,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中调查得知叶某名下有6辆车、两家公司、1910万的股权。为了彰显法律的威严,依法将叶某司法拘留。

5月16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前往南阳;19日凌晨,将叶伟当场抓住。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每个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或不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能被司法拘留,甚至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不履行的案件。下一步,管城法院将根据被执行人实际履行情况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对其进行拒执罪认定。(河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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