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新進展:法官排除毒品槍支證據 或撤案

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中國脫口秀演員、“海派清口”創始人周立波被控持槍藏毒一案,當地時間5月24日獲紐約州納蘇郡(Nassau)刑事法院法官裁定,檢方未能證明警方搜車是經過被告同意,批准“排除證據”,槍支與毒品等證據將無法呈堂。若檢方無法在當地時間6月4日上訴成功,周立波非法持槍、持毒等罪名將可能被撤。

當地時間5月24日,周立波由妻子與律師團陪同,在審前聽證會上庭。法官史都靈(Howard Sturim)表示,執法警察利特瑞羅(Anthony Litterello)於當地時間2017年1月18日晚間,在蝗蟲谷高中(Locust Valley High School)附近巡邏時,見到駕駛黑色轎車的周立波手持電子用品,離眼睛約12寸(約40釐米)。警方尾隨觀察,發現該車在限速40英里(約64千米)的道路上,以30至50英里的速度行駛(約48至80千米),隨即在貝威爾(Bayville)路亮燈,要求黑色轎車靠邊停下。

周立波案新进展:法官排除毒品枪支证据 或撤案

雖然辯方稱,警方無合理依據攔檢,駕駛員需把電子產品靠在耳朵上,才構成開車使用手機。不過,史都靈表示,法律規定,駕駛員在車輛行駛中不得使用手持裝置,警方攔檢合理。

史都靈接著指出,警察看到車後座上有槍套,遂詢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唐爽是否可以搜車與搜身。由於周立波聽不懂英文,由唐爽點頭同意。警方沒有搜出任何可疑物後,又要求搜查揹包,此時再度由唐爽翻譯與點頭同意,最終搜出一把手槍、吸食毒品器具與疑似古柯鹼的結晶。

史都靈指出,警方看到車內有槍套,有充足理由搜車,但檢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是自願同意搜索,因此批准辯方動議,排除搜車取得的證據。下次上庭為當地時間6月4日。

當法官宣佈裁決後,辯護律師團大鬆一口氣。周立波方律師斯卡林(Stephen Scaring)步出法庭立即表示,案件將進入庭審程序,期望法官撤銷案件。檢方可上訴提出更多證據,證明被告同意警方搜查;如上訴失敗,被法官排除證據,周立波被控的非法持有管制藥物、武器、槍支等多項罪名將可能被撤消,僅剩開車持有手機一項違規。

周立波在法庭外宣稱勝利,他表示,檢警無法證明毒品與槍支是他所有,也無法證明是他放在車上,有信心案件會被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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