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舜都是東方殖民者,先是征服夏人後被周人驅逐!

摘要:公元前2600年左右,臨汾盆地陶寺類型中大量東方文化因素的出現和當地廟底溝二期類型文化傳統的衰弱,緣於陶唐氏的西遷和對西夏的征服。公元前2200年左右,陶寺晚期類型中大量北方文化因素的出現和東方文化因素的隨之消逝,又是后稷所代表的姬周先民向南挺進的結果。這兩次大的衝突及其餘波,直接導致了夏人主體東南向移動並終致創建夏王朝。

“唐伐西夏”與“稷放丹朱”是關涉陶唐氏與夏、周先人興衰榮辱和相互關係的重大事件。

對其作考古學觀察,當為在三代文化的基礎上進一步追溯中國上古史實的關鍵步驟。

“唐伐西夏”最早見於《逸周書·史記解》:昔者西夏,性仁非兵,城郭不修,武士無位,惠而好賞,屈而無以賞。唐氏伐之,城郭不守,武士不用,西夏以亡。

《博物志·雜說上》有類似的說法:昔西夏仁而去兵,城郭不修,武士無位,唐伐之,西夏雲(亡)。

此夏前唐後的順序,也正與《左傳·昭公元年》中的記載一致。

這裡提到的“西夏”和“唐氏”,即通常文獻中所見的夏和陶唐二族,對其居地歷來有不同說法。

關於夏的主要居地,籠統來說不出晉南和豫西,實際上當為起於晉南而遷至豫境。晉南才是夏人真正的老家,故其地有“夏墟”之稱。

堯舜都是東方殖民者,先是征服夏人後被周人驅逐!

陶唐居地的情況要複雜得多,有山東、河北、山西諸說。山西說因見於《左傳》等先秦典籍而備受重視,但其本身又早有晉南臨汾“平陽”說和晉中太原“晉陽”說的分歧。獨皇甫謐主張從晉陽徙平陽,倒也許離事實最近。山東、河北說雖明確出現於漢代,但也不容忽視。應劭認為唐縣和平陽均為堯之居地,或許有著更早的出處,因此存在陶唐氏由河北遷山西的可能。再聯繫堯為嚳子,以及高辛氏居東方的說法,則陶唐氏的始居地就可能確在東方。這樣從山東附近伊始,經河北、晉中,終抵晉南,就構成陶唐氏由東往西的一條可能之路。

陶唐氏的西進與南下,理當存在一個與當地居民衝突和融合的問題,尤其當最終要佔領夏人根據地晉南的時候,大概雙方經過了一場較為慘烈的戰爭。這也許就是“唐伐西夏”的來由。

結合考古學文化來看,以豫西為分佈中心的二里頭文化總體上屬夏文化無疑,具體當屬少康中興之後的晚期夏文化;此前的為王灣三期文化,後期為早期夏文化。由此前溯,王灣三期文化前期及其前身谷水河類型就屬於先夏文化的範疇。又因為谷水河類型主要是廟底溝二期類型東向推移的結果,故廟底溝二期類型應當是更早的先夏文化,亦即以“西夏”為主體的遺存。

廟底溝二期類型的中心分佈地域,是晉南的臨汾盆地、運城盆地和黃河沿岸地區。廟底溝二期類型流行橫籃紋,可明確分為3期:第1期以芮城西王村上層、夏縣東下馮遺存和襄汾陶寺H356為代表,有喇叭口尖底瓶、筒形罐、平底盆、缽、碗、斂口豆等基本器類,以及少量背壺。第2期以垣曲古城東關H251和侯馬東呈王遺存為代表,尖底瓶變為高領罐,見釜灶,新出典型器盆形鼎和斝,以及少量雙腹豆、折腹杯和觚形杯。這兩期分佈於晉南全境,且對關中影響較大。第3期以垣曲古城東關H1和H188為代表,斝三足外移,器體變矮,新出鑿形足罐形鼎,以及雙耳折肩壺和薄胎紅陶杯;主要分佈在偏南的運城盆地和黃河沿岸,而在臨汾盆地卻被以陶寺M3002為代表的遺存代替。也正在此時,廟底溝二期類型東南向移動形成谷水河類型。至龍山時代前期,在運城盆地和黃河沿岸演變為以垣曲古城東關H91、H145和垣曲龍王崖H106為代表的遺存,器表多拍印斜籃紋,斝大口,三足外移至器腹,紅陶杯胎變厚,另有罐形鼎、侈口罐、高領罐、釜灶、斜腹盆、盆形擂缽等器類。在臨汾盆地則發展成以陶寺M3015為代表的遺存。同時,豫西進入王灣三期文化前期。

陶寺M3002和M3015為代表的遺存一般被歸為陶寺類型早期,絕對年代約在公元前2600-公元前2200年。它的文化因素主要可分為兩大部分:斝、筒形罐、釜灶、扁壺等主要日常陶器種類為繼承當地廟底溝二期類型第2期而來,而高領折肩壺、折肩罐、折腹盆、大口缸、陶鼓、鼉鼓、鉞、廚刀、琮等器類以及陶、木器上的彩繪,大小墓的嚴重分化等多表現“禮制”相關的因素,和廟底溝二期類型第2期風格迥異,而與以大汶口文化晚期以至於良渚文化為代表的東方地區的文化面貌相當吻合。這就清楚地表明,陶寺類型的形成是東方文化西移,並與當地文化融合的產物。同時,社會的上層人物應以東方“殖民者”為主,他們力圖維護原有文化傳統和等級制度。

既然廟底溝二期類型是“西夏”人的文化,那麼其在臨汾盆地被陶寺類型早期的代替,反映的不正是自東而來的陶唐氏對夏人的征服嗎?戰爭的結果可能是夏人主體被趕出臨汾,並被迫移居豫西,而部分人留在原地受侵略者統治。或許這就是西周武裝殖民制度的濫觴吧!此一推論也正與一般所說陶寺類型早期屬陶唐氏遺存的觀點相符。

但遠來乍到的陶唐氏也僅僅實現了對臨汾盆地的控制,儘管其發展程度遠遠高於周圍文化。它向更南地區的擴展受到了夏人最嚴厲的抵制,這也就是運城盆地及黃河沿岸地區同時期文化基本不見陶寺類型中那類東方因素的原因。

此外,相當於廟底溝二期類型第3期時,晉中地區以太谷白燕二期為代表的遺存中,也突然出現高領折肩壺、折肩罐、折腹盆等東方因素,恰與陶寺類型最早期的情況相似。這與陶唐氏通過晉中抵達晉南的說法吻合。遺憾的是河北中部同時期考古學文化的情況尚不清楚,故難以將陶唐氏遷移路線從考古學上完全復原。

“稷放丹朱”見於《古本竹書紀年》:“后稷放帝朱于丹水。”。《路史·後記十一》作“稷避丹朱”,其實不過是換了一種說法。又有把丹朱被放與舜聯繫者,大約是舜為當時中原領袖,故將此等大事依託於他的名義下的緣故。

后稷與其母有邰氏姜原的居地,舊說以為在涇、渭水一帶,獨錢穆提出晉南起源說。其實如果“自土沮(徂)漆”的“土”果真是石樓附近,有邰氏(臺駘)所處“大原”本指今太原盆地,則周之先人祖居地還當包括晉中在內。或者周先人也存在一個由晉中擴展至晉南的過程。

堯舜都是東方殖民者,先是征服夏人後被周人驅逐!

丹朱既然為堯子,其始居中心地自然還應在臨汾盆地。至於居處豫西南丹水,或許正是被逐放的結果。

以陶寺H365和H303為代表的分別被稱為陶寺中、晚期的遺存,與早期遺存實有重大區別,可暫稱為“陶寺晚期類型”。陶寺早期斝、扁壺等原屬廟底溝二期系統的器物在晚期得到較多承繼,而特徵鮮明的東方因素喪失殆盡,又新出大量鬲類。由於包括晉中和內蒙古中南部在內的狹義的北方地區是鬲的主要發源地,則陶寺早、晚期間發生變化的原因自當是由於北方老虎山文化的南進。而變化程度之巨,使人不得不再一次將其與戰爭一類的劇烈衝突相聯繫。然則“稷放丹朱”的實質,不過是北方周先民對陶唐氏的征服。不僅如此,北方文化的影響繼續南下,使鬲類遺存擴展和影響到運城盆地、黃河沿岸乃至伊洛流域,對夏人文化也造成了很大影響。就連緊接其後發生的象徵夏王朝誕生的“禹徵三苗”事件,也當與北方文化的南漸有所關聯。

值得一提的是,鄒衡在研究關中地區晚期先周文化的淵源時,曾追溯到朱開溝文化(當時稱光社文化),而陶寺晚期類型正是朱開溝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這與本文將陶寺晚期類型推測為稷前後周人文化的觀點正好相合。

陶唐氏的東遷,像一顆巨星那樣照亮了相對黑暗的中原大地,導致了該地區一次文明高峰的出現,又刺激了中原文化此後的飛速發展。而與土著居民的兩次大的衝突及其餘波,更直接導致了夏人主體東南移動並終致創建夏王朝。但這顆巨星僅僅過了大約300年,就匆匆隕落。這似乎與其所達到的輝煌的文化成就不相吻合。究其原因,恐怕主要緣於它和當地土著在文化傳統上的隔閡,及其對外關係的孤立。

堯舜都是東方殖民者,先是征服夏人後被周人驅逐!

狹義的北方地區文化和晉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一樣,都屬於廣義的中原古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廟底時期仰韶文化不同類型不斷髮展、分化的產物。從這個意義上講,夏、周先民其實有著共同的文化淵源,這或許就是周人常以夏人自居的原因。陶唐氏所代表的東方文化傳統在許多方面與其格格不入,難怪要遭到抵制並最終被取代了。而相對於有著悠久發展歷史的夏、周先民來說,初來乍到的陶唐氏又好像大海上的一葉孤舟,較快傾覆是自然的事情。說到底,夏與唐、唐與稷間發生的衝突頗有些冤冤相報的意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