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20岁流浪少女住桥下连生两子,丈夫是52岁老汉,平时以捡垃圾为生?

双子76

据报道,该女子有智力障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当有其监护人看管。可现实是到处流浪,之前已经生有一子,现在跟一个50`多岁的男人一起生活。男人以捡垃圾为生,就住在大挢下面,难怪这女子在桥下生产被人发现。



按说这女子有这男人照顾,也算是一件好事,起码不用再四处流浪。可这男人怎么会不知道她已经怀孕,而在她生产时却不见人影。再说前面已经有一子,再生一个如何养得起,既然生下来孩子,就要负责养大成人,以后要上学要成家由谁来负责。

而这个50多岁的男人,在不知道其监护人的情况下,与一个智障女在一起,是否会引发法律问题。这女子的监护人,应该受到遣责。


无奈且向上

西门观点:这位女子流浪在此,家人又没人找她,老汉好心收留,对她也很好,生下两个孩子,也是好事。即便如老汉所言,女子有精神病,老汉可能涉嫌强奸罪,也应该免除其刑事处罚。

据知情人说,小沈从家里出走后,四处流浪,居无定所,被人欺负并怀孕生下第一个儿子,但因为小沈偶发精神病,所以,大儿子父亲是谁,小沈自己也不清楚。

小沈对采访者说,老汉对她和两个儿子都很好,他们并未领证结婚,但她想嫁给他。至于家人为什么没有找她,或者说没有找到她,现在还是个迷。

有人说,老汉说小沈有精神病,依照法律,老汉可能涉嫌强奸罪。但我以为,虽然有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时间还是和正常人一样,应该不属于强奸罪,到时大儿子的亲生父亲很有可能趁小沈脑子不清醒时强奸了她,应该涉嫌强奸罪。

建议当地政府能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如果两人都同意结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书。同时按扶贫对象给予救助,在此祝愿这一对虽然贫穷却也恩爱的“夫妻”一生幸福,并祝他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是一个孽缘!很担心流浪汉老了以后少女的生活,更担心孩子以后的生活!

不敢奢想孩子以后的住房和教育!太过遥远!

情节我只是简单的叙述一下!

三年前,一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少女,离家出走,又恰巧患病,又恰巧(可能)被人强暴,并怀孕!再被老天抛弃之时,遇到了现在的流浪汉!流浪汉觉得女孩子可怜,又怀着孕,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收留并照顾了这名少女!即使流浪汉自己出去拾荒,捡破烂,也没有抛弃少女,最终,流浪老汉养活了少女及其随后出生的孩子!

长期的共同生活,关心和爱护,在缺少“爱”的少女心里,萌生了感情!于是少女最终决定和老汉结婚,生子,组建了家庭!

这才有了少女的第二个孩子!也就是题主的问题!

从上面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位少女命运多舛,生活艰难!而且还有一段心酸和屈辱的历史!

我不认为‘’仅仅是因为偶然性精神疾病‘’导致一系列的意外!我深深的怀疑,精神疾病可能不是天生就长在这位少女心里!

我想,这名少女离家出走之时到后来的怀孕,中间一定发生了让人无法想象之事!

人只有在遭受极大的屈辱和刺激之后,才有可能引起精神上的问题和疾病!

这也是为什么常言道: 心病需心药!

所以!我们不该让任何一个良善受辱挨罪,更不能让任何一个坏人躲避法律的制裁!!

恳求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件事!

少女离家出走,我始终不相信少女的家长会放弃寻找!

但是至今未有家属前来认领,的确让人很诧异!

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哭着也得接回去!而且还给你们带回了两个孙子!

以后不能再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了!因为她的命已经够苦了!三年的桥洞生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以及没有任何亲人在旁的独立生子!

这一点也恳请有关部门能加大宣传力度找到家人!家的温暖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

而少女和流浪汉的相遇,虽是孽缘!但木已成舟,米已成炊,我们该给予祝福和鼓励!

试想,如果没有流浪汉的悉心照料,是否还有少女今天的健在?我们都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百分百认可老汉的人品!

我百分百赞成老汉的行为!

但我百分百的担心这一家人!因为老汉已经52岁了!

这是一个不得不让人审视和无比尴尬的年龄!即使你有心奋斗到65岁,而孩子也才13岁!而你的太太的间歇性精神疾病谁都没有把握可以根治,你太太照顾自己尚且有困难,更别说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加上年迈的你?

所以!

老汉你是不是要对自己狠一点?因为你已经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是一个家庭的擎天之柱!

你可以不为自己考虑!但!

你必须为你的太太拼出一个她安稳的中年!

你必须为你的孩子拼出一个他安逸的少年!

你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拿出你最大的精力和行动,去取回你浪费掉的前几十年!

我知道这样很残忍!

但是你是谁?忘掉你那可怜的52岁!

你是你老婆的男人!

你是你孩子的父亲!

你是你们全家唯一的希望!!

最后!

如果有人看到这个信息,或者自己也有些许能力,请伸出援助之手!

看看下面他们生活的地方!他们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艰难!



豪斯的上海滩

其一,那个52岁的流浪汉,他是神志清醒的人,年龄超过女孩的父亲,他是否趁人之危,强奸了患有精神病的少女呢?法律对此如何界定?对于女性精神病人的性侵犯,该如何处理?在我国法律规定上,对无明显违法犯罪的流浪汉,原先实行收容后再遣送回老家,可现实中有不少人送回去又跑出来,且行踪不定(即四处流浪)。该流浪男子与绍兴籍精神病流浪女,无婚姻关系,连生二子的奇闻,让社会上许多人为之震惊,十分愤怒,指斥流浪男子无耻之极,不过,这种指斥又甚为滑稽,他一个流浪汉蓬头垢面,又何来的羞耻之心,这不是对牛弹琴吗?即使美国街头也有流浪汉,你又能怎样呢?对这种人的社会管理,行踪飘忽,的确存在难处。这个年轻疯女,若没有流浪男给予照料,也许出现意外早就没了,是非界限一时难以分清。


东方闲说

第二次产子,全家捡破烂卫生

而孩子的父亲是一个52岁的老汉,看居住的地方,我们也可以看出,两个人非常贫困。

全靠捡垃圾卫生,可以说相当不是人住的地方。




少女是智障人士,当前属于不能结婚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首先两人没有结婚证,当然也不可能办的到结婚证,因为少女患有精神疾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疾病发病期间,也就是尚未控制治愈的情况下,是不能结婚的。

其实常识也可以理解,就少女这个精神状况,普通人都很难理解,是不是真的心甘情愿和一个52岁的流浪老汉在一起。

两人发生性关系是强奸还是自愿?

那些被捡来的智障女孩

我们经常会听闻这样的故事

所谓的捡了一个智障女生活。类似这样几个兄弟一个智障女。

更可怕的,还有因为母亲智障,进而遗传给女儿,由于女儿是智障,不好养活,竟然把女儿栓在家里。关在家里,勉强生活。

说好听,这个是捡,但是背后却反映很多问题

  1. 这些女孩是被家人遗弃还是单纯走丢,她们的家人会不会很着急的在找她们,但是就她们这样的智力状况,被控制后其实很难逃脱
  2. 不少智障女基本上被带回来,就是单纯当做一个发泄或者说生育工具,所以她们是否处于自愿?这应该值得探究。
  3. 母亲如果存在智障可能遗传情况,是绝对不适合,也是不能生育的。这些被生下的孩子,生存状况,户口问题,能不能上学?等等都是问题
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介入,尤其看少女还有没有家人,有无寻找到的可能性,对出生的孩子给予一定的帮助

廖彩琳律师

一切都是“依赖”惹的祸。

对于这个新闻,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


首先看到这个标题,本身就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一个20刚出头的青春少女,一个已52岁的垂暮老汉,不细究,以为是老汉道德败坏,强掳少女,还强生下两个孩子,而且生孩子时,老汉还不在身边。


但事实是,因为女孩儿的精神有点问题,偶尔发病,从家里走出来后,却再也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在女孩流浪期间,不知被哪个坏蛋强奸致怀孕,并生下一个男孩儿,也就是她口中的大儿子,阴差阳错的就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就是标题中的老汉,老汉看她可怜,就将她留在身边,并且视男孩儿如己出,悉心照料她们母子,而且老汉还曾回到家乡想为孩子落户口,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有落实。


生活里他们相处融洽,老汉对他们母子又关爱有加,女孩儿很感动,心安理得的留在老汉身边,并且决定要嫁给老汉,从此与他朝夕相处,相依为伴,并为他传宗接代。

有人说老汉犯了强奸罪,明知道女孩精神有问题,还跟她在一起,就是罪大恶极。

当然,我们不排除老汉没有其他什么非分之想或者不健康的心理,也许在最初,他看女孩儿孤身一人,精神还有毛病,肯定很容易哄骗,所以强霸女孩儿是在所难免的事。

但是经过了解知道,女孩只是偶尔发病,大部分时间还是正常的,并且老汉本身生活就已经很艰苦不易了,再加上她们母子更是难上加难,他为什么还要将她们留在身边,悉心照料养活她们呢?而且那个孩子还不是他的,是老汉脑子有问题吗?


按着常人的逻辑,他完全可以强罢她再将她赶走啊?老汉到底图什么呀?说到底,老汉终归是个好人,而且随着日积月累的相处,加之生活的艰难不易,相互之间慢慢就产生了一种模棱两可不能猜说的感情,说是爱情也好,利用也罢,其实最终还是归咎于“依赖”。

相互之间有个伴儿,也好有个照应。

虽然少女在生孩子时老汉不在身边,不能说老汉故意躲出去,也许是为了能多挣点钱,他带着大儿子走了更远的路,没有及时赶回来,再加上老汉本身就是单身,对于女性妊娠方面的知识根本就不懂,所以他也不知道女孩儿到底什么时候生孩子。

站在少女的角度来讲,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身处逆境,家人抛弃了你,别人远离你,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侮辱你,这时有一个人站出来会时常温暖你,照顾你,你会不为所动,冷面拒绝吗?

换做是我肯定不会的,何况一个没有生存能力偶发精神疾病的女孩儿?就算他有什么其他企图,但人心都是肉长的,等你真正被一个人暖到骨子里,疼在心里,以身相许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站在老汉的角度考虑,身处那么苦难的生活环境里,能遇到一个随时依靠你并处处让你照顾的人,也是给自己不如意的人生带来了一线曙光,并且让自己有努力活下去的勇气,可以理解那也许是老汉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寄托和一份向往。

虽然他们住在简陋且不能避寒的桥洞里,他们铺着脏乱不堪的被褥,用着捡回来的破旧家具,吃着并不算好吃的食物,但就是在那么及其艰苦的环境里,他们之间有了依赖,有了爱,有了温暖,那一切的苦,便不算苦。


有人与我立黄昏 ,有人问我粥可温”,这对他们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对于身处优越的生活环境的人来说,更多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不能不说的是,老汉本身是有一技之长的,因为生活变故,最后只能靠捡垃圾为生。我们可以批评老汉,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生孩子?


其实老汉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他知道自己条件不好,不想害了孩子,但大家知道的是,他们生活那么遭破,就算不想要孩子,因为避孕措施不到位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生孩子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事实已定,作为旁观者,能帮助的尽量伸出援手,不能帮的也不要再逞一时口快,随意评判他人生活,不要再对事件以及当事人本身,做出带有侮辱性的人身攻击了,毕竟每个人的人生境遇不同,选择不同,尊重他人,不给他人造成负面影响和负担,是有道德修养之人必须要做的事,凡事掺杂个人情感的事,都不能随意言说。


同时也呼吁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爱心机构能够大力帮助他们,为老汉找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

人间自有真情在,最后祝愿这对老夫少妻在以后能够长此依赖,相互扶持,相守到老。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有书君将会挑选一个精彩留言,送出神秘大奖!


有书共读

流浪的少女,落魄的老汉,二人的相遇,是福还是祸,多少的无知,又是多少的无奈。



流浪的孩子,归途在哪

对于一个95后少女,本该是在校园里学习生活的年纪,可是她却流浪在外,而且还生了两个孩子,至于圆圆问什么流浪在外我们不得而知,这里真的想找圆圆的父母好好谈谈。即使圆圆精神有些许问题,但是,那可是自己的女儿,怎么忍心让她一人流浪。



流浪汉的妄想,流浪汉的无奈

孩子的父亲是个52岁的流浪汉,平时以捡垃圾为生。这处境可以想象得到有多困难,要是他自己一个人还好,可是他还要照顾圆圆,还有他们的大儿子,如今又有个小儿子,叫他如何承重。



孩子出生长大,抚养成人。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扶养两个孩子都很困难,何况他是个流浪汉!不禁让人唏嘘,这到底是谁的错。

流浪汉的错吗?不尽是,他只是个流浪汉,他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欲望的时候。有人说干嘛不做好安全措施,可是我想说,他只是个流浪汉,没钱!



是圆圆的错吗?不是的,她还只是个孩子,而且精神还有问题,流浪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个人对她那么好,她也想倾其所有为流浪汉付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对于孩子的未来,不是她能想象的。

说到底,还是不知道是谁的过错。

那么另一个问题:流浪汉到底该不该要孩子呢?


侬侬桑

每个离奇故事的背后都有难言的隐情,辛酸的泪水和痛苦的无奈。

从这件事的描述来看,女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住在桥下已经有几年了。这么长的时间家人是没有寻还是没寻到?还是有其他原因?这女子是否有智障或精神方面的问题?

但无论怎么说,一个20岁豆蔻年华的女子,这样漂泊地住在桥下,凭谁看了都会心生怜惜的。而且更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这女子还前后生下了两个孩子。

第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无从查考。第二个孩子的父亲是一个52岁的老男人。据称,这个男人是出于关心照顾才和这个女子住到一起的,却“不慎”使女子怀孕。但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因为他没有正式的工作,只是靠打零工和拾荒来勉强维持他和女子还有女子的第一个孩子的最简单的生活。

我觉得此番不堪除了用“悲催”来形容,似乎找不到更恰当的词了。

这个老男人出现在这个女子身边,是好还是不好?是祸还是福?是帮助还是祸害?我说不清楚。但我觉得,对于这样一个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来说,任何的指责或者揶揄或者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似乎都是苍白无力的。

好在,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女子顺利地把孩子生下来了。母子平安。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

“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为这位年轻可怜的女子祝福。


谁怜一灯影

女子患有精神疾病,这个老汉虽是好心,但难逃责任!

事件回顾

一名20多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少女带着孩子,被一老人收留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这个老汉在女子生孩子期间就消失。平时以捡垃圾为生!

上图是他们平日住所。

上图是女子的被褥,上面血迹明显可见。

老汉的行为?

具体案件已经陈述完毕,但老汉内心如何想的,很难猜测。他明知道女子有精神疾病收留女子是好心还是另有预谋,我们也不得而知。他靠自己捡破烂为生来养活这一家子却也是真事,但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生下孩子,这就是违法了。因为中间是被迫还是自愿很难界定了。

疑问?

3、流浪汉为什么不出现?是否怕承担责任?这个女子后续怎么安排,孩子怎么抚养?

相信孩子如何抚养,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因为精神疾病很可能是要遗传的,首先要替孩子做个体检,若是有问题,相关的福利机构应该来收留。同时对该女子也进行收留。


谴责解决不了问题,真正的是帮助这些人

老汉的行为我们无法去界定,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但若女子和流浪汉本身就得到了很好的救助,相信后边就没有问题了。



老王侦查记

不同寻常的事情背后,必然隐藏着令人意料不到的真相,如果这个流浪少女是精神病的话,这位老汉涉及强奸罪!

事件回顾

2.令人意想不到的时,接待少女的医生说,这已经是少女第二次产子了,之前一次是在两年前,当时也没有任何亲人陪伴。据医护人员介绍,这个少女有轻度精神病。

3.据知情人士介绍,她是有老公的,老公是一个52岁的流浪汉,平常就带着大儿子在周围捡垃圾。

与精神病少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下,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除非是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的,而且经过妇女同意的,才不构成强奸罪。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样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对于精神病人来说,当她发病时,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的,因此如果你这个时候和她发生性关系,实质上是利用她不知反抗的状态,已经违背了她的意愿,如果本案中这名52岁的老汉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经过这位患有精神病少女的同意而和她产子的,那就很有可能涉嫌强奸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精神病少女发生性关系被认定为强奸罪,这并非先例。

1.2015年,一安徽农民刘某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理由是他与精神病少女同居13年,而且已育4个孩子。

2.2004年,沈阳一男子碰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刘某,将其带回家与之同居,还共同生了一个孩子,后来被法院认定其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理由是他明知女子有精神病,没有性自卫能力,却依然和女子发生性关系,已经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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