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我認識的小說

以魯迅發表的《狂人日記》為現代小說,這篇小說之前的,是古典小說,之後的,是現代小說,和近代小說,當代小說。

古典小說,與現代小說,以語言分,最大的區別,古典小說,是古文,現代小說,是白話文。雖然,《紅樓夢》、《金瓶梅》也了現代小說貼近現實生活的語言,但是,與現代小說語言,還是有不同。

在人物描寫上,古典小說,尤其是小說發展到高峰時代的明清小說,對人物的描寫,也是以人物的外表、行動、和語言為主。尤其是人物言語的描寫,佔據大量篇幅,成為推動故事發展,刻畫人物的方式。雖然也描寫人物心理,往往是白描的方式,聊聊幾筆。其他的,就是一些敘述語言。而敘述語言,也多是交待。古典小說,對場面描寫,細節的描寫,描寫的都特別的精細,傳神。

現代近代小說,對人物描寫,多了心理描寫,雖然也依舊傳承,有人物的外表、行動、語言描寫,尤其是語言描寫,不再有古典小說那樣的細緻,成為刻畫人物,推動故事的方式。往往敘述語言,佔了很大比例,成為了交待人物,推動故事的方式。

近現代文學,我感到沈從文,汪曾祺,賈平凹對古典小說,都有傳承,都有古典小說那種清新、空靈的美。可是,他們也各種所有不同。沈從文具有山韻水韻的美,寫出了湘西那個地方的山水,人事,富有苗族獨特的氣息,在野性中,透出自然的美麗。汪曾祺,在簡短中,也具有一種,有韻味,詩意,把人寫的鮮活,多寫民民俗,一些獨特的人和事情。而賈平凹,早期作品,具有沈從文作品一樣的清新、空靈。在後來的作品裡,融入了道、佛、禪,就讓文字,與沈從文完全不同。尤其是《廢都》之後的作品,基本以長篇為主,而每篇作品的寫法,除了語言,是現代白話文語言,內容是現代的人和事情,而結構,和寫法,基本就是古典小說的寫法,尤其是酷似代表了古典小說,發展到最高境界的《紅樓夢》,《金瓶梅》,對人物描寫,基本是以外表,行動,尤其是以語言為主,成為了刻畫人物,推動人物的方式。就連那現代白話文的語言,也有了古典作品裡,那語言的凝練,韻味。

這許是後來,賈平凹老師放棄了對國外文學的深入研讀,而回到傳統,深入研讀古代筆記小說,研讀古典名著有關。賈平凹對古典小說的研讀,古代筆記的研讀,已經達到了高深的水平,也運用到爐火純青的地步,讀他一些作品,讓人歎為觀止。對賈平凹老師,充滿了崇拜,敬仰,有時就感嘆,老師的腦子裡,究竟裝了多少的人和事情,多少的文字啊!把文字,小說寫的這樣的美。我要是能寫出他一句文字,一個小說,就滿足了。

可是,許多的時候,我坐在電腦前,想按照古典小說的筆法,模仿賈平凹老師的方式,寫一個小說。可是,盯著電腦屏幕,往往幾個小說,寫不出一個字,感到老虎吃天,無處下抓。而按照自己的方式寫,自己內心裡,構想的小說,總是很流暢,訊快的寫出來。

也許,賈平凹老師,真的是神,是鬼才,我等只有膜拜,無法企及,也無法學習,模仿。因為我不懂道、佛、禪。也因為我沒有讀過賈平凹老師那樣多的文字,也沒有賈平凹老師那樣豐富的生活,腦子裡,也沒有裝下他裝下的人和事情。對老師,唯有崇拜,敬仰,成為心中虔誠的神,就足夠了。

而也忽然感到,面對現在生活,生活中的人和事情,已經與古典小說,那些時代人的生活,人和事情不同了。古代的人,沒有現在如此便捷的通訊,交通,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沒有現在這樣如此的頻繁。大戶人家,成為一個宅院,那宅院裡的人,發生的事情,就是信手拈來的小說。縱然是小戶人家,一般百姓,一家,就有一家的人和事情,許多人家,形成了村鎮,街道,那也就有了民風民俗,那自然也是信手拈來的小說。再加上野史,鄉間裡聞,一些奇人異事,自然就能以古典小說,特有的方式,筆法,寫出很是神秘,精深的小說。現代生活,隨著通訊達到了即時,交通便利到了天上,地上,地下。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與古代頻繁,不要說一個村莊,一個鎮子的人,就是一個家庭的人,一年裡,一直待在屋子裡,居住在一塊,都是很難的事情。村莊,城鎮,各個家庭,都變成活的了,在一塊,也許都是一個片段,短暫的瞬間,再像古典小說一樣,寫大的敘述,寫完整的人和事情,已經很是難了。用那樣的筆法寫,以語言推動,也很難做到。人與人之間,在一塊,能說上幾句話,已經不易,哪能那樣長篇的去說呢!所以,現在小說,是以敘述,把那些片段,連起來的,才能有了入手的地方,寫的小說。也是再難以以大事件,眾多人物,彙集在一塊,展開來,寫的小說。而是以把握個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放能有了線索,落筆的地方,寫出來的小說。

再看了一些國外的小說,川端康成,甚至是我完全陌生,並不瞭解的卡夫卡,茨威格等人的一些小說,讓我越發相信我理解的方式。

古典小說,儘管美好,只能讓人敬仰,永遠學習,可是,面對現在社會,和生活,已經讓人很難運用,把控,以這樣方式寫小說。也許,只有賈平凹老師能做到,新近出版的《山本》就是。誰叫賈平凹老師是鬼才呢!而我只是卑微而普通的凡人。顯得小說,應該脫離史詩,大敘事,彙集眾多人物寫,而是以個體與社會,生活的關係,寫個體的內心,寫個體面對生活的點滴歡樂,和悲苦。儘管,史詩,大敘事,是許多人敬仰,崇拜的,回到自己,才認清自己,只有高中一般的文化水平,又是鄉野裡,粗鄙,沒有地位,金錢,在一個單位看著大門,混口飯吃,為人不吃,隨時可以被人白眼,指手畫腳的人,所以,我只能寫很小的小說,寫個體,與社會,生活的關係。寫自己,也寫我眼中看到,那些或高大,偉岸,或者卑微,渺小的人。這才是我能把控,寫出了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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