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改革,體制內外都關注的兩個重點:漲工資、養老金並軌

公務員改革,體制內外都關注的兩個重點:漲工資、養老金並軌

希望漲工資”這一訴求被提及最多,公務員的工資差異,主要反映在基層與非基層、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以及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灰色收入的差異則是拉大差距的主要因素。許多公務員呼籲“提低限高”,即規範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職務和職級並行的薪酬制度。

事實上,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員共經歷了四次大的薪酬制度改革,距今最近的則是2006年的規範津貼補貼改革(前三次分別發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多年來,我國公務員一直實行職務級別工資制,一個級別設置一個工資標準,但這僅是公務員薪酬結構中的一部分,評定考核機制尚未確定。

公開資料顯示,人社部2013年已經就“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做了專題調研,人社部將建立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要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作為提高公務員工資水平的參考依據,以此來形成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不過,因為本身職務的特殊性,公務員提薪的建議往往容易引發網友抨擊。事實上,關於公務員是否需要提薪,如何提薪?爭議仍然很大。

公務員工資高低不應一概而論。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不具有可比性,若要明確公務員收入是否合理,可以和同地區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也就是能力比較接近的人進行比較。

其實發達國家公務員工資一般比市場企業低一點,因為公務員風險比較小,低薪換穩定是合理的。我們說公務員工資低,但一直沒有好的有說服力的數據。基層工資確實相對比較低,但是根據層級相比,具體可以傾斜多少,這些要用數據和事實說話,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在公務員制度改革的諸多期許中,另一項被廣泛期待的是“養老保險並軌”。“養老金並軌”是對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的一項改革措施。此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城鎮企業職工兩大類人員採取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模式,享受不同水平養老金待遇的養老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並軌是未來社會發展的一種趨勢,但推行起來難度較大。如果讓財政負擔的八成職工的退休金先期與企業職工公平性看齊,無疑是抓住瞭解決當前養老金不公問題的要害,剩下的公務員養老金向企業職工看齊便成了 “小冰塊”,要消融這些利益問題的“冰塊”就容易得多,屆時,爭擠“公務員考試”獨木橋的局面便會得到漸次化解。

事業單位員工進社保已經無懸念,公務員養老保險並軌箭在弦上。顯然,這個領域的改革也會對公務員的去留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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