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证据不足,到底该如何判?

无论是对什么样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都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由某人实施的,否则的话就属于证据不足。某女子被男子在家中强行实施性侵犯,但精液鉴定无法证明。那么,对于强奸案而言,证据不足的话该如何判呢?

被强奸证据不足,到底该如何判?

【网友咨询】

我们两年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好久没见过了,于是想请他到家里叙旧谈心,却因此被强行实施性侵犯。精液鉴定无法证明,罪犯不承认他的一切罪证。

【律师解答】

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起诉,法院经过审理,有以下几个结果:

1、认为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疑罪从无,无罪释放;

2、认为证据确凿的,可以判刑。

被强奸证据不足,到底该如何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被强奸证据不足,到底该如何判?

【强奸未遂2种情形】

(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信之源刑事律师提醒:如果生活中不幸遇到强奸案件,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基本案情,就犯罪事实与量刑方面争取对你有利的地方,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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