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是否应当收取相应报酬?

陈良昱

2017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文件下发后,各地迅速组织实施,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率先在中小学开展了课后服务。最近广东省动作比较大,要求全省中小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以托管的形式,主要目的是解决家长的“三点半”难题,即学生下午放学时,家长还在上班,学生无人接回。实行托管后,可以等到最迟18点,家长下班后接回。此举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普遍称赞。

由于托管是在放学后,本来老师下班了,或者处理作业、备课了。但因为学生托管留在学校,老师增加了额外的劳动和负担,进行补偿是必须的。所以我认为老师应该获取适当的报酬。

从已开展课后服务的地区来看,大城市一般会有财政专项拨款,教师的补偿有保障。但大多数中小城市,没有专项的财政拨款,只好核算成功,低价收取一点托管费。广东省对这方面比较明确,以财政投入为主、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课后托管完全由家长自愿,要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方可参与。托管期间不得上课,可以管理学生做作业、做游戏、阅读图书、开展活动等。

由于托管是新事物,有些问题应该引起关注,比如家长到点仍然没有过来接学生的现象,在一些开展课后服务地区就出现不少;比如一些农村学校,也一窝蜂强求家长托管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在不断规范中得以解决。


教师妹子一枝花

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中小学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原本不允许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课后已经属于教师们的私人时间。那么,教师的付出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无可厚非(不要动不动就喷教师怎么怎么的,换做是你,不给你回报,你愿意做?),而且广东省已经发文提出了相关费用财政部门拨款,但不是全国都是由财政部门拨款,我认为可以适当收取!

从教师方面讲

我是一名教师,从心底讲,我希望教师们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因为教师这一职业太辛苦了。我所在的学校是山区的一所寄宿制学校,学生从星期天下午回学校,一直到星期五下午才离校,在这期间,学生的所有活动都在学校,教师们在校期间要有多重身份:教师、警察、服务员、保姆等。其中的辛酸只有教师能体会(那些喷教师工作轻松,工资高的喷子们,试问你们为人父母了?你们在管理教育一个孩子是什么感受,老师们要管理教育一个班几十人又是什么感受你们能理解?不理解请嘴下留情多积德)。



从家长方面讲

很多孩子放学时,我们的家长们都还在上班,很多时候无法照顾到孩子的学习,家长就会寻找一些托管班,在校外找托管班的费用不低,那么现在教育部门提出校内课外托管,而且大部分费用由财政部门拨款,只有少部分由家长付出。这样既节省了父母的时间,也为父母省下了更多的钱。

无论是从教师的角度来说,还是从家长的角度来说,我个人都认为应该收取相应费用来补偿课后付出的教师。

我是“山村老师看教育”,一名扎根于山区的中学教师。以上观点纯属个人看法,喜欢的请不要吝啬你的赞或关注,如有说得不对的地方请留言指正!谢谢!!


山村老师看教育

中小学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是否应该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最近在电视新闻节目里看到广东全省中小学要承担起在校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的消息,内容如下。



广东全省中小学都要承担起在校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 。广东省消息: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广东全省中小学都要承担起在校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广东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可以到18点,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早上上课前中午以及下午放学后至18点,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在校午休服务和下午下课后的学生托管,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该主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购物将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课后服务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学校提供的这些服务跟课后校外教育机构提供的服务的收费肯定是要低得多的。 服务对象首先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此外,对托管期间所开展的活动也有所明确要求,不能上课,不能补课,不能开展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课后的补课活动。要认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所有的活动,比如: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





规定中明确了:1、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到18点;2、课后服务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所以,可以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用;3、课后服务不能讲课、补课。


个人观点:由于中小学提高课后托管服务,第一,减轻了家长对学生放学后无人托管的负担,家长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安心的工作;

第二,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因为在校托管期间,学校不能讲课补课;第三,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因为在校托管期间主要投入是财政支出,学生家长所支付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校外机构的收费标准;第四,有益于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益于素质教育。


中小学学生课后托管服务需要占用老师的备课、批改、教研、交流等工作时间以及业余时间,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应该是合理的,作为家长应该没有理由反对(个人观点,不正当之处请指正)。


礁石56

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近期成为大家津津乐道的一个问题,社会的关注说明课后托管服务是广大家长的需求在提高。能不能收费,收取多大金额的费用,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比照社会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来看。社会培训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其课后托管服务涵盖中午、晚上、周末、假期,收费依据可切成三个时段:

1、中午、晚上托管。提供午饭、晚饭,以及午间、晚间作业指导、批阅,一般按月收费,一个学生一个月少则1000元,多则1500元。

2、周末两天托管。一般情况,培训机构以加强课业辅导的名义,开设周末托管班,按课时收取费用,一课时30—50元不等,一天5个课时左右,一个月下来少说也得近1000元。

3、假期托管服务。这种托管班主要是在寒假和暑假。培训机构一年中最赚钱的时候便是寒暑假了,报名的学生多,收费也比平时高出一大截。不同的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比平常会多的多。

其次,中小学校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据网络上的一些说法,规定是不能收取费用的。参与托管服务的老师,其获得的报酬按超课时来计算,拿到手的不会很多。超课时的补贴,一节课10块钱左右,与社会培训机构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老师,上一节课可以获得500元左右的报酬,有的甚至更高。看网络上,好多老师并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托管服务,原因不说也明白。

神灯一盏夜不黑认为:如果广大中小学校普遍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这种近乎无偿的服务势必会对社会培训机构高额的托管服务造成强烈的冲击,家长应该会更愿意选择学校不收取费用的托管服务,既省钱又省心,何乐而不为?但是中小学校的老师工作量增加了,报酬却提不上去,不知道这样的托管服务能否令人满意?


神灯一盏夜不黑

按劳取酬,是社会遵循的一个分配原则。但是呢,到了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段的学校身上,收费是个敏感的话题。

首先,作为义务教育学段的学校,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倘若向家长收费肯定是违反规定的。解读从网上看到的一些信息,学校课后托管服务所需经费,更大的可能将由上级财政拨付,学校不可以收费。

其次,与社会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相比,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托管服务的老师会觉得不划算,在学校获得的报酬顶多一个课时十几二十块,而社会培训机构一个课时的报酬可以达到几百块,不知道有多少老师会心悦诚服的“服务”?

可以想见,中小学校的课后托管服务,是不可以收取任何费用的,老师也将是近乎无偿的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更多的是从“服务”上来认识托管,想要借课后托管服务来搞“创收”是决不允许的。谁若胆敢收取费用,谁将触碰红线,也必将受到严肃查收!


极品教育看点

省级文件学校与教师是没能力拒绝的。收费靠财政与家长肯定很便宜,对于广大家长是有利的可以提倡,但是对于教师是个负担。大部分教师肯定不愿意(钱肯定不多属于半公益)再者教师也有家庭要照顾。就学校而言也不愿意负责托管,因为增加了管理风险。最后的结果就是学校排班轮流管理托管的学生。开始会有些活文体动,之后就慢慢变成在教室完成家庭作业。最后……开始了新一轮的减负。其实不改变中高考,减负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你想他能用多大劲。


卸甲憩

不应该收费,老师们睡觉休息时都拿工资,人闲工资没少发,学生们正接受义务教育属免费,老师们在学校辅导学生凭什么理由要收费?学生家长不干活没钱,甚至有些家长为了孩子的成长连生活都难以保障。提高老师的待遇,还需要收费补充老师的辛苦吗?究竟把怎样的人才叫为人民服务的人?


语锦学文

我认为中小学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应该收取相应报酬。但是,我不赞成中小学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学生放学后,教师要批改作业、备课,没有精力课后托管服务。学生放学可以回家,也可以去校外学后班,学后班每月500元左右,提供午饭,辅导作业,挺好的。


王光颖13998796751

加班应该有加班费,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在老师身上,极少数人开始黑老师收费补课。就好像其他任何行业加班多拿工资正常,教师加班可以,收费就有违师德似的。实际上,就算一个学生收取一定费用,老师能拿到的也少之又少,而且老师也有家庭,需要去处理自己的事,不要拿师德绑架,人都需要生活,那种既让马跑,又不给马吃草的心理要不得。


乐观T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中小学提供课后辅导,老师付出了更多的劳动,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理应给老师一定的报酬!换过来说,如果只给教师增加劳动量,却没有相应的待遇,会打击教师的积极性,原来的一件好事就可能变成一件坏事!

那么这个钱要从哪里来就是问题的关键了!君山认为,这个钱应该又教育局、街道、乡镇财政来进行负担,而不应该另外向家长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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