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瑣事起爭執引發命案

檢方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傷害罪 事後主動報警但未說出實情

酒后琐事起争执引发命案

姜某和合租者劉某晚上在租住處一起喝酒吃火鍋,因瑣事爭執起來。藉著酒勁兒,姜某隨手抄起一把水果刀紮了對方一刀,沒想到釀出人命。前天上午,姜某被控故意傷害罪在北京二中院受審時,對於自己酒後一時衝動的舉動後悔萬分(如圖)。

酒後起糾紛釀悲劇

年近30歲的姜某是本市房山區人,中專畢業,案發前沒有正式工作,與被害人劉某合租在豐臺區某小區內。據姜某說,他和劉某於2011年在北京一起打工時相識,兩人關係不錯,後劉某回了老家。去年6月,劉某又來了北京,想和姜某一起找點事做,於是兩人合租在一起。

去年11月19日晚,姜某和朋友郭某以及劉某三人在家吃火鍋,幾個人喝了一些白酒和啤酒,幾個人都有了幾分醉意。“我看劉某喝多了,就開了幾句玩笑,讓他早點睡,省得我晚上聽他磨牙睡不著,他就急了。”姜某說,後來兩人對罵起來並相互推搡。

姜某說,他看到劉某摸了下酒瓶,就下意識地拿起旁邊電腦桌下面的一把水果刀,“我本來只想嚇唬他一下,但他還罵我,而且說我這個人已經廢了,還推了我一把,我就捅了他肩膀一刀。”隨後,姜某見劉某躺在床上說不出話,只是一直喘氣,便趕緊撥打了120。急救人員趕到時,劉某已經死亡。 “當時我腦子一片空白,任何人說話都聽不見了。過了一會兒,我用手機報了警。”

警察到達後,姜某沒有說出實情,被帶走後供認了其行為。

主動報案未說實情

目擊整個事情經過的郭某告訴警方,當晚姜某喝了不少白酒之後開始找茬兒,非讓劉某把火鍋裡的剩菜都吃了,劉某不同意,兩人就吵了起來。他勸了幾句也沒勸住。此外郭某稱,根據兩人的吵架內容,兩人在一起發小廣告,姜某認為劉某搶了他的生意,從而引發了這起悲劇。

“姜某突然站起來推了劉某額頭一下,又從電腦桌上拿了個東西,將劉某推倒在床上,嘴裡說著弄死你。我後來才看到是一把刀。”郭某說,紮了人後,姜某也愣了,說“壞了,可能扎到他了。”但報警之後,姜某讓郭某對警察說,劉某是自己喝酒喝的,沒有人碰過他。郭某在警察到後則悄悄說出了實情,後姜某被警方控制。

事發後,姜某的家人四處借錢,一次性賠償劉某家屬30萬元。對方出具諒解書,表示不追究姜某的任何刑事責任。姜某的辯護人認為,姜某酒後因言語刺激一時衝動紮了人,主觀惡性不深且系自首,家人積極賠償,希望從輕處罰。但檢方認為,姜某隻是報案,但起初沒有告訴警察實情,並非自動投案,因此不屬於自首。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通訊員 王鑫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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