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無法醫治的癌症年前,為什麼,不實施安樂死?

草兒青青110114586

就我個人而言,比較反感癌症晚期就要建議安樂死的說法。

1、生命是無價的,除了患者個人,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談論別人是否應該安樂死的問題;

2、求生的慾望是人的本能,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人,都會有生存下去的願望,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是怎樣解除自己的痛苦,而非怎樣快速的死去。

3、作為親屬,如果沒有不良動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親人早一點離開,他們同樣最關心的是怎樣解除親人的痛苦以及怎樣延長親人的生存時間。

4、癌症患者的痛苦和無奈,社會所要做的不應該是怎樣讓這部分人死去,而是應該大力提倡和推進安寧療護事業的發展,盡最大可能減輕患者的痛苦,這也符合人道救助的主旨是倫理道德的要求。

5、安樂死的問題極其複雜,不單純是醫學問題和法律問題,還涉及到社會、倫理、心理等多個方面的問題,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都應立足以人為本的思想,多多做好臨終關懷工作,盡最大可能為患者減輕痛苦。這才是最人道的精神和關懷。

生存權

是人的基本權利,在中國,無論將來安樂死是否合法化,我們所要做的主要工作,一定是想方設法運用醫學手段減輕患者的痛苦,而不是讓他們早一點離開。

因為這才是最人道的關懷和幫助。


深藍醫生

好死不如賴活,只有面臨過死亡的人才能懂得這句話。

為什麼不實施安樂死?這個問題應該問“為什麼安樂死在我國不合法?”其實安樂死在世界上屬於合法的國家是少數,多數國家都認為安樂死違法。在講為什麼之前,那些覺得應該合法化安樂死的人們你先自己想想:

什麼時候你會選擇安樂死:診斷為絕症的時候?什麼稱為絕症?癌症早期多數可以治癒,我想沒人在這個時候選擇去死吧?另外,萬一誤診了怎麼辦?豈不是白死了。先自己死了,再找後代要賠償?或者診斷為癌症晚期的時候?怎麼樣了才算晚期?如果診斷為晚期了但是病人能走能跳,自己穿衣吃飯,打牌看電視都可以的時候,會選擇安樂死嗎?我想不會吧。那麼真是臥床不起,不能自己完成日常生活的時候,你會下決心安樂死嗎?你可能會說:會。

真正能下決心安樂死,或者說我所看見的多數尋短見的病人,並不是因為病,也不是因為痛,只不過是為了錢。要是不是因為經濟困難,誰願意死?好死不如賴活,只有直面死亡的人才知道這句話的含義,自殺失敗的人多數後悔自己的決定。現在嚷嚷著安樂死合法的人,你們想想自己為什麼支持安樂死?我想多數人給出的答案是不願意拖累家人。經濟上和時間上的拖累。其次才會說不願意受痛苦。美國俄勒岡安樂死合法,據統計因身體疼痛而要求安樂死的人數很少。更多的原因是“失去了個人的自主性”和不想成為“負擔”。

上面這些是個人層面上的一些東西,下面再說說真真實施安樂死的話,會出現哪些問題。

前面已經說到安樂死很多時候是因為不願意自己成為家人的拖累和負擔,那麼如果一個人被嫌棄,那麼很容易成為負擔。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配偶和子女嫌棄你,就可以“謀殺”你,只需要表現出來對你的討厭和讓你絕望,就足以讓你想去死,當安樂死如此容易的時候,你很容易一念之差就去死。

所以安樂死合法或導致很多社會、倫理問題。另外安樂死傳導悲觀情緒。傳達絕望。生活的態度,應該是無論形勢多麼困難,都不要放棄,這樣才會進取,人類文明才會進步。


泌尿腫瘤外科鮮醫生


一米陽光6894245

我也納悶:為什麼不實施安樂死?是擔心不肖子女因各種因素,沒有得到病人的允許而私自採取安樂死?我覺得應該實施病人的權利,病人在無法醫治的癌病和無法自理的情況可以自己有遺囑或是有書面表明需要安樂死,雖然對親人殘忍點,但不至於肉體上的病痛折磨來的有尊嚴。


平淡

這個安樂死與國內的刑法有衝突!說白了就是謀殺,難道你能因為某個人要求你殺死他,你就能殺死他麼?不管你出於什麼目的,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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