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举措!章贡区落户条件放宽,放开四类人员落户限制……

户籍政策

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想落户章贡区的小伙伴们有福咯!!!

重大举措!章贡区落户条件放宽,放开四类人员落户限制……

从即日起

章贡区城镇落户条件放宽啦!

放宽的“落户条件”

凡具有以下情形的,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挂靠章贡区亲朋好友或社区集体户:

一、在章贡区购买商业用房的;

二、持有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初级以上职称的;

三、在章贡区工作且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六个月的;

四、在章贡区经营满六个月的个体工商户。

这“八项落户条件”继续执行

一、夫妻一方在章贡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另一方可申请投靠配偶落户。

二、成年子女在章贡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申请投靠该成年子女落户。

三、父母在章贡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四、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可申请投靠收养人。

五、在章贡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户口迁入。

六、在章贡区分配公共租赁房屋的,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户口迁入。

七、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批准的干部、职工调动、录用的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亲朋好友处。

八、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的,可向军人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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