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缠足的历史是何时开始的?

薛文康

关于缠足起源于何时,有十多种说法。

最早的是起源于商,明清笔记里说道,妲己变幻成人形时,脚没有变好,于是她就把脚裹了起来,后来宫女纷纷仿效裹脚。

按种神话的逻辑可以再往前推,民间传说,大禹的妻子涂山氏也是狐狸精,她的脚也很小。

还有说是起源于唐代。杜牧在诗里说杨贵妃钿尺裁量减四分, 纤 纤 玉 笋 裹 轻 云,标准的三春金莲。所以有学者说唐代就开始有缠足之说,只不过是宫中所爱。

上面的说法要么是虚无缥缈,要么是孤证,都么有什么说服力。

学术界一般认为,缠足从宋代才开始。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的《缠足》里说,如熙 宁 、元丰以前缠足的人还很少。到宋徽宗时期,缠足才发展起来 ,据陆游在他的《老 学庵笔记》里记载了专门用来缠足的鞋叫“错到底 ”,当时已经在社会上流行。


到了南宋时期,缠足的人越来越多。什么缠足、缚脚、金莲这类词语在诗词文章中大量出现。

元朝由蒙古人建立。蒙古女子本身不缠脚,但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后,并不反对汉人缠足,甚至以欣赏的眼光看待。

到了明清时期,缠足发展至鼎盛。那时候,山西大同,成了著名的缠足圣地,明武宗去那里选过美。到了明末战乱时期,张 献 忠屠四 川的时候,割下女人的小脚堆积成山 ,起了个名字叫 “金莲峰 ”,后来他占领湖 北 ,又制造了这样的血案。这种扭曲的风气跟扭曲的时代交织在了一起,成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注脚。

清朝由满人建立。满族女子是不 缠足的,所以在满清入关初期反对缠足的,还为此下了禁令 。 但实际上没有禁下来。康熙朝早早解除了禁令 。缠足由此极速发展,以至于成了风尚。

各种原因,有变态的审美需求,有束缚女人的实际需求,总之,底子是肮脏的,动机是阴暗的,实际上就是变态的。


了不迪

目前学界普遍的认知是,在唐末之前,既没有描述缠足的文献资料,也没有相关的考古发现,真正有据可考的缠足历史源自于宋代。所以那些讲到隋朝的故事的,大多是民间传说,真实性并不可靠。


美国学者高彦颐通过研究证明,六朝时代和唐代的诗文中,有大量的关于罗袜、鞋带的描写,这是诗人们对理想女性的描绘。但是,中国虽然有漫长的男权社会历史,但男性审美还不足以让如此大量的女性自残。所以,不要以为我们的祖先变态到喜欢残疾了的双脚,这完全是误解。


目前的研究表明,缠足的出现,与社会经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


缠足兴起的时候,其实是富人阶层彰显身份的方式。这套逻辑在今日可能很难被理解,但在古人看来,缠足意味着这名女性失去作为劳动力的资格,她不需要干活。家里能白养着她,代表这个家庭很有实力。


说白了,女性被缠足,是当时人们炫富的方式。


因为涉及到财富问题,所以攀比之风盛起。许多家庭,本身经济状况并不好,但碍于面子还是给女孩子缠足,这一风气得以流行起来。到了帝制晚期,不缠足已经变成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另一方面,当纺织业大幅度发展的时候,很多家庭意识到,缠足的女性恰好适合这个工作。美国学者Hill Gates专门写过这样一本书,研究缠足和女性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她得出的结论是,缠足和从事纺织劳动的家庭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家庭是从事纺织业的,这个家庭中的女性大概率会被缠足。


其原因在于,纺织业是一种女性从业者远多于男性的行业,它要求从业者长时间坐着,坐得越久,活就干得越多。女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家里人普遍会想要女孩子帮忙纺织,但如何限制孩子爱活动的天性呢?父母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缠足。缠足之后,小脚不再适合奔跑与活动,于是女孩子可以踏实下来进行纺织,为家庭创造更多收入。


换而言之,到了这个阶段,缠足这种起初是炫富的方式,产生了真正“实用性”的价值,它变成了限制女孩人身自由的镣铐。


归根结底,在女性缠足的历程中,女性自己起了巨大的作用。她们不会为了迎合男性审美而缠足,但却会为了表明出身的高贵和经济的富裕而缠足。放眼当今社会,很多女性又何尝不是苦着自己,只为了显示高人一等呢?千百年时间过去,炫富的形式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人性。


默尔索

据考证,缠足由北宋时兴起,至今已近千年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让女人缠足,是男人自己为满足畸形欣赏趣味的主观愿望,妇女是被动的,被迫的。

正如少数民族的纹面、黑齿、撑耳洞一样,汉族的缠足也是对人身体的一种摧残。在男强女弱的男权社会,妇女只是附属品,是以服从的面目存在和求生存的。男人欣赏的是一种柔弱的、病态的“美”,这就包括女人的小脚,按现代医学来解释就是“恋足癖”。


他们把小脚视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爱抚中可以起到激发男人性欲的作用。清初的戏曲家李渔在《笠翁偶录》中写道:“选足一事,求窄小,则一目了然----柔者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说的非常直白和露骨。“爱莲居士”们著书立说,把妇人的小脚评级分档,加以点评:1尺寸:三寸以内为金莲,四寸以内为银莲,大于四寸为铁莲;2质量:忌太胖、太瘦,要求匀称适度;3肤色:要求白、嫩、细;4周正:左右脚均匀对称,不走形------洋洋洒洒,津津乐道,歪理异说,不一而足!

在清代有这个说法,相亲时先看小脚,再看样貌,女子只要有一双出色的上品“金莲”就可以嫁到富贵人家。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写道,平民女子戈香莲,为改变命运,吃尽千辛万苦缠出“比烟卷长点儿”的小脚,最终嫁入豪门。在“恋莲癖”的夫家,为能在众多小脚妯娌中争宠立身,她斗智斗勇,不惜自虐二次缠足。待到女儿缠足的年龄,身心俱惫、痛苦不堪的香莲动了恻隐之心,最终放走了女儿。

为了迎合和满足男人的变态需求,妇女们忍受着身心的双重痛苦,在麻木和矛盾中行走着,从抵触到认命,从自觉、自愿到满足、炫耀。在清代,河北宣化,山西大同,甘肃兰州等地都曾有荒诞的“晾脚会”,年轻的姑娘、媳妇脱掉鞋袜,亮出小脚,一排排坐在街头,任由男人们指指点点,观看品评。观看的男人摩肩接踵,仿佛赶盛会。女人们则盼望着得到好评,以达到出人头地,改变命运的目的。“晾脚会”的畸形繁华,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和不幸。

毕竟时代在进步,妇女解放了,妇女们不再依靠男人而生存。解放后,妇女一律放足,绵延千年的缠足陋习从此绝迹。但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在当今的21世纪,居然还有人打着“恢复优秀传统文化”的名义办所谓的“女德”班,公开给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裹脚缠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陋习死灰复燃,重走回头路,还在网上大力宣传,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北京民俗

缠足就是俗称的裹小脚。通常在女子四五岁时开始用布帛缠住双脚,直至脚趾骨全部断掉折在脚底,一双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就形成了。

其过程血泪斑斑,惨无人道。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裹脚如此痛苦,为何会在中国存在那么久的历史,而且备受各代文人的歌颂?

古代之所以流行小脚,跟当时严重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脱不开关系。三从四德告诫女人要“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为了让女性完全臣服于男性权威,不得不对她们的力量进行削弱。

缠足后的女人,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繁重的劳动,家里的财富都得靠丈夫积累,穿衣吃饭都得仰仗男人,自然不敢忤逆对方。

再者,裹了小脚的女人,独立行走都是难题,或是扶墙,或是由婢女搀扶,路都走不稳,男人根本不用担心她受委屈了会逃跑。

从历史上对大家闺秀的各种赞扬,比如“养在深闺”、“足不出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等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女性是极大的限制,女人就是“玩物”,是没有独立自尊的。所以偏爱小脚是站在男权立场出发而丝毫不用考虑女人感受的结果。

要说缠足的历史从何而来,民间各种说法不一而足。

流传最广的说法为源自五代。传说南唐后主的嫔妃窅娘,美貌过人而且能歌善舞。为了争宠,将自己的脚用布缠起来,缠的很紧,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

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李后主见后十分喜爱,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用以赏赐窅娘,以至于宫中各人到民间美女均效仿缠足。

民间还有传说缠足始于隋。传说隋炀帝暴虐又好色,东游江都时,要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

她痛恨炀帝暴虐预谋行刺。事先用长布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小刀紧紧裹在脚底。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

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趁机行刺炀帝,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

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民间女子为免入宫却纷纷裹起小脚来。

甚至神话传说中都有缠足的痕迹。传说纣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变得,但是唯独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异常受宠,宫中女子纷纷都学了起来,把脚裹小。

虽然民间说法众说纷纭,历史学家们却考证出缠足源于宋代。

有史记资料证明民间流传最广的说法中李后主的皇后并未缠足,《南唐书》中说小周后,“手提金履,划袜浅来”,手拿鞋子,穿着袜子走来,说明并未缠足。唐朝女子都穿得正常鞋履,显然也是没有缠足的。

比如,李白的诗 “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韩愈诗“一婢赤足老无齿”,都明确表明唐代女子是不裹足的。

而到了宋代,出现了苏东坡的诗句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也是中国诗句史上称赞缠足的第一首,还有其它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代已经开始出现缠足习俗。

由此可见,确切的缠足出现时间因是在宋朝无疑了。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有书共读

如果大约认为中国古代的男女人口比例为一比一或者大体上接近一比一的话,那么中国古代就会有一半的残疾人,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的女性自唐以后就要缠足,而且缠足的比例是很高的。现代人或许很难想象,为什么中国古代的文人会偏爱小脚女人,缠足的历史又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第一种说法是缠足始于唐朝,因为根据野史记载,唐朝安史之乱后,杨贵妃在马嵬坡被迫自尽,杨贵妃自尽后她留下了很多的身后遗物,其中包括一双只有三寸的鞋子,还有一双袜子,袜子和鞋子被当地一个老妇人拾到,此后这个故事就开始流传开来,所以有人就详细,至少从唐玄宗开始就已经出现女性缠足了,而且杨贵妃本人很有可能就是被缠足的,不过由于这种说法是孤证,所以并不太可靠。

不过关于中国古代女性缠足是始于南唐后主李煜的说法或许是最可靠的,也是到目前为止最主流的一种说法。根据记载,缠足最先始于李煜的后宫,李煜的妃子当中有一个名叫窅娘,她将当时将自己的脚用白绫缠成红绫和新月的图形,此举受到了李煜的喜欢,此后后宫其他妃子也学窅娘开始缠足,缠足的风气流传开来后,众多文人也开始纷纷效仿,因而缠足之风大盛。

缠足的恶习一直持续到了民国时期,晚清时期,已经有很多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停止缠足,一度也出现过一些反对缠足和主张放足的组织,比如天足会等等。

不过,在五代以后,有些朝代的缠足活动也是受到限制的,比如清朝的满族妇女就是不缠足的。

关于缠足,有两个词可以形容古代那些喜欢缠足女性的文人,变态、龌龊。


青年史学家

可能文人们认为小脚的女性更有女人味,他们喜欢小鸟依人型的小女子,此类女性更符合他们对传统女性的要求,都是封建思想在作祟。他们不喜欢女性整天在外抛头露面,认为小脚女人因为裹了脚有所残疾就不便常出门。

裹脚不仅是对女性身体的摧残,更是对女性精神与思想的摧残。那个时代的女性真是可怜又可悲!


plh红尘幽兰

中国古代女子裹小脚具体开始风靡的时间是宋朝,但宋朝这个朝代历史很久,从公元960年到公元1279年,足足有三百多年,说宋朝,就太笼统了。裹小脚的风气,在五代就有,但一直到北宋1070年以前,妇女裹小脚的并不多,但过了1110年,也就是宋徽宗宣和年间,缠足逐渐向民间普及,这距离宋朝开国已经150年了。到南宋,裹小脚成为了女性必须做的事。到明清时期,更是如此,不裹小脚的女人嫁不出去,还被喊成是”大脚“,明朝崇祯皇帝对小脚赞赏有加,夸奖哪个妃嫔脚更小,对脚大的充满鄙夷。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古代妇女们开始纷纷裹小脚呢?

根据一些靠谱的说法,裹小脚起初是上层贵族为了炫耀自家婢女、女性脚小而兴起的。唐朝之后,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时期,后唐皇帝喜欢脚小的女人,那时候还是比较正常的小脚,是天然的小脚,不是裹出来的。但大家也知道,有句话叫做“吴王好剑客,百姓多疮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吴王喜欢剑客,于是当朝就有许多剑客,百姓被剑客刺伤的很多。楚王喜欢腰细的,宫中的女子就多自己饿自己,捆扎束腰。

小脚也是这样的,起初可能是宫中女子开始裹小脚来讨好皇帝,后来就是各地的富豪,让婢女裹小脚,继而家里的女子也裹小脚。

什么是上行下效?

元朝的富户为了炫富,模仿宫廷,让仆人割屌,假冒自己也有个后宫,让太监伺候自己的女人。那么五代到北宋的富户,自然也靠让家里的女人裹小脚来炫耀自己的门第。在北宋末年之前,裹小脚的风气主要是在贵族之间流行,到北宋末和南宋,就渗透到了民间了。不是说中国古代文人喜欢小脚,是中国宋朝以后的人,都不知道裹小脚是为啥,偏偏习惯了这种恶习,但凡描写女子之脚,自然就是“写小脚”了。

为何写小脚的文人多?

因为不是文人,普通人连识字都做不到啊。就算识字,写了也没人看啊。要是说普通男子对裹小脚深恶痛绝,那不裹小脚的女子怎么可能嫁不出去?

理解了这点,就能晓得,裹小脚,既不是为了逼迫女子足不出户(事实上客观上的确有这个后果,但宋朝以前也有后宫和闺房),也不是为了满足男子性瘾,它就是一个自上而下争相效仿的恶劣风气。和当年八旗子弟喜欢遛鸟,到后来京城的百姓也喜欢遛鸟,以至于清末、民国、现代,各城市老城区的人更喜欢遛鸟一样。又比如,上层婚礼必用豪车,到平民间,婚礼不找几辆豪车他就感觉面子上过不去,道理是一样的。只是,裹小脚这个风气,过了几十年,人们就已经忘记了它究竟是为了什么。当年富户夸耀门第,效仿宫中,到民间相沿成俗以后,八九百年来,使女子受尽苦楚。


豆子人民艺术家

“缠”与“放”的较量:三寸金莲的前世今生

祥说近代史

在世界东方,曾经有一个古老的帝国,至少从宋代开始,那里的男人们就产生了一种极为变态的审美情趣,即:迷恋小脚女人!于是乎,“三寸金莲”(大于四寸称“铁莲”,四寸称“银莲”)应运而生,并流传千年。这个帝国,名叫中国。

关于缠足,有很多传说。《古今事物考》云,商纣王宠妃妲己是一只狐狸精,而且是一只功力尚浅的狐狸精,变不出脚丫子,不得不以帛裹之,是为缠足之始。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最早对缠足加以明确记载的,是《道山新闻》,谓:“以帛缠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这与后世流行的向下缠足还不太相同。根据鞋子的形状来看,大致到宋代,确有女子开始缠足,明代则大为盛行。

至于缠足为何会兴起,清代有位女子曾写有这样一首诗,颇能道出个中原委,诗曰:“三寸弓鞋自古无,性成本是赤双足。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除了男人恋足的变态心理和审美外,缠足也是对古代女子的一种“规训”,就像养一只听话的鸟儿一样。当然,也不是所有中国人都缠足,很多少数民族就没有缠足的习俗,有些地区的劳动女子也不缠足。

满族女子,即无缠足习惯。清人入关后,曾下达两个命令:一为剃发令,一为放足令。结果,无数汉族男性为此丢掉性命,其余则“剃发留头”,反而女子放足政策未能如愿施行,故民间有“男降女不降”之说。

早在明末清初,即有士人对缠足这一恶习加以抨击,如毛稚宾写有《禁缠足表》,谓:“念娇姿之婀娜,何敢毁伤?”清嘉庆年间,袁枚亦在《牍外馀言》中批评说:“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最典型的,还要属道光年间李汝珍所写长篇小说《镜花缘》,书中多处抨击缠足陋习,如第十二回借君子国宰辅之口对“天朝”之人说:“吾闻尊处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削,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此番驳斥可谓精彩绝伦!书中还有一则故事,讲的是让一名男子尝尽缠足苦头,最后大喊“情愿立即处死”,读来令人拍案叫绝!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缠足恶习一度受到巨大冲击,一来是因为两广地区缠足之风本就较弱,二来是因为残酷的战争和繁重的生产都需要女子的参与。不过,洪秀全采取的是以严刑酷法方式改变习俗的做法,明确规定:“令女馆妇女悉去脚缠,夜间女百长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轻者责打,重则斩脚。”这与清人入关强迫剃头并无二致。不过,定都天京以后,随着女子重新退居二线,缠足之风很快恢复。所以,太平天国的妇女解放,并不具有近代意义。

真正从现代文明角度对缠足恶习展开攻击者,最早是来华传教士。他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不断以发传单、出书籍、印报纸、做演说等各种方式宣传缠足的危害。当时有《缠足论》一文,称缠足恶习“其残忍不亚于火葬、溺女”,批评中国腐儒“泥于重男轻女之见,坐使中华女子,遭此浩劫而莫之拯”。该文认为:缠足恶习在世界上遍寻不见,只有中国才有,还自负为什么文明教化之国呢?而要想扭转这一世风,只有从女子教育入手,让女子读书明理,自然“不禁自绝”。传教士还组织了很多不缠足团体,如“厦门不缠足会”是中国最早的不缠足团体。可以说,传教士在戒缠足方面,开了风气之先,逐渐影响了中国士大夫的看法。

戊戌维新时期,士人中接受中国不如西方这一看法者迅速增多,以西方现代文明为标准,缠足自然属于不文明陋习。于是,维新人士在社会上(主要是大城市)掀起一股不缠足浪潮,不仅借助报刊进行大规模宣传,而且发起组织了为数众多的不缠足团体。时人谓:“缠足之事不早为之,则变法者,皆空言而已矣。”“欲救国,先救种,欲救种,先去害种者”,只有放足才能“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据说,康有为向光绪上奏请求下旨放足时,遭到李鸿章的讥笑。李鸿章对他说:女人缠足这种小事你也要管,未免太琐碎了,留点精力筹划国家大事吧。康有为则说:这是小事吗?全国一半人口在这条枷锁之下,不能有所作为,正是中国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1898年,光绪曾经下诏,要求各省督抚劝诱禁止缠足,并无多少效果。只有在上海等大城市,不缠足宣传成效较为明显。

不缠足运动遇到的阻力,一是来自于守旧的士大夫,一是来自于民间对习俗的固守!所以,即使以行政命令方式来强制推行,也未能取得显著成绩。

第一次不缠足高潮的真正到来,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尽管革命派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与维新派并无太大差别,但在宣传力度和广度上绝对要甩他们好几条街,尤其是从城市深入到广大的乡村,一时间不缠足蔚然成风。这里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清廷再度下令禁止缠足;二是,士大夫观念在八国联军侵华后发生巨大转变;三是,革命浪潮风起云涌,不缠足与剪辫子一同成为革命的身体符号;四是,许多女子加入到不缠足运动中来。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明令禁止缠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冲出家庭牢笼,追求个性成为时代潮流,缠足旧俗遭到更大冲击。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革命运动深入广大农村,缠足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穷途末路。

当然,缠足作为一种维系了千余年的旧俗,尽管遭遇了一次又一次时代浪潮的冲击,却仍能苟延残喘,至今仍能觅得踪迹。


读史品生活

千年缠足史的最后句号

千年缠足史的最后句号

金莲得名自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缠足陋俗在中国始盛于宋代,

源于弄权男子“意淫”的病态审美观。其历史弥久,蔓延极广,当时不分东西南北,女

子不分贫富贵贱无处不有。

金莲银莲铁莲居然以小为美

经过严缠密裹折磨得筋挛骨折的畸形小脚被“意淫”的男子病态美化为“三寸金莲”(

三寸称金莲、四寸称银莲、五寸称铁莲),丑陋不堪的小脚竟成女性美最重要的标志。

甚至形成女子缠足为贵,不缠足为贱的迂腐观念。

蝴蝶履香屑鞋莲鞋品种繁多

缠足习俗延展出相关产业——莲鞋。北宋时有国营官办鞋厂生产的莲鞋品牌名唤“错到

底”。莲鞋品种多样还分尖口鞋、月亮门、蝴蝶履、香屑鞋、鸳鸯履、坤鞋等20多种,

其中以尖口鞋和坤鞋销量最多,建国初亦有上海生产的“小花园”、北京生产的“红叶

”等名牌莲鞋出售。


苏东坡写了第一阕咏金莲词

文人骚客亦常将小脚歌以诵之,连苏东坡也未能免俗,还写了史上第一阕咏缠足小脚的

《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恋罗袜凌波去”,“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以后的人文又有“三寸轻云入手轻,一弯新月凌波浅”,“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

落地轻”等等。

康有为梁启超发动天足运动

清光绪九年(1883年)康有为创立不缠足会,发动天足运动,国内多有响应。1928年5月

,国民政府内政部通令各省禁止缠足。至此,残害中国妇女数百年的缠足风俗始禁。而

今天,“三寸金莲”已成为当代学者研究封建社会民俗、社会、历史的课题了。

千年缠足历史终结于1999年 

1999年11月16日,哈尔滨最后一家生产“三寸金莲”鞋的鞋厂,将最后一批“三寸金莲

”鞋楦送进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中国千余年的缠足史由此终结。哈尔滨志强鞋厂生产

“三寸金莲”已有9年,最多时年销量近2000双。但随着“三寸金莲”鞋消费群体——

—小脚女人的大量减员(放足亦称解放脚不穿莲鞋),产品大量积压,上年秋终于停止

生产。近一年来,没有一位顾客登门,工厂遂将鞋楦捐赠给博物馆。


风月无边天为谁春

听我奶奶讲了一个关于缠足的传说,是古代一个富贵人家娶媳妇,一只野鸡精偷偷钻进轿子,冒充了新娘,等抬到夫家,让新娘下轿,可野鸡精道行不够,一双鸡爪子还是原形,野鸡精灵机一动,拿布把鸡爪子缠了起来,走下轿子,一步三摇,一双小脚迷倒了众人,从此,女人们纷纷效仿,都以脚小为美,哪个女人如果扑扇着俩大脚丫子,走路带风,那是嫁不出去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