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一、工人進場公司一級安全教育內容

  1. 我國建築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是: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

  2. 安全生產的原則是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是生產工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3. 這條規定指明瞭我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方向、安全第一的含義,是指安全生產是全國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當安全工作與生產發生矛盾時,首先必須解決安全問題,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指安全教育,檢查,整改工作要努力做到群眾化,經常化,科學化,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避免傷亡事故和消除職業危害。

  4. 必須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及‘文明施工守則’

  5. 建築企業,根據歷年來工傷事故統計:高處墜落約佔40-50%,物體打擊約佔20%,觸電傷亡約佔20%,機械傷害約佔10-20%,坍塌事故約佔5-15%,因此,預防以上幾類事故的產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築工人的工傷事故率。

  6. 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7. 建築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得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8. 企業職工、合同工、臨時工、承包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9.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變換工種培訓和項目經理部的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區域吸菸和動火。

  10. 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予以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11. 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臨邊和陡坡進行施工時必須繫上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擲物體,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2. 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吊盤上下。

  13. 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 建築業屬於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和年齡未滿18週歲的兒童從事建築生產的人員。

  15. 在工棚(包括生產車間)吸菸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裡,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菸,電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於30cm。

  16. 如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a、切斷電源,如拉下閘刀、保險絲等;b、用木棒挑開電源;c、站在幹木板或木凳上拉開觸電者的乾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萬一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乾燥的木棍、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或用乾燥木板、幹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17. 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懸掛滅火器,工地一旦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原因、地點,並要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

  18. 發生火災時,現場所有人員都要積極撲救火勢,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19. 如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和主管部門,不得瞞報和謊報。

  20. 發生傷亡事故後,因搶救人員的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繪製現場簡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拍照。

  21. 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安全機構和司法部門的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的清理工作。

二、工人進場項目部二級安全教育內容

建築施工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1. 建築施工現場的特點是一個露天的、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環境,臨時設施多、作業環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的生產場所。因此,存在著多種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多發的作業場所。

  2. 應遵守公司和項目部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現場文明施工條例’。

  3. 努力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正安全工作的意見,從而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4. 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5.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 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擲工具、材料等物體。

  7. 建築業屬於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高度近視等不宜在建築行業勞動的人員。

  8. 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9. 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架的吊籃嚴禁乘人上下。

  10. 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工地打架鬥毆、嬉鬧、猜拳、酗酒、賭博、尋釁滋事和耍流氓等違法行為。

  11. 施工作業時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班組有權予以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的行為。

  12. 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等,未經工地安全員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3. 在工棚(包括生產車間)吸菸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裡,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菸;照明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於30cm。

  14. 拆除井架和傾倒土頭雜物,必須有專人監護。

  15. 防止觸電事故發生,要做到:a、非電工、機械人員,不得亂動電和機械設備;b、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c、不要把衣服和雜物掛在可能觸電的物體上。

  16. 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架的防護欄杆,嚴禁坐人和擠壓。


三、工人進場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建築施工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一)鋼筋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 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 鋼筋、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操作檯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3. 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觸推杆;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4. 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牢。

  5. 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6. 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7. 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操作規程擺放鋼筋支架(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8. 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9. 點焊、對焊鋼筋時,焊機應設在乾燥的地方;焊機要有防護罩並放置平穩牢固,電源通過漏電保護器,導線絕緣良好。

  10. 電焊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並站在膠木板或木板上。電焊前應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時,確認無火源後,方準離開現場。

  11. 鋼筋切斷機應機械運轉正常,方準斷料。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少於是15cm。電源通過漏電保護器,導線絕緣良好。

  12. 切斷鋼筋禁止超過機械負載那裡;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斷鋼筋要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 使用捲揚機拉直鋼筋,地錨應牢固堅實,地面平整。鋼絲繩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時不準有人跨越。作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

  14. 電機外殼必須做好接地,一機一閘,嚴禁把閘刀放在地面上,應掛1.5m高的地方,並有防雨棚。

  15. 嚴禁操作人員在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6. 每個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

  17. 班組如果因勞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時,應事先向工地報告。

  18. 新工人進場後應先經過三級安全交底,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讓其正式上崗。

  19. 新工人進場應具有四證,即勞動技能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和外來人口暫住證。


(二)模板班組安全教育內容

  1. 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 進入現場人員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應繫牢。

  3. 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4. 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紮腳和空中滑落。

  5. 安裝與拆除5m以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欄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6. 高空、複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

  7. 遇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空作業,雪霜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在進行工作。

  8. 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繩子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

  9. 組合鋼模板裝拆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裝拆隨運送,嚴禁從高處拋下,高空拆模時,應有專人指揮;並在下面標出工作區,加圍欄,暫停人員過往。

  10. 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1. 支撐、牽杆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路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1.8m高以上。

  12. 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釘牢。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杆、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

  13. 模板上有預留洞口者,應先安裝後將洞口蓋好,混凝土上的預留,應在模板拆除後即將洞口蓋好。

  14. 拆除模板一般用長撬棒,人不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15. 在組合鋼模板上架設的電線和使用的電動工具,應用36伏低壓電源或採用其它安全措施。

  16. 裝、拆模板時禁止使用小楞木、鋼模板作立人板。

  17. 高空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不準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18. 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19. 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淨,不得留有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20. 在鋼模板及機件垂直運輸時,吊點必須符合要求,以防墜落傷人。模板頂撐排列必須符合施工荷載要求。

  21. 拆模時臨時腳手架必須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腳手板。腳手板擱置必須牢固平整,不得有空頭板,以防踏空墜落。


(三)混凝土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 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 鋪設車道板時,兩頭需擱置平穩,並用釘子固定,在車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橫楞、頂撐,2m以上的高空架道,必須裝有防護欄杆。

  3. 車道板上應經常清掃垃圾、石子等以防行車受阻、人仰馬翻。

  4. 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指揮扶鬥人員與塔吊駕駛員應密切配合,當塔吊放下料斗時,操作人員應主動避讓,應隨時注意料斗碰頭,並應站立穩當,防止料斗碰人墜落。

  5. 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6. 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後要擋牢,穩起穩落。

  7. 澆灌破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杆,不準直接站在溜槽板上操作。

  8. 用輸送泵輸送檢,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9. 澆灌時應設操作檯,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10.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戴絕緣手套,溼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11.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12. 振動器的使用:使用前必須檢查,旋轉方向應與標記方向一致;連接各部位是否緊固,減振裝置是否良好,經檢查確認良好後方可使用。

  13. 電源動力線通過道路時,應架空或置於地槽內,槽上必須加設蓋板保護。

  14. 使用插人式振搗器時,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電動機和開關。膠皮軟管與電動機的連接必須牢固,膠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於50釐米,以免折斷,並不得多於兩個彎。操作時,振搗器應自然垂直地沉人檢中,拉管時不得用力太猛,如發現膠管漏電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檢修。

  15. 振搗器不準放置在初凝的權、地板。腳手架,道路和乾硬的地面上進行試振。如檢修或操作間斷時,應切斷電源。

  16. 雨天操作時,振搗器的電動機應有防雨裝置。在使用時要注意棒亮與軟管的接頭必須密封,以免水漿侵人。

  17. 電源問箱,距實際操作地點,最遠不得超過3米。電閘箱如有專人看管,必須精神集中,及時按指揮信號準確送電。

  18. 插人式振搗器在鋼筋網上面振搗時,應注意勿使鋼筋夾住振動棒或使棒體觸及硬物而受到損壞。此外,還要隨時注意電線的絕緣,如發現漏電或電動機零線脫落,應及時切斷電源進行修理。

  19. 工作時,振動棒不能插人太深,棒的尾部須露出1/3-1/4為宜。軟軸部分不得插入檢中,否則振搗後的檢會將振動棒擠住,造成不易接出。

  20. 搬動平板式振搗器,必須從兩邊始運,動作要一致,並防止障礙物拌倒。

  21. 在操作中進行移動時,須使與電動機的導線保持足夠的長度和松度,勿使其拉緊。以免線頭被拉斷。

  22. 操作振搗器時,電動機溫升不得超過75度,必要時停機降溫,運轉中發現障礙,應立即停機排除。

  23. 振搗器使用完畢後必須清洗乾淨,保持清潔,各連接接頭不得有水泥漿粘住,以免絲扣受到膠結,而影響連接。搗動器清理後應放置在乾燥的室內。


(四)架子班組安全教育內容

  1. 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 竹腳手架,從安全角度考慮應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腳手架應進行特殊計算。

  3. 腳手架底部應考慮排水措施,防止積水後腳手架步層的不均勻沉陷。

  4. 為了保證腳手架整體穩固,同一立面的小橫杆應按立杆總數對等交錯設置,同一副裡、外立杆的小橫杆應上下對直,不應扭曲。

  5. 立杆、大橫杆,斜拉桿的接長,應視稍部有效直徑接足1800mm以上。每300-400封綁。接杆中不宜三杆同時綁紮。

  6. 嚴禁操作人員在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7. 每個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頭戴安全帽。

  8. 班組如果因勞力不足需要招新工人時,應事先向工地報告。

  9. 新工人進場後應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讓其正式上崗。

  10. 工人進場應具有四證,即:職業資質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和外來人口暫住證。

  11. 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登高作業。並嚴禁酒後高處作業。

  12. 嚴格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遵守高處作業規定,工具必須入袋,物件嚴禁高處拋擲。

  13. 強風區、雪天區、雨天區的環境,不準實行拆除作業。

  14. 拆除區或需設置警戒範圍,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記,非操作人員或地面施工人員,均不得通行或施工,安全員應配合現場監護。

  15. 高層腳手架的拆除,應配備通訊裝置。

  16. 拆除物件,應有垂直運輸機械安全輸送至地面,吊機不允許設在腳手架內。

  17. 作業人員進入崗位後,應先進行檢查,如遇薄弱環節時,應先加固後拆除。對錶面存留的物件,垃圾應先清理。

  18. 按下列順序進行拆除工作;安全網-防護欄杆-擋腳杆-擱柵-斜拉桿-橫杆-頂撐-立杆。

  19. 懸空的拆除,預先應進行加固或設落地支撐措施後,方可拆除工作。

    內容來自網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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