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政策法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如何正确识别和预防保险领域非法集资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非法、虚假金融产品收益虽高,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侥幸,防范假保单、假保险产品等。

「政策法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 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

  • 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名义出具的任何保险收据、欠条、白条。

  • 不轻信外部机构假借保险名义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宣传或增信。

  • 保护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诱导参与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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